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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未交房如何退房

發布時間:2021-02-16 22:54:28

1. 買了房子後悔了還沒交房有沒有什麼辦法能退房

這個主要是看你買的是一手房,還是二手房,還有你買房子交了多少定金內?這個很關鍵,如果買容的一手房,只是單純的交了定金,但是還沒有網簽,這樣一般和開發商溝通,定金會退給您,因為沒有正式簽約,如果你定金交了,首付交了,貸款也做完了,就剩下開發商給你交房了,那這個肯定是退不了了,另外如果買的二手房,那就和房主溝通吧,看看能不能把定金退給你,這個完全取決於房主了。

2. 開發商還沒有交房,我 可以退房嗎、

開發商還沒有交房,是否可以看房要具體分情況決定:

從目前的法律規定與法院審判實踐來看,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

1、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房產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購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約定如小區規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房屋交付後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退房條件。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若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協商難以達成共識時,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條件,是指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購房合同義務的,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總之,綜合起來出現下列情況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開發商延遲交付房屋。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種情形。在購房合同中,雙方當事人一般都要約定開發商交房的時間以及在超過約定期限交房的違約責任。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了交房時間後,購房者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此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發出催告通知,如果開發商超過3個月還不履行交房義務,購房者就可以與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退房。
(2)開發商在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預售房屋,在規定的期限內開發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經提到過,開發商在預售房屋的時候,需要取得相關部門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設部門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就對外預售房屋屬於違規操作,其與購房者簽署的購房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對於無效的購房合同,應當恢復原狀,即購房者應當騰空房屋或者與開發商解除期房合同,開發商應當將購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還給購房者。上述情況不包括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形。
(3)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開發商退還購房款。從實踐上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①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主要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②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在實際中法院支持的並不多,主要因為購房者對開發商存有欺詐的故意與欺詐事實的舉證比較困難。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並予以簽章認可。
(4)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規劃,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和朝向,影響購房者居住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根據上述的規定可知,開發商在經過規劃部門批准和設計單位同意變更設計的情況下,應當書面通知購房者,告知變更設計規劃的事實。如果變更設計規劃影響到房屋的質量或使用功能的,購房者是有退房的權利的。開發商此時應當向購房者返還購房款,並且支付利息。
(5)開發商原因導致無法得到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貸款。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購房者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一般的情況下,都在購房合同中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有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根據上述的規定可知,購房者未能取得銀行商業貸款,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即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開發商也應當將購房者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予以返還。
(6)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並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另外,由於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范,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者入住多年後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對此種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並讓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7)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第(2)項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a)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根據上述的規定可知,如果開發商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購房人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如果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的,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但在實踐中,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很少會去選擇退房,此時選擇開發商承擔法定賠償責任會對購房者更有利,更何況是在房價上漲幅度較大的時期。
(8)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目前北京房地產市場較少發生,但在外地房地產市場,開發商承建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情況時有發生。若出現上述情況,開發商是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的,亦無法按約定的交房時間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此時,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購房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9)因房屋質量問題導致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第1款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根據上述規定可知,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的,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賠償其經濟損失,其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請求也會得到支持的。但是,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空氣質量的或房內雜訊大,影響購房者身體健康和居住的情況等。
(10)開發商把出售的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將房屋又出賣給第三人。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將房屋出售給購房者後,又將房子抵押給他人,或直接將房屋又出售給第三人,購房者在查明情況屬實後,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且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以及違約責任。

正常情況下退房損失: 買方在賠償房總價20%違約金情況下也可以退房。

3. 求助:新買的房還未交房就想退房了,應該是什麼流程

買的新房還沒交房可抄以退房,但是要付違約金。

以下6種情況可以退房:

一、延遲交房

一般超過3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沒有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開發商證件不全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規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無效。

四、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主體結構質量有問題

地基沉降超允許值、鋼筋混凝土結構變形、磚石結構強度等質量問題,檢測機構核驗屬質量不合格的。

六、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除此之外,因個人原因退房,按照我國購房合同範本,需繳納房總款20%違約金

4. 開發商沒按期交房我如何退房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開發商延期交房導致解除合同和辦理退房時,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
2、經催告後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後滿三個月仍未交房。
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後開始,一年後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質量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並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後,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後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後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鑒於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後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採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後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
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以上就是對「開發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嗎」所作的解答。可以看出,在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序的情況下,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和要求退房。但是,一套房子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開發商可不會輕易讓購房者解除合同或者退房,所以當事人最終不得不對簿公堂。雖然開發商延期交房屬於理虧,但這並不代表購房者必定能打贏官司。因為法官看重的是證據,不管當事人怎麼說,如果沒證據是不行的。所以,購房者應當及時與律師取得聯系獲取幫助,他們豐富的辦案經驗會幫助您更順利地解決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問題。

5. 房子沒交房前可以退房嗎

房子沒交房前可以退房
但是無理由不退房
無理由退的話,違約金是房總價的20%

6. 買的新房還沒有交付,可以退房嗎

商品房買賣需要遵循不同的程序辦理相關的手續,,特別是我國處於轉型時期很版多房產權利並不規權范,按照現有的規定,如果開發商存在遲延交房、沒有產權證、開發商證件不全、面積誤差超過3%、房屋主體結構有質量問題,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這幾種情況,你都是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但如果是因為個人原因退房,按照我國的購房合同範本,需要繳納總款20%的違約金,具體你可以先與開發商溝通協商,開發商一般都比較強勢,如有必要建議你咨詢採納專業律師的意見,談判可能更高效一點。這種房地產相關的糾紛,國內的秦兵律師團隊比較有經驗,我因為買到的商鋪爛尾和他們所的律師合作過,確實幫我避免了不少損失。

7. 買的新房還沒交房可以退房嗎

6種情況買房也能退 :
一、延遲交房
一般超過3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沒有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無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開發商證件不全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規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無效。
四、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主體結構質量有問題
地基沉降超允許值、鋼筋混凝土結構變形、磚石結構強度等質量問題,檢測機構核驗屬質量不合格的。
六、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8. 逾期未交房我可以退房嗎

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版在催告過後權接下來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後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有些開發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一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文件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並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9. 房子未按約定交房,怎麼申請退房

房子未按約定交房,不一定就必須退房。
只有在經過催告後三個月內仍內然沒有交房的,容購房人才可以要求退房。如果開發商不同意退房,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返還購房款,按照合同的約定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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