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要怎麼維權
買房不一定一帆風順,如果遭遇房產質量問題,應該如何維權?購房者可以選擇與開發商直接交涉採取和解協議,也可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又或者到法院起訴等。接下來就為您詳細介紹。
維權途徑一:與開發商直接交涉採取和解協商的辦法途徑
協商和解,就是指當事人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合理解決問題的態度和誠意,交換意見、取得溝通,使問題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具有及時、直接、平和等特點,對於較小的糾紛或講信譽的開發商來說,採用此種方式解決矛盾能獲得較滿意的結果。
買房者在直接找開發商協商和解時,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1、准備好翔實、充足的證據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2、要堅持公平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在與開發商協商時,要闡明問題發生的事實經過,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時可指明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以達成問題的盡快解決。
3、要注意時效性。有些問題的解決具有一定的時效性,不要被開發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因此,如果在證據確鑿、事實明確的情況下,若開發商還故意推諉、逃避責任,購房者就要果斷地採取其它方式來求得問題的解決。
維權途徑二: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如果協商和解不成,對購房者來說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是優化的。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主要社會團體。因此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調解是常見的方式,能夠較為順利、有效地解決糾紛。
消協調解的是購房者與房企之間的消費糾紛,主要是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時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知權、尊重權、監督權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糾紛。消協調解消費糾紛不收費。
消協調解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消費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規勸疏導,促使糾紛各方互諒互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依法解決糾紛的一種活動。
消協調解本著以下基本原則:(1)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2)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3)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消協工作人員與被調解人之間是民主的平等關系。
維權途徑三:找負責的主管機關
房子出現質量問題,建委是主管機關;但是說到合同,則可以找工商局進行申訴。所謂申訴,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書信、走訪等形式向國家機關及其負責人反映情況、表達意願的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爭議的,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訴。
買房者在購買房產遭遇損害時,可以向各級人民政府所屬的有關的部門申訴。有關機關在接到材料後,應當迅速進行調查,對開發商的違法行為,除責令其賠償購房者損失外,還要對其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罰。
維權途徑四:根據原先的約定仲裁
約定仲裁是指當事人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購房者與開發商達成仲裁協議,是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只有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而另一方當事人已向法院起訴,仲裁機構則不予受理。
現在來看,在我國直轄市、省會城市和部分設區的城市設有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有足夠理由不服裁決的,可以收到裁決書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維權途徑五:到人民法院起訴
買房者手中掌握著開發商侵權事實的充足證據,並且通過一般的調解途徑不能解決問題的話,建議購房者請專業律師,就開發商侵權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買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通過司法審判程序解決消費爭議的一種方式。也是具的一種方式。它是針對前四種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的一種更有力度的解決方式。但相對於其他爭議解決方式來說,周期較長,程序也較為復雜,對此購房者應有充分的准備。
購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消費爭議訴訟應符合下列條件:
1、提起訴訟的購房者應與所提起的爭議案件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即必須是購買、使用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及其他受害人。
2、有明確的被告。起訴時明確指出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經營者。
3、有明確的訴訟請求,有受侵害的事實及證據。
4、根據民事訴訟法確定的管轄原則,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這五個途徑沒有遞進關系,沒有遞進的含義,是平行的。購房者選擇哪一個都是可以的。
維權途徑六:其他途徑
如以上途徑無效,可以考慮訴諸媒體曝光,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進維權進度。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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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發現開發商售賣給我們的房子有糾紛時,該如何維權
首先作為業主的我們在購房時如果遇到權益受損,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不同的糾紛處理方式也不同。一旦發現房子有問題,一定要保留證據。
第一個需要的證據要能夠證明買房當事人主體資格。如果買房子的是自然人,或者說個體,必須要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如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如果是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要主動提交如工商注冊登記以及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等材料證明資格。
第二個需要提交證明房屋買賣行為發生的證據。如房地產買賣合同、買房時開的發票或收據、或者貸款合同,分期付款的憑證等等。
在糾紛發生後一定要有搜集證據的意識。首先要保留好一切書面文件,比如我就喜歡留著收據,兩年前報的駕校由於各種原因沒有考完試所以就去辦理退款,有收據和合同才能退。同時我們可以主動與對方交流,引導對方留下書面文件,最好溝通過程全程錄音,到時候維權可以用得上。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不了問題,就可以整理證據找律師起訴了。
Ⅲ 房子如何維權
可以,找承業中安,
Ⅳ 常見的房產維權問題有哪些
十大常見房產維權問題
1、我買的房子到底是不是70年產權?
買房支招: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首先要審查開發商提供的五證是否齊全,審查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五證的用地單位、建設單位及銷售單位是否與實際的售樓單位一致。
此外,簽訂合同時對於交房、辦理相關證件的具體日期一定要明確約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語句,以避免日後糾紛發生。
五證分別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
市民可到發證機關相關網站,查詢這些證件的真偽。一般來說,市民在購買商品房時,可重點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因為若其他四證不全便無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開發商推遲交房怎麼辦?
