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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樓盤開門了

發布時間:2021-01-05 16:28:18

Ⅰ 買房如何判斷開發商實力5個竅門很重要!

買房毫無疑問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買房會消耗一大筆錢財,不能不十分小心。想必大家都不想所買的住房出現問題吧,而住房由開發商所承建,開發商的實力直接影響著住房的質量。因此對開發商的實力鑒別就顯得尤為重要。下面小編就給大家總結一下辨別開發商實力的5個竅門。

1、看小區周邊配套和配建

一個社區的開發商實力如何,一方面看社區的配套是否完善,另一方面看配建,即保障性住房的面積大小。前者說明開發商的統籌規劃與建設、資金能力,後者則從真正的從資金上說明開發商的拿地能力。

具體是指,在競拍同一塊地的時候,當兩家開發商同時競出最高價,還要繼續競爭時,就要通過增加保障性住房的面積來決定誰拿地,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面積越大,需要的資金就越多,從而也就說明開發商在資金方面的充足。當然這只是從資金上證明,具體的建設施工還要關注其他因素。

2、看營業執照

有沒有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正規與否、營業執照里包含的信息都是購房者需要關注的。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經營范圍等詳細信息又都可以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得到查證,辨別真偽。

有正規營業執照的開發商開發的樓盤項目在後期的交易中才會讓購房者放心購買,缺乏正規營業執照的開發商你很難保證所開發的項目不會爛尾、維權等。通常情況下,正規的開發商也會在售樓部將營業執照等信息公示給大家。

3、評估開發商實力

開發商的實力由市場佔有率和市場聲譽共同組成。市場佔有率是指在同一時期同時開工的項目數量。對於追求資金流動性的企業來說,如果能夠做到同時幾個項目正常運作,就說明自身的資金鏈是正常運作的,就不會擔心資金不足,樓盤停工的風險。

市場聲譽是指消費者對開發商、開發項目的評價與選擇度。所以,選擇開發商的時候,可以搜集、調查開發商的相關信息,在網路時代,這些信息都是很容易的搜集到的,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實地探測,到開發的項目上參觀,到售樓部了解相關信息,慎重的做決定。

4、認證開發商資質

根據規定,開發商的資質經過國家級認證後從高到低依次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暫定級5個等級,不同等級對資金、從事年限、累計竣工面積、建築工程質量合格率、建築施工面積的要求都是不同的。從這個等級中也可以大致判斷出開發商的實力如何。選擇資質高的開發商,後期交房的質量與服務得到保障的概率也會大大提高。

5、考察已交房樓盤質量與後期物業服務

在經過相關調查之後,還是要眼見為真。如果已經選擇了一個開發商,那麼可以去看看該開發商建設的已經交房的樓盤參觀一下,了解交房的質量,房屋後期的物業服務、社區生活狀況,畢竟很多問題都是在交房後出現的。

一個企業落地一個城市也不會就完成一個作品,肯定會有長遠的發展,所以前期的作品對後期的作品打下基礎和口碑有著重要作用,對購房者判斷該企業的優劣也起到了相當好的作用。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2-0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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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如何做房地產企業兼職會計朋友介紹了一份兼職,想邊學邊做。是正在建設中的房地產樓盤公司,有專職出納

