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型就是住房的結構和形狀。在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回各住戶的生答活需求、經濟條件不同而千變萬化。有的是開發商設計,如連片成棟小區,有的是個人根據自家的條件和要求設計,如自己建設的別墅。總之,有什麼樣的思維就可以設計出不同的戶型。
所以,每個開發商設計的戶型不同,並不是統一的,因此,具體的區分辦法,要看開發商提供的戶型指導圖。
B. 商品房房產證上有戶型這一欄嗎
沒有,房產證上只會標注房屋產權的性質和面積以及竣工年代等這些信息,而並沒有戶型的這一欄,如果有也是應該在房產證的測繪頁上面。
C. 房屋是怎麼編號的
門牌號的編制沒有統一的規定。但國際上通行的原則是單雙號分列道路、街道兩旁,順序編號,便於對建築物進行定位標識。
北京的門牌號編制根據《北京市門牌、樓牌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
編排順序:東西街巷,由東向西,北側編單號,南側編雙號;
南北街巷,由北向南,西側編單號,東側編雙號;
東北、西南街巷,由東北向西南,西北、東南街巷,由西北向東南,偏北側編單號,偏南側編雙號;
不通行的胡同,不分方向,一律由入口向里,右側編單號,左側編雙號。
合肥市的門牌號編制根據《合肥市門牌編制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
(一)道路兩側的門牌,按「自東向西,自南向北,左單右雙」的原則按順序連續編號。非正東西向或正南北向的道路,近東西向的按自東向西順序編號,近南北向的,按自南向北順序編號。
(二)市內建成區向外延伸的道路自市區向市外編制門口牌號。由主要道路兩側延伸的道路或建築物、住宅樓,以主要道路為門牌號碼的編制起點。
(三)長度較短、兩側建築物較少或一側為河流、綠地、公園等自然地理實體的道路,門牌號碼可採取自由連續編號。
(四)道路兩側門牌號碼的編制應基本對應,原則上4米左右編制一個門牌號碼。道路兩側無單位或相關建築物,應按4米左右的原則編制預留號。
(五)對於起始於主要道路一側,長度較短不便命名的道路,可以主要道路所處門牌號碼向內連續編號。
(六)新建住宅小區原則上以住宅小區四周道路名稱編制門牌號,主進口門牌號為小區的門牌號。分期建造的住宅小區,應按規劃的平面圖紙,一次性編好樓牌。
(七)住宅小區內樓號編制應以住宅小區主進口左端為起點,按「S」型順序自左向右連續編制。一幢樓編一個樓號,樓內各套房間分層編號,戶號採用阿拉伯數字,一層為101、102……,二層為201、202、……,依此類推。
(八)沿道路的樓房,其底層做商場、店鋪、辦公用房,樓上做居民住宅的,底層一律以路名編制門牌,樓上住戶從前門分門進出的,可單獨編號;從後門進出的,可編院內樓幢號。
(九)未經政府正式命名的規劃道路兩側的房屋,先編制臨時門(樓)牌,待正式命名後,再按上述原則予以編制。
上海市的門牌號編制根據《上海市門弄號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
公安部門應當按照正式批準的路名編制建築物門弄號。建築物門弄號的編制順序應當按道路、弄、村宅的走向,由東到西、由南到北(浦東新區由西到東、由北到南)、左單右雙的原則編號。門弄號應當按照順序排列,相鄰建築物間距超過4米的,應當留出備用的門弄號。
門弄號編排不得無序跳號,兩幢建築物不得使用同一門弄號。
由此可見,每個地方的門牌號編制具體方法都有所差別,像北京和上海浦東新區的編號順序就是由北向南順序編號,而合肥和上海確實由南向北順序編號。但其大原則遵循了國際慣例,即單雙號分列,順序編號,定位相關樓宇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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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房產中誰知道戶型編號的意思
