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業用地更改成居民住宅用地國家有那些規定
主要的規定如下:
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業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
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
商業用地使用年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的區別在哪?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
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
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
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最可能的方案到期後,你再次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國家再次出讓土地使用權。
所以,你不會賠30年。但會多繳一些土地出讓金,因為40年後的土地出讓金肯定會比現在的貴!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
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如水費:3.7(住宅)/5.6(工業商業)/6.1(賓館.飯店.餐飲業)
5.設計標准
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6.落戶問題
無法遷入戶口
網路-住宅用地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貳』 商用房能改成住宅嗎
不可以。
我國《物權法》七十七條明確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專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屬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商用房按揭貸款是用於購買商業用房的擔保貸款,包括新建房與二手房。商業用房指立項為辦公、商業等非居住用途的各類房屋。貸款期限最長10年。貸款到期日不超過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貸款僅用於借款人購買商用房,不得用於其他用途或提取現金。
(2)商業產權住宅戶型如何改成住宅產權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商住兩用的房屋產權是40年,至於產權到期之後房子如何處理,《物權法》並沒有做出相應規定。
商住兩用的房屋可以注冊公司但是不能落戶。商住兩用房只能全款或用商業貸款,且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10%。不可使用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且最多可貸房款的50%,時間最多貸10年。
商住兩用房在進行二次交易時,稅費要比一般商品房高。契稅徵收評估價的3%,個稅徵收差額的2%,營業稅徵收差額的5.62%,公共維修基金按照133平/元繳納,還需交房產稅,但一般使用租賃稅代替,每套房屋還需要交6000到10000元不等的租賃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用房
『叄』 商業用地能改為住宅用地開發商這么說的,產權為33年
大產權不可能只有33年,可以到當地房產局咨詢,不能單方面相信地產商,以防受騙。
『肆』 商業住宅產權多少年 商改住的土地使用
商業住宅產權少、關於土使用限我土產權屬於家百姓購買商品房產權及房產所土使用權並沒土產權土使用限面幾種商業用40、綜合用50、住宅用70、工業用50所房產土使用權證所示准 二、關於期處理辦: 土所權始終歸家所獲土使用權期土使用權處理幾種式: 1、土使用者向土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公共利益需要收應予批准獲批准續期重新簽訂土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償使用費房產所權便延續變危房強制拆除除外 2、土使用者未申請續期土使用權房產由家償收房屋所權自消失 3、土使用者提續期申請根據律規定沒批准續期(即根據社公共利益需要收)土使用權家償收於房產根據收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外土使用權未期家徵用應剩餘使用限土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三、關於土使用性質改變: 般講土原規劃性質商業、綜合、住宅幾類發商簽訂土使用權合同改變 於市場同需要發商做與原土使用性質同產品比商業性質用建設產品定位住宅房產或者住宅性質用建設產品定位商業房產雖購房者終取產權證用性質仍原土使用權證土性質購房者房產做其用途使用 其商業用建住宅用房近兩由於嚴格禁止土協議讓實行招拍掛導致住宅供應幅減少稀缺性增強發商始採用新興做;住宅用建辦公用房購房者所熟識商住房(產權70產品定位辦公建造標准介於住宅寫字樓間或者完全寫字樓標准) 四與原土性質同用途房產利弊 新興商業用建住宅利弊歸納: 弊端主要幾點: 1、使用限 商業配套40辦公50比住宅70縮水嚴重; 產權間我理解應該土使用權間房屋產權間房屋購買房屋產權屬於土使用權所權土所權屬於家規定純住宅土使用權讓限限高70商業用高讓限40所住房40土使用權間能現40家權收土及附著物5070聽起象現業主影響《物權》綜合用房產使用權否能夠自續期規定並明確購買綜合用商住住宅定風險《物權》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使用權期間屆滿自續期非住宅建設用使用權期間屆滿續期依照律規定辦理該土房屋及其產歸屬約定按照約定;沒約定或者約定明確依照律、行政規規定辦理2、交易稅費 商業住宅購房契稅少初購買或者轉讓契稅按照3%收取住宅1.5%;家征物業稅、土增值稅商業用房標准比住宅高3、按揭式 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少數項目發商努力能夠辦另50產權或者40產權住宅採用銀行貸款式能五或六按揭貸款限10 4、本 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採取商用價格所於購房者應該購房詢問清楚目前發商前期發採取相應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水費:3.7(住宅)/5.6(工業商業)/6.1(賓館、飯店、餐飲業) 5、設計標准 設計導向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普通住宅要求較高 6、落戶問題 遷入戶口 優點主要幾點: 1、關於保值性 發商能土建造本都較高商用房改住宅售主要由於住宅變現性強風險銷售速度快資金籠間短等素關鍵原於區域住宅稀缺性強能實現較高利潤價值購房者購買類住房往往由於缺乏其選擇導致房產相應保值性比較 2、關於建造標准 非住宅房屋建設標准同按照公建相關要求防消防等建設標准都較高發商言本提高購房者使用影
『伍』 土地產權由商業變更為住宅可以嗎
我國的法律是土地性質決定產權性質,從商業轉住宅有很大難度
『陸』 商業用地住宅上的產權
商業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例如像市場上售賣的產權為40-50年的酒店式公寓就是商業住宅。而商品房則屬於普通住宅,產權70年。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應該注意商業住宅和商品住房區分開來,由於土地性質不同,商業住宅產權也和普通商品房產權不同。相信不少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都會有此類疑惑,商業住宅跟普通的商品住宅有什麼區別?
