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 建築用地在承接出讓土地時,房地產開發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3%~5%稅率的契稅。 (2)營業稅。自建建築物出售,按建築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出售建築物,按銷售不動產的5%稅率計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為比例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適用不同檔次稅率,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或者鎮的,稅率為1%。
(4)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國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 額計繳。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房產稅。以擁有的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繳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余值×(1-10%~30%)×1.2%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稅發[2003] 89號
文 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車船使用稅。以擁有自用的應稅車船適用的計稅標准、年稅額分別計稅。車船使用稅按年徵收 ,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汽車適用的車輛使用 稅稅額是每年每輛60~320元,由納稅人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納稅人所在地, 對單位是指經營所在地,對個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稅。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公式: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 的余額,為增值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有: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企業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 稅。納稅人應於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築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和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8)印花稅。書立、領受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計繳印花稅。
(9)企業所得稅。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稅法准予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稅法規定,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月或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10)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或合資企業,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稅稅目,計繳個人所得 稅。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人在次 月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這些……
⑵ 房地產開發商交給國家的稅,稅率是多少
營業稅,5%
土地增來值稅.2%
城建稅.營業自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其他教育費附加.營業稅*1%
所得稅.按開發項目位於地理位置不同,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有百分之二十的,有百分之十五的,和百分之十的.也按住宅和商業分不同的稅率了。
⑶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繳納哪些稅稅率分別是多少
1、銷售不抄動產營業稅,稅率5%(以襲銷售收入計稅);
2、城建稅
稅率7%(以營業稅計稅,分鄉1%、鎮5%、縣城以上城市7%);
3、教育附加
稅率3%(以營業稅計稅);
4、地方教育附加
稅率1-2%(以營業稅計稅,是否徵收以各省規定為准);
5、印花稅
稅率0.05%(以銷售收入計稅);
6、土地增值稅
稅率30%-60%(以銷售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及土地成本後的增值部分計稅,計稅較為復雜);
7、企業所得稅
稅率25%(以企業年度利潤計稅,計算有一定難度);
⑷ 購買開發商的新樓盤房子,要交哪些稅和手續費
費用方面
一、契稅
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回的省市自治區稅率答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
二、維修基金
按建築面積乘一定金額收取。
三、交易過程中需交費用
印花稅是房價款的萬分之五。
四、申辦產權證過程中需交費用
登記費、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印花稅、契稅、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設備維修基金等。
五、入住過程中需交費用
物業管理費及供暖費
六、辦理按揭須繳納的費用
保險費:財險保險費=總房款*年費率*年限系數。保費一次性交。
七、辦理公積金需繳納費用
1、評估費: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0.25%。
2、保險費:財險:保險費=貸款額*年費率*年限系數。
3、綜合險:保險費=貸款人年限對應系數*貸款額。
產權證
1、房屋產權登記費:0.3元/平方米(建築面積)
2、土地使用權登記費:0.13至0.3元/平方米(佔地面積)
3、房屋所有權證:住宅80元/件,商鋪550元/件
4、房屋所有權證印花稅:5元/件
5、國有土地所有證:80元/件
⑸ 房地產開發商要交哪些稅
提供你一些稅種及計算辦法,看看對你是否有用: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回納的營業稅答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⑹ 房產開發商要交哪些稅給國家
(1)契稅。 建築用地在承接出讓土地時,房地產開發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5%稅率的契稅。 (2)營業稅。自建建築物出售,按建築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出售建築物,按銷售不動產的5%稅率計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為比例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適用不同檔次稅率,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或者鎮的,稅率為1%。
(4)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國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 額計繳。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房產稅。以擁有的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繳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余值×(1-10%~30%)×1.2%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稅發[2003] 89號
文 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車船使用稅。以擁有自用的應稅車船適用的計稅標准、年稅額分別計稅。車船使用稅按年徵收 ,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汽車適用的車輛使用 稅稅額是每年每輛60~320元,由納稅人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納稅人所在地, 對單位是指經營所在地,對個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稅。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公式: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 的余額,為增值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有: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企業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 稅。納稅人應於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築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和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8)印花稅。書立、領受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計繳印花稅。
