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業主可推遲多久去收房
需要按照具體的房屋買賣合同確定。首先看業主的購房合同是怎麼簽的。特別是物業管理費這一塊。現在很多的購房合同特別註明,如果業主在合同約定的時間無正當理由不收房,當已經收房處理,那麼業主就要按照已經收房的標准繳納物業管理費。
這就是你的損失。要避免這種損失,可以轉守為攻,就是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交房條件,建築工程備案證是否已經辦理,建築規劃是否已經驗收,消防是否驗收,水、電、氣是否已經通了。房屋的建築質量有什麼問題,總之,不收房的過錯不在自己,這樣才能避免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1)新房可推遲多久去收房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關於收房時間。一般房產商通知小業主交房時間比較早,建議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為那兩天同時來收房的人很多,陪同驗收房子的人也不會有太充裕的時間仔細陪同看房。您不妨選擇第三天或第四天。
2、可以去物業部門查看資料,包括《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面積實測表》等。需要注意的是,前四項文件是可以帶走的。其中《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必須是原件。
3、注意核實面積、合同及價錢多退少補等問題。首先要確認售樓合同附圖與現實是否一致,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相同,房屋面積是否經過房地產部門實際測量,與合同簽訂面積是否有差異。查看售房合同,看誤差為多少。注意簽訂合同時將誤差定在2%至3%,建議不超過5%。
4、物業可能會催促交付物業費等費用。但根據建委的最新規定,開發商不得以先交物業費等費用為收房條件。可以驗收好後交付費用。
5、從物業領取鑰匙時,要確認樓層鑰匙、進戶門鑰匙、信箱鑰匙、水表鑰匙、電表鑰匙是不是齊全。
B. 可以推遲收房嗎 該怎麼做
業主抄是可以延期收房襲的,但對自己會有一些不利。按照具體的房屋買賣合同確定,如果房屋達不到交房條件,那麼業主一般是有權推遲收房的。但如果業主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收房,那麼業主就要按照已經收房的標准繳納物業管理費,而這就是業主自己的損失。
現在很多購房合同會特別註明:如果業主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沒有正當理由不收房,當已經開始收房處理時,那麼業主就要按照已經收房的標准來繳納物業管理費,而這就是業主的損失。要想避免這種損失,可以轉守為攻,就是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交房條件、建築工程備案證是否已經辦理、建築規劃是否已經驗收、消防是否驗收以及水、電、氣是否已經通了等等。如果合同沒有以上及其他對業主不利的條件,那麼晚點收房是不會有什麼後果的。
延遲收房有什麼後果
C. 商品房延期收房可以嗎
商品房復是可以延期收房的,但是制需要和開發商協商,否則收房後產生的風險按照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的時間為准。
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新房可推遲多久去收房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D. 新房一般都有推遲交房嗎
一:審查相關證明材料。交房時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等資料專。
二:看是不是非開發商原因屬造成的延期交房。根據「合同」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 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否則,開發商不能輕易免除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三:保留相關證明材料。
四:注意訴訟時效。
違約金支付問題:
根據「合同法」規定: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
2、催告後3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購房者獲得合同解除權。
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後開始,一年後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再此一年之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的喪失了解除權。
違約金計算:1:延期交房的時間計算。
2:延期交房違約金金額計算。
E. 我房子到交房時間了,可以推遲去交拿鑰匙的錢嗎
房子下來了,是否可以推遲領鑰匙,這要看手上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買房子拿鑰匙的時候本人不去、可以委託別人代領,但需要出具公證過的委託書如下:
當事人是委託人,和被委託人(別人)協商好委託事項後一起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未婚的要出具單身證明)、 購房 合同、 購房 發票到當地公證部門申請委託公證 。
公證部門受理後調查、問詢、筆錄,依法出具公證委託書 ;被委託人帶著該公證委託書 、身份證、 購房 合同 、 購房 發票辦理接房手續領取鑰匙。
交房流程:
1、請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
2、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查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即兩書一表)原件。
3、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驗房,並填寫《房屋驗收情況表》。
4、如發現問題,開發商要對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進行整改,直到業主滿意為止。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由開發商承擔,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開發商要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簽署《商品房實測面積結算補充協議》。
6、開發商向業主交付房門鑰匙。
7、辦理完上述手續後,開具《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單》。執此單在物業公司進行業主登記。
F. 新房交房時間到了,我沒有去驗房,推遲了一個月回怎麼樣
最好是交房就去驗房
這個過程一定要在同一個工作日內完成。
對消費回者最有利的順答序是先驗房,再結算錢款(購房款結算,水電煤等費用,以及違約金),再簽署收房文件。
但是一般的順序會是,先結算錢款(就是先讓消費者付錢),然後再簽署收房文件,再給付違約金,再去驗房。
在現場對於自己權益請維護好
如果你真的沒有當時驗房,首先,看看你購房合同里有沒有關於乙方逾期交房的條款。一般物業會給一定的收房驗房期限,如果沒有時間,請務必通知到物業。推遲一個月也算正常的,並不會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房子驗收後就要開始繳納物業費,經常會出現業主不願意繳納物業費而拖延收房驗房的情況發生
G. 買房子後推遲幾個月去拿鑰匙可以嗎
但是視為在開發商通知交房日期即辦理入住。若日後專領取鑰匙進行裝修時,屬發現問題,物業不會進行免費維修,物業費和採暖費等費用也從通知交房之日算起,而非實際領鑰匙之日。
交房為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他委託物業向業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物業應該提供委託書。否則,是應該由開發商自己履行該交付義務的。而且該委託本身的爭議與業主無關。開發商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對方。
長期以來,我國大多數省市,商品房交易中對交房條件的界定比較模糊,主要以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約定的條件為准。有的開發商為了趕工期,往往不顧房屋質量和配套設施是否齊全便倉促交付,使購房者的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相關規定
青島市《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制度從制度上明確了交房條件:一是開發商要完成工程竣工質量驗收,並在市建委有關部門備案。二是必須取得規劃管理驗收證明。三是必需具備物業管理所需的配套網點、辦公用房、停車場(庫)、自行車棚(房)等移交證明。
開發商只有具備這三項條件,同時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才會取得《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才可以向用戶「交鑰匙」。
H. 收房時間可以推遲嗎
可以的。
收房的過程並不復雜。帶齊身份證件、相關資料、費用以及驗房工具等,按照與開發商約定的時間前去收房,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
2、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此三項必須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並由開發商加以說明。
3、業主對新房做綜合驗收,即最重要的驗房環節
4、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雙方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根據協議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議。
5、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雙方確認面積誤差後結算剩餘房款、各項費用以及延期交房違約金等。
6、業主領取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
7、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協議、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費並索要發票或蓋章確認的收據。
8、辦理產權證有關的事項。若業主委託開發商辦理產權證,則可由開發商代收契稅和房屋產權登記費。代辦費金額雙方協商。業主也有權拒絕代辦。
9、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收房完成。
商品房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備案證,是對整個小區綜合驗收,除了單體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外,還要求有規劃、消防、人防、燃氣等專業管理部門出具的專項驗收合格證明材料。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供電、給排水等營運部門簽定的有關合同協議,及已經達到正常使用條件的證明材料。沒有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的房子不能辦理房產證。
(8)新房可推遲多久去收房擴展閱讀: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
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預售商品房的,還必須明示《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
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
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