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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開發商需要提供什麼手續

發布時間:2021-02-18 02:40:12

開發商交房要具備哪些條件需要哪些手續

條件:
一、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核驗,出具是否合格的書面證明,如果驗收合格,還須說明質量等級,如合格、優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屬的樓必須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是由市或區住宅發展局頒發的。未取得許可證的房屋,不允許交付,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三、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實際上只要取得"大產證",就必須具備一、二條所列條件。未取大產證的,開發商不能辦理交房手續,開發商向買方預先交付房屋交鑰匙的,買方應拒絕接受。

手續:
一、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二、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准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三、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根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等相關法規,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該法規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商不提供的,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

商品住宅售出後,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託的單位;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四、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准,再簽署房屋交接書。

② 交房時,開發商應該提供哪些證件

交房時開發商需要證件有:

一、書面通知

開發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二、質量檢驗合格單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准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

三、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目前在交樓過程當中出現問題比較多的主要是《竣工驗收備案表》。按照有關規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因此,業主在驗房的時候不能只看有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而是要仔細查看所購的房屋是否在該表的范圍內,以及表內的各個分項是不是都備了案。

為了防止開發商在建設期間將業主的房屋進行抵押,業主在驗收房屋質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審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是否有抵押記載,然後才開始驗收有關的工程質量文件。

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俗稱「兩書一表」)。《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換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不能簽署房屋交接書,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准。

五、面積測量報告

房產管理局或區局直屬測繪隊出具的竣工實測表 標明實際建築面積是多少,分攤多少,什麼地方是公用面積,或者由有權威部門(如規劃國土局地籍測繪大隊)出具的正式測繪報告——房屋建築面積測繪報告。否則至少無法計算實際的公攤面積,也就無法結算最終房款,無法開具正式發票。

(2)新房交房開發商需要提供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房地產五證兩書是開發商合法銷售商品房的重要憑證,買房一定要審查五證兩書一表。

房地產五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

二書是:《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③ 新房交房必須開發商提供哪些證件

1、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報告及備案證明;

(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三)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積測量證明文件;(四)房地產開發合同約定的商品住宅性能認定文件;

(五)物業管理企業查驗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證明材料;

(六)買受人共有的非經營性配套公共建築和公共設施清單;

(七)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商品房進行交付驗收;經驗收符合要求的,應當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署房屋驗收交付單。房屋驗收交付單的簽署,視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制度從制度上明確了交房條件:

(一)開發商要完成工程竣工質量驗收,並在市建委有關部門備案。

(二)是必須取得規劃管理驗收證明。

(三)是必需具備物業管理所需的配套網點、辦公用房、停車場(庫)、自行車棚(房)等移交證明。開發商只有具備這三項條件,同時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才會取得《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才可以向用戶「交鑰匙」。

(3)新房交房開發商需要提供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消防法》規定: 建築工程竣工時,經消防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築工程竣工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消防驗收申請,設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還應當同時提交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並組織消防驗收。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得交工,建築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

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④ 交房時開發商需要向業主提供什麼文件

交房時開發商需要提供的分別有以下幾份資料:

一、房地產的「五證」: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稱建設工程開工證)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二、「兩書」:

1、《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2、《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兩書是開發商在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提交給購房者的文件。購房者有權索要。

三、「一表」:

《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屬於「黑樓」,是不能入住的。

《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開發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項目送交主管建設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其建設的樓盤質量終生負責,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後出現了質量問題,經查如果是發展商的過失,一樣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注意: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4)新房交房開發商需要提供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交房流程

1、請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

2、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查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即兩書一表)原件。

3、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驗房,並填寫《房屋驗收情況表》。

4、如發現問題,開發商要對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進行整改,直到業主滿意為止。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由開發商承擔,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開發商要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簽署《商品房實測面積結算補充協議》。

6、開發商向業主交付房門鑰匙。

7、辦理完上述手續後,開具《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單》。執此單在物業公司進行業主登記。

⑤ 新房交房必須開發商提供哪些證件

五證兩書一表

房地產的「五證」,就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稱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簡稱。
一、《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就是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項目位置、高度、容積率等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是該建設工程項目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經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其中,「經濟適用房」用地是《劃撥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讓土地》。兩種土地性質不一樣。《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業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綜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買房填寫合同時一定要看實際使用年限還有多少年。
根據《物權法》相關條款: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集體土地和耕地是不容許隨意改變其性質、違法出租、買賣和搞房地產開發的。
四、《建設工程開工證》就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建設工程開工證》的建築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沒有以上「四證」,該項目用地和建築就是違法的。
五、《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就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現房,開發商只須出具竣工備案表)。
沒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所填寫的「購房合同、內部協議」等都是無效的。
「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者表明所購房屋屬合法交易范疇。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預售范圍為本項目可銷售樓盤,購房者務必看清購買樓層是否在預售范圍內。
「兩書」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是開發商在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提交給購房者的文件。購房者有權索要。

