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沒有過戶,你單位就不是所有權人,房產的所有權還是開發商,你單位與開發商形成債權債務關系,你可以訴開發商違約,法院的查封是有道理的,但是你們可以向法院提出債權申報
『貳』 請問開發商破產了因債務糾紛小區有小部分套房屬開發商的被法院查封,業主們集體辦理產權證時受影響,怎麼
你好,你抄們買下來的房子襲,屬於合法財產,你們可以聯合所有業主去法院告,要求法院解封,解封了,你們就可以辦理產證。
目前可能房子還登記在開發商名下,其實也不用急,畢竟你們出了錢,也不用怕。總會給你們辦理的。
『叄』 開發商破產房子被查封了後法院會怎麼處理方法
你是買房屋的是抄嗎,破產清償順序是: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你那是普通破產債權,是按比例清償的。
『肆』 開發商被查封 購房者買的期房怎麼辦
開發商因資金鏈斷裂或破產等因素,導致房子被查封的情況在現實中時有發生,訂購了這些房子或已支付相關款項的購房者最為關心的就是:開發商如果被查封,對自己有何影響?其合法權益又該如何維護?
【業主若無責 可獲房產證】
遇到此種情況,業主究竟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何種途徑取回自己的房產證呢?房地產律師認為,開發商對業主有限期辦證的義務,因自身原因導致無法辦證的話,則屬於責任違約行為。根據目前的情況,如果開發商名下還有資產,相關部門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將其資產拍賣,補繳齊欠款,使開發商獲得可以辦理房產證的資格;如果開發商名下沒有任何資產,已經破產清算,應中止其債務關系,終止一切處罰決議,並幫助業主盡快辦理房產證等相關證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發商一直處於瀕臨破產狀態,卻沒有吊銷執照,業主們就不能自行申請辦理房產申請手續。
【業主仍應做好維權准備】
對於業主而言,房源能順利解封,自然是最好的結果。但律師還是提醒,購房者在遇到樓盤被查封後,還是應做好維權准備。
如果業主已經簽訂購房合同,並且在房管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業主的權益將按照合同約定受到保護;若開發商延期交房,可按照合同違約條款索賠。
如果業主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未進行備案,應盡快憑購房合同和發票,前往房管部門申請備案,交納購房款後將房屋解封;如果業主無法單方申請合同備案的,應盡早憑購房合同和發票向法院起訴開發商,由法院判決合同效力,若合同有效也可進行解封。
若業主只是簽訂了認購書,但因房屋被查封而無法實現銷售,應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可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或認購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3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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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簽了購房合同,交了首付,房契稅也己交。由於開發商欠款,房產被法院查封。怎麼
不影響你啊。契稅已經交了都登記給你了 只是你沒拿出來房產證而已。
『陸』 開發商欠錢房產被法院查封,購房者應該怎麼辦
起訴到法院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賠違約金。
由於房屋查封是開發商的原因造成的,而不是購房者的原因,所以實際上是開發商構成了違約。購房者是可以向執行查封的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的,請求確權並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如果到了交房時間,開發商無法交房,你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房款,並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如果房子因為沒到交房日期,看開發商是否在交房時能否解封,如果沒解封導致無法交房,開發商需按日支付你違約金,在合同最大規定期限還是無法交房,你有權利要求退房,並追究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開發商債務糾紛樓盤查封怎麼辦擴展閱讀:
不同情況下,購房者維護自己權利手段不同:
1、如果購房者已經簽訂購房合同並且已經備案,購房者的權益將按照合同約定受到保護。
2、如果購房者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但卻未備案,購房者就應該盡快憑著購房合同和發票,前往房管部門申請備案。
3、如果購房者單方面無法申請合同備案,則應該盡早憑著購房合同和發票向法院起訴開發商,由法院判決合同效力。
4、如果購房者只是簽訂認購書,但因房屋被查封而無法實現銷售,應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可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或認購金。
『柒』 房地產公司房產被建築單位查封如何處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 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各省、自治區建設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各直轄市房地產管理局:
為保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依法及時執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現就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時,需要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的,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協助執行事項。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協助人民法院執行時,除復制有關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費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費用。登記過戶的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
二、人民法院對土地使用權、房屋實施查封或者進行實體處理前,應當向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該土地、房屋的權屬。
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土地、房屋權屬情況時,應當出示本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並出具協助查詢通知書。
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或者房屋查封、預查封登記手續時,應當出示本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並出具查封、預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三、對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預查封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辦理查封或者預查封登記。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土地使用權、房屋時,不對生效法律文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進行實體審查。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認為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或者處理的土地、房屋權屬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審查建議,但不應當停止辦理協助執行事項。
四、人民法院在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並復制或者抄錄的書面材料,由土地、房屋權屬的登記機構或者其所屬的檔案室(館)加蓋印章。無法查詢或者查詢無結果的,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
五、人民法院查封時,土地、房屋權屬的確認以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登記或者出具的權屬證明為准。權屬證明與權屬登記不一致的,以權屬登記為准。
在執行人民法院確認土地、房屋權屬的生效法律文書時,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認的權利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
六、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歸屬同一權利人的,人民法院應當同時查封;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歸屬不一致的,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權或者房屋。
七、登記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登記名義人(案外人)書面認可該土地、房屋實際屬於被執行人時,執行法院可以採取查封措施。
如果登記名義人否認該土地、房屋屬於被執行人,而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認為登記為虛假時,須經當事人另行提起訴訟或者通過其他程序,撤銷該登記並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之後,才可以採取查封措施。
