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州新車站對面的商品房能辦得了房產證嗎
應該去高州吧問
⑵ 什麼原因導致房產證辦不下來
遲辦或不辦房產證對購房者保護自身的權益是非常不利的。從根本上來說,在沒有拿到房產證之前,購房者還不能算是該房產的法律意義上的擁有者。不過有些項目雖然購買時五證齊全,但就是遲遲辦不下來房產證,那房產證辦不下來要怎麼辦?
一般是以開發商違約交房時間長短給購房人一個選擇,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
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如果協商不成,一般都是通過訴訟來解決。
具體提起訴訟時,依據每個購房者簽訂的具體合同為依據主張訴求。這些是一般情況,具體到每個購房者需要實際分析以及結合購房者有無過錯來綜合判斷。在商品房的買賣合同里會有關於交房辦證的權利義務條款。每一個業主的合同要看具體合同條款的約定,如果開發商超過了約定辦證的期限,就需要承擔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沒有約定違約方式,維權就比較麻煩,因此要注意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開發商原因導致房產證辦不下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解決
帶上合同等,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註:如果是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適用專屬管轄原則,即向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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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房子為什麼有辦不了房產證的
一般來來說,小產權房都是無自法辦理房產證的,但是就算是正常購買的房子,也會因為一些原因而無法辦理房產證。房子如果辦不了房產證,可能是房子本身的原因,但也可能是購房者的原因,所以需要分兩種情況討論。
1、房子本身的原因
(1)房屋沒有合法產權證
(2)房屋的土地用途被私自改變
(3)房屋或土地沒有解除抵押
(4)房屋、土地被有關部門司法查封
(5)建設房屋的土地屬於集體
(6)房屋的土地存在產權糾紛
(7)房屋質量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
(8)房屋未取得規劃審批
2、購房者的原因
(1)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的稅費
(2)購房者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和身份證明
(3)購房者委託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未出具授權委託書
⑷ 高州碧桂園一期房子一直未出房產證,去問了客戶服務部一直都說不清楚
不合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專.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屬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⑸ 現在高州私人樓房還能辦理房產證嗎請回答,謝謝!
不能了
⑹ 哪些房子房產證辦不下來
房產證是一個房子歸屬的標志,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買了也不安心。買房子時,房產證會影響到以後落戶、抵押貸款等,哪些房子不能辦房產證?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呢?
開發商角度,不能辦理產權證的主要原因有:
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
未經立項批準的項目。
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
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產權證的房屋。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土地、房屋等有關部門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購房者角度,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的主要原因有:
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稅費。
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
委託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託書的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一般是以開發商違約交房時間長短給購房人一個選擇,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
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如果協商不成,一般都是通過訴訟來解決。
具體提起訴訟時,依據每個購房者簽訂的具體合同為依據主張訴求。這些是一般情況,具體到每個購房者需要實際分析以及結合購房者有無過錯來綜合判斷。在商品房的買賣合同里會有關於交房辦證的權利義務條款。每一個業主的合同要看具體合同條款的約定,如果開發商超過了約定辦證的期限,就需要承擔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沒有約定違約方式,維權就比較麻煩,因此要注意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開發商原因導致房產證辦不下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解決
帶上合同等,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注:如果是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適用專屬管轄原則,即向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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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整個小區都辦不了房產證,請高人指點一下。
如果整個小區都來辦不了房屋產權所有自證就意味著:1、小區並末取得該地塊的使用權;2、該小區的地塊是行政劃拔方式取得即不可以建蓋商品房;3、該小區地塊是它項用途即工業、商業等用途亦不可以建蓋商品房。
由於管理上的混亂,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發商建蓋商品房往往是「先乘車,後買票」,手續還末辦理就先動手建房甚至賣房。而由於種種原因,其中相當一部分後來無法辦理有效合法的全部手續。因而從法律上說出售此種商品房行為本身並不合法。但在現實中,往往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保證。建議你們立即到土地部門查詢該地塊的使用情況,如果證實是非法用地則立即提起集體訴訟趁開發商還末人間蒸發還來得及保護你們的合法權益。
⑻ 樓盤辦不了房產證有哪些方面導致的
,同時必須具備五個要件,缺一不可:土地使用權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回可證 項目綜合驗收備案答 房屋測繪資料。房屋是一種特殊商品,如果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認,則不能依法擁有該套房屋的所有權。消費者必須認清房產證的重要性,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鄉鎮的房子都很難辦到房產證的。因為鄉鎮的開發商一般都是資金有問題。很多地方都達不到標的。
⑼ 開發商辦不了房產證怎麼辦
1、依照合同約定處理。
首先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對房產證無專法辦理的情況屬進行了約定。如果合同中對此情況已做了約定,那就按照合同約定的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對於違約金額沒有明確約定的話,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2、合同沒有約定,按照相關法律處理。
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1)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2)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⑽ 注意:這些房子辦不了房產證 不能購買
買房子時,房產證會影響到以後落戶、抵押貸款等,哪些房子不能辦房產證?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呢?
開發商角度,不能辦理產權證的主要原因有:
①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
②未經立項批準的項目。
③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
④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產權證的房屋。
⑤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⑦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⑧土地、房屋等有關部門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購房者角度,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的主要原因有:
①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稅費。
②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
③委託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託書的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一般是以開發商違約交房時間長短給購房人一個選擇,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
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如果協商不成,一般都是通過訴訟來解決。
具體提起訴訟時,依據每個購房者簽訂的具體合同為依據主張訴求。這些是一般情況,具體到每個購房者需要實際分析以及結合購房者有無過錯來綜合判斷。在商品房的買賣合同里會有關於交房辦證的權利義務條款。每一個業主的合同要看具體合同條款的約定,如果開發商超過了約定辦證的期限,就需要承擔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沒有約定違約方式,維權就比較麻煩,因此要注意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開發商原因導致房產證辦不下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解決
帶上合同等,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注:如果是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適用專屬管轄原則,即向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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