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計算、繳納印花稅
(一)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1、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2、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二)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三)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對已履行並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
已貼花的合同期滿時,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經約定繼續使用,其所載內容、金額沒有增加的,不用重新貼花;其所載內容,金額有所增加的,則對增加部分貼花。
(四)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五)計稅金額不明確情況下的貼花規定:
1、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市場價格計算金額,然後按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2、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對只標明租金而沒有租賃期限,無法確定租金總額的財產租賃合同,年內繼續租用的,先按當年租賃之日起至年末的租金總額計算貼花。以後年度繼續租用的,按當年的租金總額計算補貼花,直到合同結束為止。
(六)應納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納稅人應按照憑證書立當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月掛牌的兌換率摺合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當月掛牌兌換率是指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當日公布的買入價。
(七)實行印花稅按期匯總繳納的單位,對征稅憑證和免稅憑證匯總時,凡分別匯總的按本期征稅憑證的匯總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凡確屬不能分別匯總的,應按本期全部憑證的實際匯總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
⑵ 裝修、建築及室內設計合同應如何繳印花稅
一、裝修:
對於包工包料的裝飾裝修合同,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根據國家稅務局《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二、建築: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①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
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三、室內設計:
同一應稅合同中既有簽訂設計內容,又有簽訂裝飾裝修內容等,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二條、關於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的問題。裝飾、裝修合同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2)戶型模型製作如何繳納印花稅擴展閱讀
納稅人應向家居裝修工程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繳納營業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稅收及附加」)。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納稅人按照實際取得的裝修業務收入繳納家居裝修稅收。凡是無法確定實際收入的,由稅務機關按照房屋產權證面積核定應納稅額。每平方米核定稅額標准由區地稅局會同區財政局、物價局、住房保障局每年測算一次,公布執行。
企業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時,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53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發布)第七條規定調整為: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時,需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並出示以下資料:
(一)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二)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三)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⑶ 裝修及室內設計合同如何繳印花稅
【問題】 裝飾、裝修合同是按加工承攬合同交印花稅,還是以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交印花稅? 建築設計合同是按建設勘察設計合同交印花稅,還是以技術合同交印花稅?室內設計合同是以建設勘察設計合同交印花稅,還是以技術合同繳印花稅? 【解答】 1、裝飾、裝修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1988年第11號)規定:建築安裝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依據上述規定,裝飾、裝修合同應屬於建築安裝承包合同。 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於裝飾裝修合同與加工承攬合同易混淆,對此,遼寧與山東對於裝飾裝修合同的印花稅判定也分別予以了明確,江蘇省無此類具體規定。 下述規定僅供您參考:《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印花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遼地稅行[1999]97號)「五、關於裝修裝潢業合同貼花問題 凡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含裝潢裝修內容的,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貼花;其它裝飾裝修合同,按加工承攬合同貼花。」 《關於明確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魯地稅函[2008]126號)「1、裝飾、裝修合同繳納印花稅問題。裝飾、裝修合同應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2、建築設計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因此,我們認為建築設計合同應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依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 3、室內設計合同 與上述建築設計合同相同,也應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計征。技術合同的范圍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普通的室內設計合同不屬於技術合同范圍內。
⑷ 裝飾裝修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88)國稅地字第025號〕第一條規定,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因此,對於包工包料的裝飾裝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為合同應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⑸ 房地產企業印花稅怎麼繳納,繳納印花稅需要什麼資料
買房要繳的稅費:
買商品房需要交的稅:契稅,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版區稅率權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印花稅,購房總價的0.05%。
基金: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規費:交易費,購房總價的0.5% 買賣雙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開發商交,購房者不用交);《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 , 各地不一樣,但是都不超過100元;《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 各地不一樣,但是都不超過100元。
如果按揭,還要發生以下費用:評估費,購房總價的0.2-0.5% ;保險費 ,購房總價乘以貸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公證費,貸款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100元。
⑹ 如何繳納印花稅,詳細步驟是什麼
01.購銷、加工承攬抄、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02.產權轉移書據;03.營業賬簿;04.權利、許可證照;0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以上是《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繳印花稅憑證。 所以即使你沒有合同,也沒有開 發 票,地稅局也會按你的每月的購銷金額的70%為基數,計算繳納印花稅,只要有以上的應稅行為或應稅憑證,就需要繳納印花稅,且需要每月在網上申報。
⑺ 沙盤模型製作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專。
從價計稅屬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⑻ 如何繳納印花稅
1.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印花稅。 2.稅目稅率表
稅 目 稅率或稅額
購銷合同 0.3‰
加工承攬合同 0.5‰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0.5‰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0.3‰
財產租賃合同 1‰
貨物運輸合同 0.5‰
倉儲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財產保險合同 1‰
技術合同 0.3‰
產權轉移書據 0.5‰
營業帳簿中記載資金的帳簿 0.5‰
營業帳簿中的其他帳簿 按件貼花5元
權利許可證照 按件貼花5元
證券(股票)交易股權轉讓書據A、B股 1‰
3.計稅方法
(1)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財產租賃合同,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2)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額的,應就增加部分補貼印花。
(3)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⑼ 關於繳納印花稅的具體方法
購銷合同印花稅,一般按你賬上的收入和采購入賬的金額之和計算
不會管你具體的合同金額。
所以你舉的例子,計算印花稅時需按賣的200塊錢為基數,不能扣掉5%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