八、對被執行人因繼承、判決或者強制執行取得,但尚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查封,執行法院應當向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被執行人取得財產所依據的繼承證明、生效判決書或者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辦理查封登記。
九、對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已經受理被執行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房屋的過戶登記申請,尚未核准登記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查封,已核准登記的,不得進行查封。
十、人民法院對可以分割處分的房屋應當在執行標的額的范圍內分割查封,不可分割的房屋可以整體查封。
分割查封的,應當在協助執行通知書中明確查封房屋的具體部位。
十一、人民法院對土地使用權、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期限屆滿可以續封一次,續封時應當重新製作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再續封的,應當經過所屬高級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查封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繼續查封手續的,查封的效力消滅。
十二、人民法院在案件執行完畢後,對未處理的土地使用權、房屋需要解除查封的,應當及時作出裁定解除查封,並將解除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
十三、被執行人全部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但尚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該土地使用權進行預查封。
十四、被執行人部分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但尚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權,按已繳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確認被執行人的土地使用權,人民法院可以對確認後的土地使用權裁定預查封。對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權,可以全部進行預查封。
被執行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仍未全部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應當將被執行人繳納的按照有關規定應當退還的土地出讓金交由人民法院處理,預查封自動解除。
十五、下列房屋雖未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人民法院也可以進行預查封: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辦理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執行人購買的已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屋權屬初始登記的房屋;
(三)被執行人購買的辦理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或者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房屋。
十六、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依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和所附的裁定書辦理預查封登記。土地、房屋權屬在預查封期間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預查封登記自動轉為查封登記,預查封轉為正式查封後,查封期限從預查封之日起開始計算。
十七、預查封的期限為二年。期限屆滿可以續封一次,續封時應當重新製作預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預查封的續封期限為一年。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再續封的,應當經過所屬高級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十八、預查封的效力等同於正式查封。預查封期限屆滿之日,人民法院未辦理預查封續封手續的,預查封的效力消滅。
十九、兩個以上人民法院對同一宗土地使用權、房屋進行查封的,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為首先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的人民法院辦理查封登記手續後,對後來辦理查封登記的人民法院作輪候查封登記,並書面告知該土地使用權、房屋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實及查封的有關情況。
二十、輪候查封登記的順序按照人民法院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時間先後進行排列。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輪候查封自動轉為查封;查封法院對查封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全部處理的,排列在後的輪候查封自動失效;查封法院對查封的土地使用權、房屋部分處理的,對剩餘部分,排列在後的輪侯查封自動轉為查封。
預查封的輪侯登記參照第十九條和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二十一、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並在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查封、預查封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房屋,被執行人隱瞞真實情況,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確認其行為無效,並可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撤銷不合法的抵押、轉讓等登記,並注銷所頒發的證照。
二十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預查封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在查封、預查封期間不得辦理抵押、轉讓等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明知土地使用權、房屋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仍然辦理抵押、轉讓等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的,對有關的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和直接責任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處理。
二十三、在變價處理土地使用權、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同時轉移;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歸屬不一致的,受讓人繼受原權利人的合法權利。
二十四、人民法院執行集體土地使用權時,經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後,可以裁定予以處理,但應當告知權利受讓人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徵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有關稅費。
對處理農村房屋涉及集體土地的,人民法院應當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後再行處理。
二十五、人民法院執行土地使用權時,不得改變原土地用途和出讓年限。
二十六、經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協商同意,可以不經拍賣、變賣,直接裁定將被執行人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經評估作價後交由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但應當依法向國土資源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
二十七、人民法院製作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裁定送達權利受讓人時即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應當明確告知權利受讓人及時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轉移登記。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生效法律文書進行權屬登記時,當事人的土地、房屋權利應當追溯到相關法律文書生效之時。
二十八、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時適用本通知。
二十九、本通知下發前已經進行的查封,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計算期限。
三十、本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實施。
『捌』 開發商由於債務問題被法院查封土地
你所建房屋佔用地在查封范圍內嗎?你是承建方還是?與開發商是什麼民事法律關系?
如果所建房屋土地在查封范圍內,房屋回隨土地一並拍賣,房屋拍賣價款歸房屋所有權人。
『玖』 開發商欠錢不履行,能申請法院查封售樓處嗎
你好,已付全款的,法院即使查封房屋,通常不會賣你所購房屋來償債,如你擔心,可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提供收據、網簽備案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