每個開放商的戶型標號含義是不一樣的。
E. 商品房施工編號是怎麼來的編號規則有規范嗎
關於規范房屋幢號等編號規則的通知
各科、所、站、窗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房地產開發公司:
為進一步規范房屋登記,配合做好商品房網上預(銷)售和備案管理工作,按照《房產測量規范》要求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將房屋幢號、房號的編號規則規范如下:
一、房屋幢號、房號編制堅持「尊重歷史、保持相對穩定、方便查找、預留空號、規范統一」的原則,並遵循下列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選號、跳號,禁止亂編「吉利號」。
2、幢號、房號、樓房號盡量使用阿拉伯數字。
3、對已規劃的空地按規劃預留空號;未規劃的空地,按10米間距留一個號。
二、幢號編號規則
1、一座獨立的,包括不同結構不同層次的房屋單獨劃為一幢,編列唯一幢號。
2、幢號以丘為單位,自進大門起,從左(東)到右(西),從前(北)到後(南),用數字1、2、3……順序按S形編號。根據規劃、設計的需要,對整幢樓中不同用途的部分,可在總幢號下以A、B、C……段或文字對不同用途部分加以說明。為體現某種特殊含意,以字母或漢字命名的各幢房產,應在字母或漢字後加註數字編排的幢號。
所謂丘是指地表上一塊有界空間的地塊。一個地塊只屬於一個產權單元時稱獨立丘,一個地塊屬於幾個產權單元時稱組合丘。
3、群樓、塔樓等底下幾層為商業、其上各層為辦公或住宅等其它用途的建築,如設計為結構上無法分割,並且同期施工、同期竣工驗收的,該群樓、塔樓應作為一幢房屋,編列唯一幢號。分期施工、分期驗收的房屋,結構上互相獨立,則應分別編號。
4、同一公司(單位)開發建設的同一小區劃分不同「園區」等類別的,原則上小區內各幢房屋應分別編列不同的幢號,各「園區」之間盡量不重復使用同一幢號,如確實需要編列相同幢號的,為符合房屋登記的需要,則該小區內各「園區」將劃分為不同的丘,以示區別。
5、規劃確定為整個小區服務的公用車庫,不專屬一幢房屋的,應按整個小區內房產的編號順序單獨編列。
6、房屋合並或分割需重新編列幢號的,原幢號作廢,新幢號按丘內最大幢號續編;房屋部分拆除,原幢號不變;新建的按丘內最大的幢號續編或預留空幢號編列。
三、房號編號規則
1、格式:單元號-套房號,如2單元301室,應寫成「2-301」;如無單元號,則套房號直接作為房號。套房號由樓層號和戶號組成。
2、單元式樓房以樓為單位編列樓內各套房間的房號:
(1)各樓層必須按規劃報建圖自下而上連續編號,地上層的層數最大取2位數,用自然數1、2、3……99順序編號;地下層的層數最大取1位數,並在層數前加「B」(「B」代表地下層),即B1、B2、B3……B9順序編號。
(2)房號的編列應由東向西或由北向南的順序進行,其中戶號應結合規劃報建平面圖,按01、02、03……99順序編列。
(3)樓內各套房間應分層編列房號,九層以下的樓房,房號採用三位數,第一位數代表樓層號,第二、三數代表戶號,如101、102等;十層以上的樓房,房號採用四位數,第一、二位數代表樓層號,第三、四位數代表戶號,如1001、1002等,以此類推。
3、立地式樓房以樓為單位編列各戶的房號,因以戶為單位,房號直接由戶號組成。房號的編列應由東向西或由北向南的順序進行,結合規劃報建平面圖,按1、2、3……99順序編列。
4、復式(躍層)套房編號:將疊加樓層合為一層,每套復式(躍層)單元以其主入口所在層按單元式樓房編列方法編號。
5、房號變更
(1)單元合並:保留號數最小的房號,多餘號取消。
(2)單元分割:其中一個單元保留使用原來的單元號,分割出來的單元從當層單元組編號順序的最後一個順號續編。
6、已登記房屋的房號銜接
(1)對於房號原為空的附屬單元,房號編列應以主房號+「0」(或「00」、「000」等)組成,如1-0、1-00等。
(2)對於單元分割後使用同一個房號的,房號編列應以原房號+「01」(或「02」、「03」等)組成,如2-01、2-02等。