房地產會計全套賬務處理和涉及稅目
一、房地產涉及的稅種: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契稅和企業所得稅及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等。
1、營業稅:稅率5%。
2、城市維護建設稅
計稅依據是按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計算繳納。稅率分別為7%(城區)、5%(郊區)、1%(農村)。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營業稅×稅率。
3、教育費附加
計稅依據是按實際繳納增值稅的稅額計算繳納,附加稅率為3%。
計算公式:
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3%。
4、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5、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
級數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收入-2000-「三險一金」
6、所得稅
(1)所得稅的徵收方式有兩種:查帳徵收和核定徵收。
(2)如果屬於核定徵收的,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收入總額*稅務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稅稅率
(3)如果屬於查帳徵收的,按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所得稅稅率
(4)所得稅稅率:
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房產稅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8、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9、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徵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房地產轉讓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經濟收益,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金額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稅率: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即: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二、房地產企業的賬務處理
給你提供一份房地產企業會計制度。
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費共有11種(11稅1費)
稅:營業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耕地佔用稅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費:教育費附加
一、營業稅
1.轉讓不動產
銷售房屋要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贈送的空調、傢具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若房屋包括空調等附屬設施,則空調包括在房款內,不需要單獨計繳增值稅。
2.房屋租賃(出租)
屬於服務業——租賃業
3.房地產銷售公司買斷商品房出售
超過買斷價格外的收入作為手續費收入,按「營業稅--服務業」
繳納營業稅
4.單位將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他人
視同銷售不動產
5.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佔土地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
比照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
6.納稅人自建後銷售房屋
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納稅;如納稅人將自建的房屋對外銷售,其自建行為應按建築業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
二、增值稅
銷售房屋的同時贈送空調、傢具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三、土地增值稅
(一)一般規定
1.出售——征
包括三種情況:
(1)出售國有土地使用權;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進行房屋開發建造後出售;
(3)存量房地產買賣
其中對於(2)新建房地產轉讓(出售)的扣除項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②房地產開發成本
③房地產開發費用
④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⑤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對於(3)對於存量房地產轉讓的扣除項目
①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②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
③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
2.房地產抵押
(1)抵押期——不征;
(2)抵押期滿償還債務本息——不征;
(3)抵押期滿,不能償還債務,而以房地產抵債——征。
3.房地產交換
單位之間換房,有收入的,征;
4.將開發的產品用於職工福利等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產品用於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資產等,發生所有權轉移時應視同銷售房地產。(房地產清算)
5.合作建房
建成後自用——不征;
建成後轉讓——征。
6.企業兼並轉讓房地產——暫免。
7.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8.將開發的部分房地產轉為企業自用或用於出租等商業用途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部分房地產轉為企業自用或用於出租等商業用途時,如果產權未產生轉移——不徵收(清算時不扣除相應的成本和費用)
(二)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
1.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單位
對於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額。
2.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條件
(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2)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3)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3.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及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稅金,須提供合法有效憑證;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的,不予扣除。
②清算所附送的憑證或資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實的,地方稅務機關可核定開發成本的單位面積金額標准,並據以計算扣除。
③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與清算項目配套的居委會和派出所用房、會所、停車場(庫)、物業管理場所、變電站、熱力站、水廠、文體場館、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
A.建成後產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
B.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用於非營利性社會公共事業的;
C.建成後有償轉讓的,應計算收入,並准予扣除成本、費用。
④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預提費用,不得扣除。
⑤屬於多個房地產項目共同的成本費用,應按清算項目可售建築面積所佔比例等合理方法,計算清算項目的扣除金額。
四、房產稅
1.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2.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徵房產稅。但工程結束後,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納稅。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
1.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2.房地產開發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則上應按規定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納稅確有困難的,其用地是否給予緩征或減征、免徵照顧,可由地方稅務局結合具體情況確定。
六、契稅(承受方)
1.企業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業,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含國有獨資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對改建後的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非公司制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部分資產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且所佔股份超過50%的,對新設公司承受該國有獨資企業(公司)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2.企業股權重組——不征
3.企業合並——免徵
合並後的企業承受原合並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4.企業分立——不征
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對派生方、新設方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不徵收契稅。
5.企業出售
買受人妥善安置原企業30%以上職工的,對其承受所購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減半徵收契稅;全部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免徵契稅。
6.企業關閉、破產
債權人承受關閉、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以抵償債務的,免徵契稅;對非債權人承受關閉、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凡妥善安置原企業30%以上職工的,減半徵收契稅;全部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免徵契稅。
7.房屋的附屬設施
對於涉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移變動的,徵收契稅,不涉及的,不征。
七、企業所得稅
(一)預繳企業所得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當年實際利潤據實分季(或月)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對開發、建造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未完工前採取預售方式銷售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規定的預計利潤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利潤額,計入利潤總額預繳,開發產品完工、結算計稅成本後按照實際利潤再行調整。
(二)預計利潤率
1.非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
(1)位於省、市、縣城區和郊區的不得低於20%;
(2)位於地級市、地區、盟、州城區及郊區的不得低於15%;
(3)位於省、其他地區的,不得低於10%。
2.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不得低於3%。
八、個人所得稅
1.職工(高管)工薪(取得的一次性的獎金)
2.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按勞動報酬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九、印花稅
1.財產(房屋)租賃合同——1‰。
2.產權轉移書據。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等權力轉移合同。
3.營業賬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賬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其他賬簿——每件5元。
4.領受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證——每件5元。
十、城市維護建設稅
以營業稅、增值稅(贈送空調需要視力同銷售征增值稅)等為基數
十一、耕地佔用稅
佔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生產建設,按佔用面積征稅。
十二、教育費附加
同城市維護建設稅