「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屬於「黑樓」,是不能入住的。
購房者填寫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在購房合同第八條註明:開發商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時提供「兩書一表」時還要同時提供「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
購房者驗房的時候不能只看發展商有沒有這張備案表,一定還要仔細察看各個分項有沒有都備案,尤其是《消防驗收備案表》一欄是否通過。
《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開發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項目送交主管建設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其建設的樓盤質量終生負責,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後出現了質量問題,經查如果是發展商的過失,一樣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⑥ 新房交房要注意什麼,新房交房有什麼手續

一、新房交房注意事項:

1、檢車地漏和排水

建房時,許多水泥塊和砂石容易掉入地漏的排水管中,造成嚴重堵塞,一旦發現就會有麻煩。我們只需要隨身帶一個小水桶,倒一桶水,看看水流速度,判斷是否有堵塞。一般來說,為了解決堵塞問題,有必要打開樓下鄰居家排水管的人孔來清理淤泥。

如果樓下的鄰居已經完成了裝修,並且完全包好了排水管,那麼協調將會非常困難。即使重新關閉樓下排水管的費用得到了補償,鄰居也可能不願意這么做。

2、對門窗進行檢查

開發商安裝的鋁合金窗質量差,存在很多問題,必須認真檢查。主要檢查窗戶的密封性,密封條是關鍵。以及窗戶能否正常開關。

3、檢查地面

地面的平整度經常被忽視。不要低估平整度的問題。同一個房間可能有3厘米的差異。如果它自己被整平,它將花費多少水泥、沙子和礫石,房子的高度將被浪費掉。這真是一個巨大的損失。

二、新房交房手續:

1、通知

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開發商應通知購房者交接,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並明確說明交接時間。開發商收樓時限應該在交接完畢後,收樓通知書寄出一個月內,按照相關法律條款。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如果沒有在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2、驗收

購房者應該及時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進行檢驗,並做好記載。驗收時,購房者要核實相應的商品房房地產權證 以及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

3、提供相關文件

開發商應提供包括《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在內的相關文件。開發商如果不提供這些文件,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

4、簽署房屋交接書

當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檢驗後,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簽訂房屋交接書,對於不符合合同約定的需要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直至交付條件完全符合交房標准後,再簽署房屋交接書。

(6)新房交房開發商需要提供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

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⑦ 新房交房應辦理什麼手續業主需要提供什麼

交房一般程序 1.開發商發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時間、須交納的費用、未按時收房的處理等。通知的形式有電話、傳真、信件等。穩妥起見,開發商在用電話、傳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時使用掛號信件的方式,否則,很難證明自己已向購房者發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擔延期交房責任的不利後果。 2.購房者交納有關費用。如房屋價款結算、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 3.驗房。購房者對房屋進行驗收,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向開發商提出,開發商進行整改,修理後再由購房者驗房。 4.購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驗收合格後,開發商將鑰匙交給購房者。一般而言,鑰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標志。除了所。1.帶齊身份證件、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及全部購房資料以業主身份前往。領取房屋交付必備文件:《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程序不同於開發商單方擬定的試圖分散與迴避問題的程序,本程序的擬定完全按雙方所簽合同及法律規定擬制,在此問題上集體收房代。
新房交房要注意什麼,新房交房有什麼手續?
一、通知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電子材料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二、驗收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准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標准等作出說明。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再簽署房屋交接書。開發商不提供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同時。開發商不出示的。商品住宅售出後、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我說說幾個簡單的吧 . 1.就算是收了房子,如果有出現問題物業或開發商還是要管的.所以驗房時大面上看一下就好了.別太挑了 . 2.看好。一、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

⑧ 交房時開發商需要提供哪些東西

交房時開發商需要提供的分別有以下幾份資料(五證兩書一表):

一、房地產的「五證」: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開發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項目送交主管建設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其建設的樓盤質量終生負責,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後出現了質量問題,經查如果是發展商的過失,一樣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注意: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拓展資料:

交房:指的是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開發商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內將符合約定交付條件的住宅交付於買受人的行為。交房是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他委託物業向業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物業應該提供委託書。否則,是應該由開發商自己履行該交付義務的。而且該委託本身的爭議與業主無關。開發商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對方。

資料來源:網路-交房

⑨ 新房在交付的時候,開發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給業主

新房源交付時,需要您去到新房物業部門查看資料,分別有以下資料需要查驗:(1)新房的《住宅質量保證書》;(2)新房的《住宅使用說明書》;(3)新房的《竣工驗收備案表》;(4)新房的面積實測表。之後核實新房面積、新房買賣合同及價錢多退少補問題,確認無誤後就可驗收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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