與商品住宅的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業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產權性質不同
商品住宅屬於商品屬性的普通住宅;商業住宅屬於非普通住宅。商業住宅樓特點一般是下層商業網點,上層為民用住宅。
一般來講,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這幾類,開發商在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合同後,是無法改變的。
但出於市場的不同需要,開發商可以做出與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的產品。比如在商業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住宅的房產,或者在住宅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 商業的房產。雖然購房者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用地性質仍為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購房者可以將房產做其他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兩年由於嚴格禁止土地協議出讓,實行招拍掛後,導致住宅供應大幅減少,稀缺性增強後,開發商開始採用的新興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辦公用房,就是購房者所熟識的「商住房」(產權70年,但產品定位為辦公,建造標准介於住宅和寫字樓之間,或者完全就是寫字樓的標准)。
與原有土地性質不同用途房產的利弊
這里,將新興的在商業用地建住宅的利弊歸納如下:
弊端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 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 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 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 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5、設計標准
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6、落戶問題
無法遷入戶口
優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關於保值性
開發商能將土地建造成本都較高的商用房,改為住宅出售,主要由於住宅可變性強、風險小、銷售速度快、資金回籠時間短等因素,當然,最關鍵的原因在於區域的住 宅稀缺性強,能實現較高的利潤價值!因此購房者在購買這類住房時,往往也是由於缺乏其他的選擇導致的,房產相應的保值性也比較好。
2、關於建造標准
非住宅的房屋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都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柒』 總共兩層,本來都是商鋪。現在二樓改做住宅出售。產權證上註明是商業用途。買這種住宅有啥利弊求解
1、請你看復一下你的土地證,一二樓是否制共用一本土地證,還是二樓單獨辦理產權後,土地證也進行了分割?你的土地證的用途是商業還是住宅?拆遷評估過程中,房屋拆遷套用商業還是住宅的標准,是以土地用途為准。如果土地用途是商業,那麼你還是比較主動的。
2、承租戶一般來說是不參與拆遷補償的談判的,正常情況下,徵收方只於產權人發生補償的關系,而承租戶是有產權人負責安置補償。他的營業執照拿給你也沒有用,上面不是你的名字,所以你不要糾結於承租戶的事情。
3、如果拆遷過程中你的房子被認定為住宅房,而實際用途是商業用房,並且按照你的說法,曾經的產權也是商業用房,你可以申請確權,這是一個談判的過程,到時候會有徵收方,審計,評估等部門共同確定,和確定權證外面積的程序是一樣的。當然這是最壞的打算
『捌』 商業產權能否轉變為住宅產權
一般來說,新開發項目轉變是可以的,追加土地出讓金,並通過規劃部門許可就可以了
『玖』 商業產權和住宅產權有什麼區別
主要區別是使用性質不同,商住可以申請營業執照辦公,住宅就不行!另外商住產權是50年,住宅是70年!產權時間倒無所謂,到期了花點錢就可以繼續住,就是交易過戶的費用商住要明顯比住宅高,商住的契稅是要交四個點的!
『拾』 商業與住宅轉換層產權歸誰所有
您好!
土地性質不同用途房產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使用年限: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2、交易稅費: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5、設計標准: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6、落戶問題:無法遷入戶口
優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關於保值性
開發商能將土地建造成本都較高的商用房,改為住宅出售,主要由於住宅可變性強、風險小、銷售速度快、資金回籠時間短等因素,當然,最關鍵的原因在於區域的住宅稀缺性強,能實現較高的利潤價值!因此購房者在購買這類住房時,往往也是由於缺乏其他的選擇導致的,房產相應的保值性也比較好。
2、關於建造標准
非住宅的房屋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都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