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宜昌市山水國際樓盤爛尾為什麼得不到解決
你好,一般而言,爛尾樓同樣也是貸款銀行及各地政府的一塊「心病」,過去幾年也有過續建、復建、盤活爛尾樓的案例。不過,萬一購房者真的遭遇了爛尾樓,首先要做的還是學會「自救」,通過法律等手段盡可能保障自身的權益。按照規定,若房企破產宣告時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管理人決定不再繼續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會造成破產企業對購房人債務履行事實不能的情況。根據房屋的買受方式不同,可以區分為兩種情況:按揭貸款買房和對賣方分期付款買房,這兩種買房的方式會對房地產企業破產時,房屋的權利歸屬產生不同影響。因此,購房者首先應咨詢專業的法律意見,弄清自己的權利問題。總之,有產權在手,總比什麼都得不到強。
同時,業內人士指出,開發商破產後,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1.購房者應到工商行政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注銷;2.如已合法注銷,購房者可憑工商部門出具的開發商合法注銷證明,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個人身份證等在辦證過程中需由購房者出具的資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房管部門經核實後,應當予以辦理。.
在搞清楚產權歸屬後,購房者則應盡量與其他業主一起,獲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首先,如果所購買的樓盤只是存在「爛尾」可能,可以嘗試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其能在短時間內籌措到資金,完成後續工程,購房者的損失便可降到最少。
其次,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發展商。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發展商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假如發展商最後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布破產,其資產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發展商的補償款(特別是消費者已經通過預購、獲得了房屋產權的)。
另外,若決定要起訴發展商時,業主也必須齊心一致。如果其他業主打了官司,並且獲得勝訴、得到賠償,而有的業主因為等待發展商完工沒有及時起訴,可能最終就得不到賠償。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