(9)企業所得稅。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稅法准予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稅法規定,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月或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10)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或合資企業,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稅稅目,計繳個人所得 稅。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人在次 月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這些……
⑺ 房地產開發商交給國家的稅,稅率是多少
營業稅,5%。
土地增值稅.2%。
城建稅.營業稅回7%。
教育費附加.營業3%。
其他教育費附加.營業稅1%。
所得稅.按開發項目位於地答理位置不同,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有百分之二十的,有百分之十五的,和百分之十的.也按住宅和商業分不同的稅率了。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五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乘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⑻ 開發商出售商鋪要交哪些稅,稅率各是多少 –
一、房地產開發商出售商品房,取得收入應繳納下列稅種: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11%;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的和小規模納稅人3%。
2、附加稅:以增值稅稅額為基數的12%。
3、預交土地增值稅:銷售額的2~3%。(地方差異)
4、預交企業所得稅:銷售額的2~3%。(地方差異)
5、合同印花稅:合同價的萬分之五。
二、計算:
1、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登記價*5.2%
2、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30%(土地增值額在原值的50%以內的部分)+土地增值額(土地增值額在原值的50%到100%之間的部分)*40%+土地增值額*50%(土地增值額在原值的100%以上的部分)
3、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額-現土地增值稅-供樓利息-裝修發票額)*20%+裝修發票額*5.75%。
(8)商業樓盤開發商要交什麼稅收擴展閱讀:
一、買家支付
1、房地產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米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記費: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費)。
3、權證印花稅:5元/本。
4、印花稅:0.05%
5、契稅:交易價(或評估價)×4%。
二、賣家支付
賣家出售的時候,商鋪不論年限,都要交納以下幾種稅費: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3元/平方米。
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
土地增值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每年加計5%)-有關稅金]×適用稅率。
B、不能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轉讓收入×90%)×30%。
個人所得稅:
據實徵收為(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20%,核定徵收為轉讓收入×7.5%×20%。
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相當於個人凈收入。
營業稅及附加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為(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B、不能提供上手發票的,為轉讓收入×5.5%。
C、稅費為差額的5.56%
⑼ 開發商賣一套房子要交多少稅收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要繳納的稅不是一個獨立的稅種,而是房地產業務所涉及的諸內多相關稅容種的總稱,具體包括增值稅3%、7%、5%、1%的城市維護建設稅、2~3%的土地增值稅、合同價的萬分之五的印花稅、所得稅、房產稅等。
開發商賣房需要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地產開發商開出售樓收入發票,就要交營業稅;年終報表上賬面有利潤要交所得稅。清盤了要結算該盤子的總盈利,要交土地增值稅。
並且後兩種稅種目前都是預交的。即還沒到財務年度末結賬就要預交所得稅;還沒到清盤時刻就要按比例預交土地增值稅。
(9)商業樓盤開發商要交什麼稅收擴展閱讀:
1、交易服務費:
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稅: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3、土地出讓金: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 × 3% × 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築面積
6、分攤費用: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⑽ 開發商出售商品房要交什麼稅,稅率多少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要繳納的稅不是一個獨立的稅種,而是房地產業務所涉及的諸多相關稅種的總稱,具體包括增值稅3%、7%、5%、1%的城市維護建設稅、2~3%的土地增值稅、合同價的萬分之五的印花稅、所得稅、房產稅等。
下面具體介紹:
一、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11%,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的和小規模納稅人3%。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二、附加稅
以增值稅稅額為基數的12%。
三、預交土地增值稅
銷售額的2~3%。
四、預交企業所得稅
銷售額的2~3%。
五、合同印花稅
合同價的萬分之五。
六、房產稅
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七、城鎮土地使用稅
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開發商出售商品房的稅收政策:
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參照與其開發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當地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稅負情況,按不低於預征率的徵收率核定徵收土地增值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二)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三)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確定轉讓收入或扣除項目金額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清算手續,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房地產企業開發產品銷售收入的范圍為銷售開發產品過程中取得的全部價款,包括現金、現金等價物及其他經濟利益。
企業將開發產品用於捐贈、贊助、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用權轉移,或於實際取得利益。
(一)非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
1.位於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區和郊區的,不得低於20%。
2.位於地級市、地區、盟、州城區及郊區的,不得低於15%。
3.位於其他地區的,不得低於10%。
(二)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
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符合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號)等有關規定的,不得低於3%。
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准予當期按規定扣除。
企業對尚未出售的已完工開發產品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對已售開發產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修理等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准予在當期據實扣除。
企業開發產品轉為自用的,其實際使用時間累計未超過12個月又銷售的,不得在稅前扣除折舊費用。
對房地產企業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稅率為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