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平昌陽光小區的房子樓盤到底有問題沒
平昌縣陽光花園小區涉嫌違規售房
近日,平昌縣城部分老百姓反映,稱陽光小區在沒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前提下向他們銷售房屋,他們付清了房款卻不能搬進新居,感覺到開發商「忽悠」了他們,自己是吃虧上當了。本網記者趕到現場作了詳細的調查。
9月3日下午3點左右,記者在平昌縣陽光小區的施工現場看到,這里的幾棟大樓都沒有完全竣工,記者偶爾看到幾位建築工人在現場施工。與此同時,部分業主告訴記者:「我們早就交了購房款,但遲遲不能入住新房,這里的房屋質量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並且開發商還私自更改了小區的設計方案。」
於是記者就這些反映展開了詳細調查。據了解,陽光花園小區由還房戶和個購戶兩大群體組成。當時中興房產開發公司承諾在去年底讓所有的還房戶和購房戶都能住上新居。
陽光小區業主李開均告訴記者:「我是2005年3月份就買了房子。開發商承諾是去年六月份交房。最後又改到12月31號。可是直到現在都沒有交房子。」
一位業主還向記者透露了他們一個擔憂的問題,說房屋質量有問題。記者在一位業主的引領下,在陽光小區5號樓內看到,這里搭有鐵架子和一些建築材料進行房屋加固,而且在5號樓上,記者看到部分牆體有數厘米的明顯裂縫。但是否屬於質量問題還不得而知。
為了了解事件的真相,記者到開發商的售房部和項目辦公室找負責人了解情況,然而開發商不願意透露情況,卻告訴記者到平昌縣建設和規劃局了解情況。
望採納
於是記者來到了主管部門平昌縣建設和規劃局了解情況。
該局拆遷辦公室副主任張文憑告訴記者:陽光小區屬於屬於平昌縣重點工程之一,從2005年開始政府規劃招商引資由巴中中信房產公司開發。由於拆遷時間有點長,建設周期長,影響了整個房屋的交付使用。據四川省城市房產條例,房屋的拆遷臨時安置費,也就是老百姓所說的調度費,按照規定合同的簽訂必須兌現。確實存在有問題的,必須整改。
據記者采訪中了解陽光小區部分樓層是沒有預售房銷售許可證,涉嫌違法銷售。該局張主任還向記者透露:該陽光小區1、2、5發放了房屋預售許可證,而3、4、6、7卻沒有發放預售許可證。如果3、4、6、7在銷售那肯定是屬於違規銷售的,作為主管部門將進行進行嚴肅查處。他同時告誡廣大市民在購房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開發商有沒有政府部門的規劃,如果沒有銷售預售房許可證。即使老百姓購買了房屋也屬於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