買房支招:購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違約違法行為,應根據自身需求並結合開發商補救情況選擇要房或退房。具體來講,如果開發商能夠盡快完善各項證件、手續,盡快使房屋滿足交付條件、確保將來能夠辦理房屋權屬證書,購房者可以選擇要房。當然,即使合同得以繼續履行,購房者也有權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另外,購房者也可以開發商未辦理預售許可證等手續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確認合同無效,如果合同被解除或確認無效的,開發商依法應當返還購房者已付購房款、利息並賠償損失,如果購房者認為開發商的行為構成欺詐,購房者還可要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3、開發商推遲辦證怎麼辦?
買房支招:按照購房合同中關於交付房產證時間的約定,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依法律規定。根據最高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的規定,自合同訂立之日起(預售房為交房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應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否則就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其次,如果超過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期限,由於開發商原因購房者沒有拿到房產證的,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主張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合同明確約定了逾期辦證違約金的,依合同約定主張,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主張逾期辦證違約金。
4、房產面積縮水怎麼辦?
買房支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以此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5、學區房不等於劃片房?
買房支招:不少樓盤雖然與學校的地理位置相鄰,但孩子的學籍能否劃入該片並不確定。有些樓盤與學校僅一牆之隔,也不能劃入該學校就讀。學區房也需要有「資格認證」,而且學區房不等於劃片房。
幼兒園社區可以自行配建,但小學、中學的劃片還需要教育局的整體規劃。市民買房時還是要多去了解房屋所在的區域范圍,購房合同中也會對房屋坐落的地址進行詳細說明,市民可以將其與教育局劃片范圍進行對比,這樣就可以清楚明白地了解該樓盤的劃片學校,以免購買了所謂的學區房,卻仍不能入學。而對一些規劃中的教育資源,到底什麼時候能夠投入使用也要了解清楚。
6、空置房物業費如何收取?
買房支招:按照規定,連續三月無裝修空置房,物業費按20%繳納。
7、房屋質量不達標怎麼辦?
買房支招: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者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者有權退房,給購買者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孔小姐所購房屋很可能是在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方面出現了質量問題,因此,孔小姐可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8、定房時交了訂金又不想要了怎麼辦?
買房支招:常在買房初始階段發生的糾紛有購房者與開發商關於訂金和定金的糾紛上,購房者給開發商的訂金是可以退還的,而定金一般無法退還。
9、期房交房開發商要求漲價,合理嗎?
買房支招:作為開發商應履行合同義務,不可擅自變更合同約定內容。作為購房者,在面對開發商違約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10、開發商加層怎麼辦?
買房支招:一般來講,開發商不可能擅自加高樓層,需要到規劃局進行相關更改手續。
如果你認為規劃局調整規劃違法,你可以舉報和控告。
如果規劃調整前你已經與開發商簽訂了預售合同,則開發商的行為構成違約,你可以解除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Ⅳ 買房遭遇房產糾紛如何維權
在民商事糾紛爭議解決途徑中,訴訟和仲裁是我國兩種不同的司法程序,兩者在程回序上大體相同,但因管轄機答關不一樣,形式上會略有不同。首先是受理管轄,仲裁的管轄機構是各仲裁委員會,一件糾紛若要適用仲裁管轄的前提是雙方必須存在約定有效的仲裁條款,也就是說雙方必須明確約定如果出現了爭議,由某家仲裁委員會進行管轄審理,這樣才能適用仲裁程序。而訴訟管轄則無需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當然在合同糾紛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就多個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約定管轄。其次,仲裁裁決一裁終局,當事人不得上訴,而法院訴訟一審判決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出上訴,進入二審程序。在具體操作程序上,訴訟仲裁並無太大的差別,都是先立案、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被告/被申請人提交答辯狀、開庭、判決/裁決這一套程序,這套程序看似簡單,但其中所隱含的復雜細節難以估量,律師建議,如果大家沒有相關訴訟經驗,在訴訟之前一定要了解各項訴訟程序或者咨詢律師來進行應對,否則會產生較大的訴訟風險。
Ⅵ 樓盤投訴那麼多 業主維權路怎麼走
真遇到了房子毛病想維權咋辦!
首先,前期工作要做好,要注意四點:
1、證據
凡事都要講個證據,空口無憑必然失敗。無論是和開發商當面對質還是鬧到了對薄公堂,證據少不了,有力的證據可以一巴掌把開發商打成啞巴,打官司時也可以將死開發商。
和開發商簽定的合同,文件的原件一定要保存好,而且對開發商的宣傳廣告,商業規劃書,投資宣傳資料等也需要盡量多的收集,這對以後的訴訟是非常重要的。在涉及倒面積以及裝修等方面的問題時,還需要專業的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
2、資金
正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義務的無報酬的工作是不能長期持續的,維權活動應該和經濟利益很好的結合在一起,這才能帶動大家的積極性,而這些獎勵報酬的來源也要靠大家來支付。一般來說,需要大家按你房子價格的1%-3%的比例准備資金,來作為維權活動的費用。這個數字是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可能各地區有些細微差異。
3、精力
維權的道路挺漫長,伴隨著許多風風雨雨,樓主以前也維權過,還遭遇到開發商的恐嚇。不要因為開發商恐嚇或者給點小利就放棄了。每個人都這么想,那麼到最後結果就是大家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證,事實告訴我們,天上是不會掉下餡餅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一定要靠自己付出時間,精力去爭取,去抗爭。
4、組織
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一環。有了代表大家利益的組織,才能有計劃,有效率的去做工作,才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出集體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