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做題是先易後難,賣房是先賣差得再賣好的。這些都是房地產的營銷策略,回先把不好的戶型銷售答出去,好的戶型和位置留著升值潛力更大,更易銷售。
捂盤惜售也是開發商的常用策略,當開發商資金充裕、市場看好時,開發商會停止銷售,留出一部分以待能獲得更大的利益。
㈡ 為什麼一些樓盤不直接由售樓部賣,而交給中介層層加價賣
原因有三點:原因一是房地產開發商把房子賣給中介,可以實現快速回籠現金,提高資金使用率;原因二是房地產可以降低成本,實現企業最大利益化;原因三是中介公司銷售途徑廣,長期合作達到雙方互利互贏。
03、原因三是中介公司銷售途徑廣,長期合作達到雙方互利互贏。
房地產開發商又不是一輩子就建一棟樓盤,賣完新的樓盤,就會接著建新的工地,不久又出現一棟新的樓盤,因此房地產開發商需要考慮問題是怎麼把成品的房子快速賣出去,那麼就需要找一個最佳合作小夥伴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平時就為客戶推優質的房源,形成一定口碑,擁有大量的客戶群體,新樓盤給到他們手裡,能盡快找到買家,這對房地產開發商來說是最需要的。
加上房地產開發商不知道市場房子真實需求量,有多少客人需要房子?但是中介公司不同,他們天天開門,客人可以隨時找到他們,讓他們找合適自己的房子,因此房子打包給中介公司,是房地產開發商的最佳選擇。
㈢ 為什麼開發商會負債累累,不是都賣的期房嗎
房子賣不掉或者做的盤太多就會出現負債
㈣ 當樓盤全部賣完之後 售樓處一般都是怎麼處置的
1、樓盤的銷售是一個沒有規律的事情。一般來說,大型樓盤,可能會銷售幾年到十年以上,小型樓盤半年幾個月就能清盤。
3、售樓處不會一直存在,到後期一般會租給企事業單位用。銀行,商業的。還有的會作為小區的會所使用。
5、售樓人員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開發公司自己的員工;二是代理公司的人。
(4)開發商賣期房為什麼樓盤不一起賣擴展閱讀
售樓處從字面意思解釋就是銷售樓盤的場所,售樓處作為樓盤形象展示的主要場所,不僅僅是接待、洽談業務的地方,還是現場廣告宣傳的主要工具,通常也是實際的交易地點。因此,作為直接影響客戶第一視覺效果的售樓處設計,一定要形象突出,體現樓盤特色,同時能激發客戶的良好心理感受,增強購買慾望。
售樓處作為樓盤銷售的窗口,關乎開發商的素質、樓盤的品質,理所當然地被開發商所重視。而購房者在售樓處里也基本上能夠了解該樓盤的情況,對於樓盤是否符合自己的心意,也有了大體的把握。因而,售樓處便成了買賣雙方的「陣地」,學會在售樓處設計里看門道,是買家必修的一課。
設計之初,先分析核心的目標客戶,精確鎖定才更有沖擊力,利用從眾心理和集體無意識主義的原則,依託核心客戶帶動重要客戶和邊緣客戶,將三類目標客戶的交集范圍再壓縮,挖出核心客戶的不與其他目標客戶相沖突的核心價值觀,以點帶面的進行精準鎖定。而不是大而全的妥協與折衷,以此再進行清晰有力的售樓處設計。依據發展商的核心目標客戶定位進行有效投資。
參考資料:售樓處-網路
㈤ 開發商為什麼都是想要賣期房,而不執行現房銷售呢
因為賣期房可以先拿到資金,而賣現房意味著墊付,還有造好後賣不出去的風險。
㈥ 開發商有房不賣為啥
開發商有房不賣的最終目的是囤積房源,哄抬房價。
《財經時報》記者在對京城數十家在售樓盤的調查中發現,有超過一半的地產商或多或少地存在「囤房」現象。有的地產商在收回部分成本後,就停止銷售,等到現房或房價高漲的時候再出手,而囤積後再出手的房源平均漲幅都在1000元以上。
在《財經時報》記者拿到的銷售控製表格上會發現,表格上顯示的數據信息和政府房屋交易信息網上公開的數據信息有著很大的距離。往往在銷控表格上見到的「/ /」(即已銷售),很多卻在政府房屋交易信息網上顯示並非紅色(即已簽約)。
在沒有透明售房網的年代,幾乎所有的開發商都會把好的房子囤積起來,把朝向不好的、戶型較差的房子等先賣出去,然後通過市場效應炒高樓價。而在銷售信息上網公開之後,地產商往往採取分樓拿預售許可證和自我預訂(比如讓自己員工訂房)的方式來進行「囤房」。
針對這種現象,國家建委已出台規定:如果開發商有發布不實價格和銷售進度信息、惡意哄抬房價、誘騙消費者爭購等違規行為,且未按期整改,將面臨不低於1個月的「銷售禁閉」。這個規定背後的指向,正是日前被媒體炒得火熱的地產商「囤房」行為。
資料來源: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6-06/05/content_2109009.htm
㈦ 房地產為什麼不執行現房銷售,而都是期房
期房預售是從香港傳到內地的一種銷售模式,在香港稱為「買樓花」,預售的出現,不但減輕了房地產開發商資金壓力,配合按揭貸款,還刺激了大量購買者的購買慾望,當時,非常成功的推動了香港房地產業的發展。
然而,現在內地要求取消「預售」,實行現房銷售的呼聲越來越高。開發商不願意執行現房銷售是出於自己的利益考慮,主要有以下3個原因。
2、期房只有規劃沒有實體,後期實際建成可能出現「貨不對版」。實際生活中,就有很多這樣的糾紛,比較常見的是銷售顧問將房子吹得天花亂墜,但是到實際交房的時候,卻讓人大失所望,等到你去找原先的置業顧問,他可能早就換了一個開發商了,剩下的就是購房者自己去找開發商談判協商,個人購房者,很難與實力雄厚的開發商進行抗衡,成為實際的弱者。
所以,開發商為了自己的利益考慮,不願意執行現房銷售。而站在購房者的角度,我國應該取消商品房「預售制」,這樣可以避免期房銷售造成的房地產市場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