(3)對於套房號原以自然間進行編號的,房號編列應以單元號+樓層號+「0」+原房號組成,如2單元3層原房號為「7-8」的,房號應為2-307-8。
四、特定單元或空間編號規則
1、樓內各特定單元或空間應分層編列房號,房號的編列應由東向西或由北向南的順序進行,其中單元號應結合規劃報建平面圖,按01、02、03……99順序編列。
2、對於樓內的夾層、插層(或不計算層數的技術層),樓層名稱為所在層數+夾層(或插層、技術層),如5層夾層、6層插層等;樓層號為所在層數+0.1,如5.1;在房號編列中用「E」代表夾層、插層(或「技術層」),如5E01、5E02等。
3、對於不計算層數的架空層、儲藏室,樓層名稱為「架空層」(或「儲藏室」),樓層號為0.3,在房號編列中用」J」代表架空層、儲藏室,如J01、J02等。
4、對於不計算層數的閣樓(或斜面結構層),樓層名稱為「頂層閣樓」(或「斜面結構層」),樓層號為下一自然層數+0.5,如5.5;在房號編列中用「G」代表閣樓(或斜面結構屋),如5G01、5G02等;但如為下一層套房的附屬閣樓(或斜面結構層)的,房號應為套房的房號+「閣」,如501閣、502閣等。
5、對於突出屋面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樓層名稱為「樓梯間」(或「電梯機房」),樓層號為下一自然層數+0.7,如6.7;在房號編列中用「L」代表樓梯間、電梯機房,如6L01、6L02等。
6、對於突出屋面的水箱間、設備間,樓層名稱為「水箱間」(或「設備間」),樓層號為下一自然層數+0.9,如6.9;在房號編列中用「S」代表水箱間(或設備間),如6S01、6S02等。
7、對於復式(躍層)套房的疊加單元,樓層名稱和樓層號均為單元所在層數,房號為套房號+「復(躍)」,如501復、502躍等。
8、對於地下車庫、地下車位,如地下層只有一層,樓層名稱為「地下車庫」;如地下層為二層以上(含二層),樓層名稱為地下地庫+樓層編號,如地下車庫B2等;樓層號為所在樓層編號;在房號(單元號) 編列中用「CK」代表車庫、用「CW」代表車位,如B1CK01、B2CW01等,車庫、車位之間應不重復使用同一單元號。
9、對於自行車庫、自行車位,樓層名稱為自行車庫+樓層編號,如自行車庫B1等;樓層號為所在樓層編號;在房號(單元號)編列中用「ZK」代表自行車庫、用「ZW」代表自行車位,如B1ZK01、JZW02等,車庫、車位之間應不重復使用同一單元號。
五、各房地產開發公司所報樓盤表的房屋幢號、房號經確認後不得隨意變更,在實際編列幢號、房號過程中碰到的其它問題應及時向我處反映。
F. 請問房子戶型符號怎麼理解,比如AB戶型,有的是NC,
房屋的所謂戶型編號,是根據圖紙實際所有的各類戶型進行編號的。如一棟樓有五種戶型,就會標號A、B、C、D、E戶型,這樣的編號與戶型樣式沒有關系,只是某種戶型的臨時代號
G. 房地產樓棟號及戶型編號在哪個報審流程中
房屋測繪時會用到!
H. 商品房是怎麼編房號的
商品房單元號的編法規則
一、單元號的編法規定
1. 格式:樓層號+房號
2. 樓層號編法:按規劃報建圖的樓層號,地上層的層數最大取十位數,用自然數1、2、3„„99順號編寫;地下層的層數取個位數,並在層數前加「B」(「B」代表地下層),即B1、B2、B3„„B9按順號編寫;
3. 房號編法:直排布置的商品房由平面圖的左邊向右邊按順號編號;單元布局的商品房由各單元左下角開始按順時針順號編號。
4. 復式套間單元號的編法:每套復式以其主入口所在層編一個單元號。
例: 第3層05房 第19層06房(復式單元,主出入口在19層)
3 05 19 06
樓層號(地上) 房號 樓層號(地上) 房號
B1 06 B2 23
樓層號(地下) 房號(或車位號) 樓層號(地下) 房號(或車位號)
二、單元號(房號)的變更規定
1. 各單元合並:保留號數最小的單元號,多餘號取消; 2. 單元分割:其中一個單元保留使用原來的單元號,分割出來的單元從當層單元組編號順序的最後一個順號續編。
I. 房屋戶型圖A、B、C、D分別代表什麼怎麼區分
房屋戶型圖A、B、C、D應該是開發商自己設定的,沒有什麼特別的代表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