A. 住房抵押貸款辦理流程 房屋抵押怎麼辦理
住房抵押貸款辦理流程主要是:在線申請——電話回訪——到店辦理——完成版貸款權。還是需要一些條件:
1、年齡:22周歲(含)—65周歲(含);
2、60-65周歲需子女共借,若有配偶,配偶原則上需共借;
3、房屋所有權證;
4、徵信報告;
5、抵押人身份證(留與原件核對無誤的身份證);
6、其它相關材料。
B. 在銀行用房子做抵押貸款,怎麼辦理啊!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分為兩種:
一種是【個人消費貸款】,所謂個人消費貸款就是銀行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消費 用的貸款。也就是用銀行的錢去辦自學的事,買自家的東西。比如說買房,買車,購傢具,彩電,冰箱等,甚至可以 申請個人消費貸款去旅遊度假,求學深造!
一種是【個人經營貸款】,而對於個人經營貸款來說顧名思義就是用自己的房產做抵押獲取銀行融資用於商業用途!
一.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申請的條件:
1、抵押貸款的房屋要求房齡在15年以內,面積在60平米以上,貸款申請額度不能低於30萬(這個數據會根據 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變化,具體情況可咨詢層主)!
2、申請人要有備用房,要提供還款來源和貸款用途,比如說個人流水,發票等等!
二.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申請的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和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2、抵押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共有房屋須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原件!
4、抵押當事人對所抵押的房產價值無法協商一致時,應由房產評估機構確定,並提供評估報告!
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辦理的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請,遞交相關資料!
2、進行房產評估、貸前調查、審批!
3、審批通過,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4、發放貸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歸還貸款本息!
5、貸款本息結清,辦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續!
有疑問和問題隨時歡迎您提問,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C. 房屋抵押手續怎麼辦理
如果你的房子沒來有在按結源的話你帶上房產證原件直接找銀行貸就可以了。如果你的房子還在按結中:有兩種方法1那你先找親戚朋友借錢把房子按結先還了把房產證拿回來在去找銀行貸。這樣比較省錢。2你去找一家可靠的擔保公司為你還錢向銀行擔保也是可以的。就是你要給擔保公司一筆手續費。手續費多少要看你找的那家是收多少了。至於房子貸款利息多少現在應該是4厘多。我知道農村信用社貸款利息8厘。10萬元三個月的利息是2500左右。你要記住找擔保公司要找對了,不要找那種騙人的公司
D. 房產抵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抵押辦抄理手續如下:襲
1、房產抵押是可以到房管局直接辦理的,需要提交相關的材料:
(1)、抵押登記申請表(網上下載)。
(2)、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評估報告。
2、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3、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4)新房怎麼辦理抵押手續擴展閱讀:
房產抵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為住房抵貸款數額即為貸款金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實際上就是貸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范圍。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和實現抵押的費用。
5、抵押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E. 房子做抵押需要什麼手續
房子做抵押貸款需要本人的身份證,房產證辦理抵押房產證來貸款
F. 新房抵押手續怎麼辦理
開發商會幫你們辦理的。再加上,你們會交付幾百元律師費,那些律師會幫你們追蹤的啦
G. 如何申請房屋抵押貸款
1、辦理現房抵押貸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評估,取得評專估機構出具的《屬房產評估報告》。其次,夫妻雙方到場提交上面的資料並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第四,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最後,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償還貸款並取消房產抵押拿回房產證。
2、辦理期房抵押:借款人憑購房預售合同、房預交款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夫妻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房產證下來後給銀行,借款人償還後到銀行辦理解除貸款並取回房產證。
以上就是房產證抵押貸款的相關問題,如果著急用錢可以用房產證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這里要提醒購房者,辦理貸款雖然可以解決短期問題,但是要充分考慮自己的未來收入和還債能力,避免抵押的房子收不回來等問題。
H. 房屋抵押手續及流程
房地產抵押登記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審核
4.登記
(1)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准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我國《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以及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參考鏈接:房地產抵押登記-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