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戶型大全 > 戶型不在宣傳冊上為什麼

戶型不在宣傳冊上為什麼

發布時間:2021-02-14 23:41:54

『壹』 廣告法中,房地產廣告在未拿到預售許可證情況下,戶型宣傳冊中能寫面積嗎

首先你的單體設計要過審過批哈,確定面積以後是不能調整的
另外要看你的戶型宣版傳冊是在哪使用權?如果DM單、戶型單頁、樓書這些都是沒有問題的,戶外圍牆、大牌這些戶外廣告要看各地的各區的管控情況,一般情況下是OK的,除非你們公司和當地城管啊、街道辦這些關系不太好 ,一般沒人會查的;而且廣告法中只規定了面積描述方式,不能用約多少平啊,有虛假宣傳的信息,並沒有說沒有預售或時間階段上不能有面積宣傳,另外你的單體面積是過審過批的,確定的又不是虛假。應該沒問題的哈~

『貳』 宣傳冊與實際房子不一致怎麼辦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就有相關規定: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對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房地產時報於2003-05-26 特邀上海市聖信律師事務所主任徐叢林律師撰文作一些解讀。
目前的房地產糾紛中,廣告樓書的虛假承諾佔了不小的比例。其中,最主要的糾紛是廣告樓書沒有寫入合同,開發商是否應當負責?有些購房者發現實際交付的房屋與廣告樓書內容不一致,找開發商交涉時才發現,開發商早在廣告中標了一行小字:「所有資料僅供參考,開發商擁有最終解釋權」。另外,由於廣告樓書發布對象是不特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只能作為要約邀請,對開發商並不能形成合同上的約束力,購房者的權益難以得到保證。
6月1日以後,上述情況將有所改變,即使廣告樓書沒有作為合同條款,但具備一定條件也能約束開發商。《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開發商)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當視為合同條款,開發商如有違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分析該條規定可見,一般的商品房銷售廣告樓書仍是要約邀請,不具有合同上的效力,不能約束開發商。如果廣告樓書符合特定的條件,即對出售的房屋及其設施的品質、種類等描述為具體和確定的,如50%的綠化率、水景住宅等,並且這種描述(說明和允諾)對購房者的購買行為和接受的房價產生了決定性作用的,即使廣告樓書未作為購房合同條款,也當視為合同的一部分,若開發商最終交付的房屋與廣告樓書內容不一致,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今後開發商銷售房屋時,要規范自己的廣告樓書,不要隨意承諾或憑想像製作樓書、廣告,更不能信口開河,虛假承諾。對購房者來說,雖有第三條規定的保護,但不等於可以高枕無憂,還要注意廣告樓書具有法律效力的具體條件。為避免今後在舉證上的困難,購房者最好還是要求將廣告中的部分內容寫入合同。

『叄』 開發商的銷售給業主介紹的宣傳冊戶型和樣板房均與實際購房戶型不一樣,且從未告知有不同,這是不是欺詐銷

屬於隱瞞真實情況,一般屬於欺詐銷售。開發商是否承擔法律責任,需要看宣傳冊的內容、性質及認購書、購房合同等法律文書的具體約定才能定。

『肆』 購買房子時,售樓的宣傳畫冊及相關資料與實際交樓時不一樣,例如他的宣傳冊及樣板房的入戶門是往內開的,

沒辦法的 圖片確實跟實物有出入的 他們下面有字的 最終解釋權歸開發商所有

『伍』 為什麼有些樓書上面不寫戶型尺寸

原因1:之前的樓書上印的都是暫測的戶型圖,有些尺寸並非最終尺寸。為了避免你拿著標有尺內寸的容戶型圖打官司,開發商都不會標上尺寸。
原因2:部分戶型的部分空間的尺寸並不盡如人意,比如卧室開間只有3米,這個時候標上去會降低你的購買意願,所以乾脆不標上,模糊處理。
原因3:部分開發商會給戶型做處理,讓戶型看起來更完美。如果標上尺寸,會 凸顯不合理。比如開間3米,卻比3.4米進深還要長。所以乾脆不標,避免客戶疑問。

『陸』 青島劉女士買3室2廳,交房時變2室2廳,開發商給了什麼沙雕解釋

青島劉女士買3室2廳,交房時變2室2廳,開發商給的沙雕解釋是認為,因為蓋房子時太著急了,把圖紙弄錯了。

『柒』 開發商宣傳的戶型圖和實際房型不一樣 合同已簽還能維權嗎

打官司你也贏不了抄,不建議你打官司,要不然,賠了夫人又折兵。你仔細看房型宣傳冊上,最下面的說明,已經表明宣傳資料只是參考,實際情況以合同為准,也就是說,你在簽合同時已經知曉不能以宣傳冊為准,要以合同為准。你都簽字確認,沒仔細看那是你自己造成的。所以,不可能贏官司。

『捌』 房地產的樓書和宣傳冊有區別嗎

宣傳冊應該說是廣告物料中普遍的稱謂,適用於各個行業,包含各種類型,是一個泛稱版,權而樓書則具體到了房地產行業中的房地產項目。樓書的內容主要是一個房地產項目的詳細介紹,包括形象的(概念性的)塑造或介紹,也包括技術性的說明和介紹(如對建築和戶型的說明)。由於樓書是房地產項目營銷推廣的重要載體、重要物料、重要手段和重要方式,因此,會結合項目的CI設計,運用經過藝術或文學的加工,來展示項目。
這種藝術或文學的加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樓書結構及風格確定;2、文案策劃;3、CI運用;4、構圖設計;5、印刷工藝。

『玖』 購房合同書上的戶型和實際交付戶型不同,如何退房

購房合同書上的戶型和實際交付戶型不同,開發商屬於違約行為,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如果開發商不給退,只能到法院起訴,如果法律解決。
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若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協商難以達成共識時,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定條件,是指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購房合同義務的,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總之,綜合起來出現下列情況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規劃,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和朝向,影響購房者居住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根據上述的規定可知,開發商在經過規劃部門批准和設計單位同意變更設計的情況下,應當書面通知購房者,告知變更設計規劃的事實。如果變更設計規劃影響到房屋的質量或使用功能的,購房者是有退房的權利的。開發商此時應當向購房者返還購房款,並且支付利息。

閱讀全文

與戶型不在宣傳冊上為什麼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產培訓機構有哪些 瀏覽:243
十年期房貨利率 瀏覽:239
天津小戶型中單怎麼裝修 瀏覽:506
怎麼賣個人二手房 瀏覽:888
房地產投資長期看什麼短期看什麼 瀏覽:168
柬埔寨期房 瀏覽:603
大型開發商維權 瀏覽:224
南通開發區新開苑房價多少 瀏覽:801
房產達人怎麼買錘子手機版 瀏覽:70
沙烏地阿拉伯需要什麼樣地產地證 瀏覽:442
商品住宅房產證 瀏覽:733
農村房產證沒有怎麼辦理 瀏覽:587
外灘的房價多少錢一平 瀏覽:639
青島最貴房價是多少錢一平米 瀏覽:519
二手房比喻什麼 瀏覽:135
樓盤派籌是什麼意思 瀏覽:319
鎮江楓苑二手房怎麼買 瀏覽:230
衡陽市有哪些好樓盤 瀏覽:459
房地產模型設計費入什麼科目 瀏覽:619
晶福園最新房價是多少 瀏覽: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