Ⅲ 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中介服務、房地產信息咨詢、房地產投資信息咨詢 可以做一手樓盤代理銷售嗎

這個來開發商必須自己注自冊了公司,有房地產的經營范圍,並且取得房管局發的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在滿足這三個基本條件下,由它的法人與你簽訂委託銷售合同。你就可以發布該開發商的樓盤銷售信息。但是你不能與買房人簽訂房屋銷售合同。這個合同還是要開發商與客戶簽訂。

Ⅳ 成都溫江恆大名城樓盤的營業執照不是恆大公司,而是四川維安保健品有限公司!甲方這邊也是寫的四川維安保

甲方是四川偉岸 那麼營銷部就是乙方

Ⅳ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繳納哪些稅和費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繳納的稅有: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內附加、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容值稅、印花稅、契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Ⅵ 買了處樓盤 公用過道才1.1米寬 而且門是外開 開門就會堵到過道通行 這樣的設計合理嗎

不合理,兩個胖子對著走過不來哈哈

Ⅶ 海南東方市購房哪個樓盤比較好

契稅符合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徵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新政下的契稅:普 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3%、商業房或公司產權:3%
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05%!住宅暫時免徵。
2購買購買時間在5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稅為:成交價×5.5%;5年後普通住宅不徵收營業稅,高檔住宅徵收買賣差價5%的營業稅。
新政下的營業稅:營業稅:普 宅:五年內:全額的5.6%(5.4%)五年外:免非普宅:五年內:全額的5.5%(5.4%)五年外:差額的5.5%(5.4%)
城建稅。營業稅的7%;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
個人所得稅,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部分地區(如廣州),二手房交易的個人所得稅有兩種徵收方式:據實徵收和核定徵收。核定徵收:如果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按照:總房價X1%徵收;據實徵收:如果能夠提供購房合同和當初購買發票的,個人所得稅按照:買賣差額X20%徵收。[2]
土地出讓金:成本價: 城八區內:15.6元/平米 城八區外:12.9元/平米。經轉商:10% 按經管理 3%(按成交價)

Ⅷ 房地產公司委託開發樓盤,應怎樣納稅

你這種屬於代建行為。但沒有具體說清楚。但是代建行為中,主要又看立項。是誰立項(主體是誰)。代建行為中有嚴格的標准。每個地方政策可能還不一樣。我把幾個案例附上,你對照看自已屬於哪種,然後,才看納稅的情況:
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建行為的確認標准

是否認定為代建,主要看立項

典型案例:
關於廣州海粵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開發經營廣州「東山廣場」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1998]413號07-07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於廣州海粵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開發經營廣州「東山廣場」徵收營業稅問題的請示》(粵地稅函[1998]97號)收悉。

廣州市東山區商貿發展總公司(以下稱商貿公司)以土地使用權投資、香港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海外公司)以貨幣出資,成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廣州海粵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海粵公司),開發經營"廣州市東山廣場"(以下稱東山廣場)項目。

關於海粵公司將建成後的房屋所有權按比例分配給商貿公司和海外公司各自經營的行為,是否徵收營業稅問題,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海粵公司將房屋分配給商貿公司和海外公司,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因此,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二、商貿公司以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但不承擔經營風險,不符合《營業稅稅目注釋》對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不征營業稅的法規,
因此,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稅。

三、商貿公司和海外公司將分得房屋再轉讓時,也應按法規徵收營業稅。

1,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其他單位代建房屋,如何徵收營業稅?

