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重慶的住宅產權年限是50年
 
一、重慶市住宅用地使用權年限按50年進行限定的背景
根據1990年國務院55號令,重慶自1990年開始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為加強對土地價格的宏觀調控,市以重府發(1992)153號文頒布了土地基準地價和公示地價。地價政策的頒布,極大地推動了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改革。據國務院55號令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出讓年限zui高為70年。
1992年鄧南巡講話發表後,重慶為加大舊城改造力度,以地招商引資,據重慶主城區組團城市的特點,規劃部門在發出規劃選址意見,明確土地用途時,均確定為綜合用地(含部分商業用地)。據55號令第11條「綜合用地為50年」的規定,從1994年起,在與受讓方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約定,凡綜合用地均為50年(其中居住50年),土地出讓金也因此計算的是50年的出讓金。
二、住宅用地使用權年限按50年進行限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從合法性的角度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第55號令)第十二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zui高年限由國務院規定並按用途確定: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重慶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權年限為50年,與國家規定居住用地zui高使用年限為七十年並不矛盾,符合國家上位法的規定。
從合理性的角度分析,一是重慶多數房地產開發以商業與住宅混合類型為主,一個項目中若按商業、住宅高出讓年限確定出讓年限,勢必會出現一棟建築中,商業、住宅出讓終止時間不一致,帶來處置時的困難;二是房屋的使用壽命一般都在五十年,土地使用期屆滿,房屋殘值所剩也不多。加之《物權法》已原則性規定個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可自動續期。因此,對住宅用地使用權年限按照五十年進行界定,也可有效降低購房者成本,讓利給終端消費者。
⑵ 重慶市的住宅為什麼是50年產權,成都市是70年
成都市的住宅用地和全國大部分城市一樣是70年,重慶市是因為其特殊背景,市區大部分項目屬於商業住宅混合業態,互相摻雜,因此按照綜合用地的50年來規劃
⑶ 重慶的住宅產權為什麼都是50年呢
想回重慶主城區買房定居,可發現住宅產權都是50年的、、
50年的房子回,是商業用地性質、答、
用水用電都相對要貴些,
重慶下面一個縣城的也是70年產權 、
70年的,是普通居民用地,
用水用電按居民用水用電的標准收取,。
⑷ 為什麼重慶的新房產權年限是50年呢
 
一、重慶市住宅用地使用權年限按50年進行限定的背景
根據1990年國務院55號令,重慶自1990年開始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為加強對土地價格的宏觀調控,市以重府發(1992)153號文頒布了土地基準地價和公示地價。地價政策的頒布,極大地推動了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改革。據國務院55號令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出讓年限zui高為70年。
1992年鄧南巡講話發表後,重慶為加大舊城改造力度,以地招商引資,據重慶主城區組團城市的特點,規劃部門在發出規劃選址意見,明確土地用途時,均確定為綜合用地(含部分商業用地)。據55號令第11條「綜合用地為50年」的規定,從1994年起,在與受讓方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約定,凡綜合用地均為50年(其中居住50年),土地出讓金也因此計算的是50年的出讓金。
二、住宅用地使用權年限按50年進行限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從合法性的角度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第55號令)第十二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zui高年限由國務院規定並按用途確定: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重慶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權年限為50年,與國家規定居住用地zui高使用年限為七十年並不矛盾,符合國家上位法的規定。
從合理性的角度分析,一是重慶多數房地產開發以商業與住宅混合類型為主,一個項目中若按商業、住宅zui高出讓年限確定出讓年限,勢必會出現一棟建築中,商業、住宅出讓終止時間不一致,帶來處置時的困難;二是房屋的使用壽命一般都在五十年,土地使用期屆滿,房屋殘值所剩也不多。加之《物權法》已原則性規定個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可自動續期。因此,對住宅用地使用權年限按照五十年進行界定,也可有效降低購房者成本,讓利給終端消費者。
⑸ 重慶的住宅房產權為什麼是50年
1、產來權年限是指房屋源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當天開始計算時間的。
2、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綜合用地性質的建築產權年限是50年。這個要具體看該項目的土地性質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就清楚了,在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是有具體的時間顯示的。
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
⑹ 為什麼重慶的產權年限50年到期了怎麼辦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重慶主城,多數「住宅」是50年產權。因為,我市房屋很多是商業與住宅的混合類型,正好對應50產權的綜合類用地。
50年產權住宅與普通住宅項目的主要以下五點主要區別:
一、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二、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三、貸款條件的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到期了咋辦?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我國規定住宅用地的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綜合用地50年。
現已明確,屆滿自動續期。需要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
《城市地產管理法》第22條和《物權法》第149條,有相關規定內容5位數,不低於15.6元/平米。可以查證。
所以產權到期以後有兩種結果:
第一,如果國家沒有其他規劃,業主只需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
第二,若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則商業補償按1:3補償,是住宅的三倍。
⑺ 請問為什麼有的房子會是50年產權
50年產權的住宅是指在新興區域發展初期房地產開發不成熟、入住人口少等原因尚不具備較好的商業氛圍,如果堅持開發純商業用房將很可能與市場脫節,銷售艱難;而住宅價值明顯較高,且易於銷售變現。
因此,開發商大多都會採取變通方式——部分項目在產品規劃上不完全按照地塊控規性質的限制,在功能上偏向住宅功能,結合市場效應,從而出現了綜合用地、用地上的住宅項目。
(7)重慶新樓盤為什麼是50年產權擴展閱讀:
50年產權房的優點:
1、地段好:這類項目往往處在較好的位置,地段稀缺。周邊居住氛圍成熟,交通便利。一方面,有的項目本身立項是寫字樓,因而可以;另一方面,可以將房子出租給小公司,租金遠大於普通住宅。
2、門檻低:低總價的門檻,是「40年、50年產權住宅」受客追捧的主要原因。單價比周邊其他項目的價格每平方米低幾百元到千元,面積主要集中在30平方米-90平方米之間,是一些30平方米-50平方米的戶型,對於許多初次置業的青年人或者,門檻較低,接受度高。
50年產權房的劣勢:
由於土地性質是商業兼容住宅、綜合用地,即便開發成了住宅,但由於收費標准不同,生活費用、買房稅費以及二次交易費用都將高出70年的住宅一大截。
1、生活費用不確定:按商業用途規定,水、電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水和電的價格都大概貴1倍左右。但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與政府協商,承諾能按民用水電標准收取,但具體怎麼交法還是交房了才真正知道。
2、稅費無優惠: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享受減半政策,為1.5%;而40年、50年產權的住宅,契稅按3%繳納。
3、貸款限制:買此類物業一般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貸五成或六成;利息也不同,樓要高1%左右的利息,每個月要多交利息費用。
4、產品結構受影響: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居住舒適度較普通住宅低,一般沒有露台、空中花園等。
參考資料: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⑻ 重慶的商品房為什麼基本都是50年的產權了.這意味著什麼呢
第一,《抄物權法》第襲一百四十九條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後,自動續期。」意思就是你住宅的實用年限(70年)到期後可以自動續約!您無需擔心(前提是商品房用地)
第二,您說的基本都是50年產權,這個得具體去國土資源局查土地使用功能了,因為有些開發商私自改動用地功能,把工業等一切用地改住宅,(這叫違法用地),這時候您買的房子產權就有問題,法律保護受限,所以您還是多查下宗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