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業主拒絕收房對於開發商有什麼後果呢
1、未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的;2、開發商無專故比原合同約屬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後超過三個月交房的;3、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4、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5、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並解除購房合同;6、經符合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7、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8、不具備小區道路暢通,已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的前提的;9、不能提供有資質的測繪部分房屋面積實測數據的。
㈡ 按規定什麼情況下精裝房業主可以拒絕收房
1、未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版收備案表》的;權2、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後超過三個月交房的;3、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4、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5、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並解除購房合同;6、經符合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7、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8、不具備小區道路暢通,已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的前提的;9、不能提供有資質的測繪部分房屋面積實測數據的。
㈢ 什麼情況可以拒絕收房 做好准備謹慎收房
買房是人生大事,特別是很多大城市買房的人很多都是貸款買房的,因此在收房時需特別注意,若是在收房時遇到以下幾種情況,業主可以拒絕收房,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到了約定的收房日期,房子仍然沒有達到簽訂合同約定的收房條件的,可以拒絕收房,這個條件是業主在簽合同時與賣方約定好的。
這種情況下,主要是靠業主和賣方雙方的一個自製,尊重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條件。且根據相關規定,《合同法》中的基本原則,合同雙方已經約定好了退房的具體條件,而且業主能夠證明這些條件是成立的,就可以拒絕收房。比如賣方未能按時交房,延遲超過了合同的規定時間;或者是小區中的配套設施不符合當初買房時的宣傳,也可以拒絕收房。
二、房子沒有達到相關法律的交付使用條件
沒有取得「兩書一表」的房子,即《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測繪成果表》這些法律規定的文件時,業主可以拒絕收房,這是房子質量問題的保證。如果在驗收房子的時候,在消防、人防、規劃都沒有合格的,業主也可以拒絕收房。還有我國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不符合的房子,也達不到交房的條件。
通過了解,業主們也清楚了拒絕收房的一些條件。總之,在收房的時候,不可以為了省時間或者精力,而對這個過程隨便。如果房子沒有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或者的是沒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的,都需要注意,可能存在著質量問題。有的房子的戶型、結構等與購買時的宣傳不符合,沒有經過業主同意擅自改動的,也是可以拒絕收房的。
什麼情況可以拒絕收房?如果業主還是不能很好地理解,或者是收房中遇到問題,也可以向相關的律師咨詢,如果有必要,可以讓律師來協助解決,讓收房更加順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6-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查看更全面,更及時,更准確的新房信息
㈣ 業主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拒絕收房要受法律保護的。
1、未取得《來住宅源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的;2、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後超過三個月交房的;3、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4、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5、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並解除購房合同;6、經符合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7、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8、不具備小區道路暢通,已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的前提的;9、不能提供有資質的測繪部分房屋面積實測數據的。
㈤ 在什麼情況下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在購買商品房後可能由於多種原因,會出現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簽訂後內,任何一方都不能容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麼,什麼情況下能退房呢?首先,如果買賣雙方和平協商,達成退房的一致意見,當然可以退房。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比較少,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第一,開發商不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資格;第二,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第四,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第五,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第六,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七,申請貸款無法辦理的;第八,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㈥ 新房出現質量問題該怎麼辦,哪些情況下可以拒絕收房
新房出現質量問抄題,應根據房屋質量問題的嚴重程度區分處理:
一、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就是拒絕收房的情形:
1、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2、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3、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以上三種情況,買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二、房屋出現問題,但並不嚴重:
此種情況,買受人拒絕收房的要求不會得到法律支持,但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修復責任,並賠償修復期間的損失。
擴資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