參考答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建」房屋行為應如何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554號)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並辦理施工手續後根據其他單位的要求進行施工,並按施工進度預收房款,工程完工後,辦理產權轉移等手續,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如房地產公司自備施工力量修建該房屋,還應按「建築業」稅目徵收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稅。

2,、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銷售不動產」及其他有關營業稅徵收問題的具體規定
滬地稅一[1996]43號
關於房產企業(或住宅辦、住宅開發公司)接受委託代建房產行為的征稅問題。
房產企業(或住宅辦、住宅開發公司,下同)以接受企業單位或其他部門委託房產,房產建成後,房產企業以房產成本與委託方結算,另外按一定的百分比收取管理費或分得房產。對這種形式的委託代建房產,按以下情況分別計征營業稅:
(一)受託方代建的房產如果由受託的房產企業列入其開發計劃,則不論受託方與委託方如何結算,均應按結轉的房產造價成本及收取的管理費(如系取得房產的,則按規定折換計算)一並依「銷售不動產」稅目計征營業稅。
(二)如果受託代建的房產系列入委託方的房產開發計劃按以下辦法計征營業稅;
1. 受託方將房產建成後同時向委託方結轉房產成本並收取管理費的,對受託方結轉的房產成本及收取的管理費一並依「服務業」稅目計征營業稅;
2.如果受託方不墊付資金,不負擔房產造價成本的結轉,僅是收取管理費,所有的房產建造成本由委託方自行負責,則對受託方僅就其收取的管理費收入計征營業稅。如果受託方以取得房產的形式來代替管理費收入,則對其取得的房產按規定折換計算後計征營業稅。
(三)對房產企業接受各級政府部門委託代建職工住宅房、動遷用房的,可憑有關政府部門的代建造房文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暫按收取的代建管理費收入計征營業稅。如果房產企業代建的房產自行對外銷售,則應就銷售收入按規定計征營業稅。

3、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房地產業營業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冀地稅發[2000]93號
二、委託建房征稅問題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建房單位委託,為其代建房屋的行為,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徵收營業稅,其營業額為其向委託方收取的代建手續費。這里所指的代建房屋行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委託方的名義辦理房屋立項及相關手續;
(二)與委託方不發生土地使用權、產權的轉移;
(三)與委託方事前簽訂委託代建合同;
(四)不以受託方的名義辦理工程結算。
凡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受託方不論以何種形式與對方結算,均屬房屋銷售行為,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4、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業務問題的通知
浙地稅函〔2004〕437號
十二、關於停止執行的幾個政策問題
停止執行《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業務問題的通知》(浙地稅一[1998]71號)中的下列規定,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一)對單位和個人未到有關政府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或不動產過戶手續,但實際已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或不動產銷售給他人的,並向對方取得了貨幣、實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也應按「轉讓土地使用權」或「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
(二)對納稅人接受建房單位委託,為其代建房屋(或其他不動產)的行為,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徵收營業稅。這里所說的「代建房屋」必須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
1.由委託方自行立項;
2.不發生土地使用權或產權轉移;
3.受託方不墊付資金;(此條浙江地稅已取消)
4. 事先與委託方訂有委託代建合同。
凡不同時符合上述四個條件的代建行為。對受託方應按「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

5、關於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建工程徵收營業稅的批復
發文字型大小:寧地稅(流)發[1998]073號
你局《關於進一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建工程計稅依據的請示》(銀地稅(流)發[1998]008號)收悉。經了解,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事代建工程業務的方式有二種:
第一種是土地使用權歸房地產開發企業;
第二種是土地使用權歸建設單位。

以上二種方式,工程所需全部建設資金均由建設單位提供,並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工程代建合同或房屋代建協議書。
房地產開發企業只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工作,並按代建工程總投資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費(代建費)或按代建工程的建築面積定額收取管理費(代建費)。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凡土地使用權歸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無論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建設單位如何結算,其計稅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價款及管理費(代建費)和價外費用,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二、凡土地使用權歸建設單位的,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代建業務,其計稅營業額均應包括管理費(代建費)和價外費用,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Ⅸ 現在新買的房子(新樓盤)必須5年後才能賣給別人嗎

不是必須來5年,五年內賣,徵收自的稅比較高,5年後很多稅可以免徵(主要是打擊炒房團)

新政下的營業稅:
營業稅:普 宅:五年內:全額的5.5%(5.4%)五年外:免 非普宅:五年內:全額的5.5%(5.4%)五年外:差額的5.5%(5.4%)
城建稅
營業稅的7%;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
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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