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物設計時考慮哪些電梯對建築物的影響因素
一、建築設計施工時對電梯機房的基本要求
1)機房應當專用,不得用於電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但可設置空調、採暖器、火災探測器和滅火器。機房內也不能安裝其他設備,如通信設施等,有可能對電梯控制系統產生電磁干擾。
2)電梯機房應設置窗戶,當機房室內溫度過高時能開窗通風降溫。但窗戶的形式和位置應合理,盡量遠離電梯主機和控制櫃。筆者曾經處理過多起雨水從百葉窗飄入電梯主機和控制櫃,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案例。
3)主機旋轉部件的上方應有不小於0.3米的垂直凈空距離,和機房地面高度不一並且相差大於0.5米時,應當設置樓梯或者台階,並且設置護欄,保護電梯安裝和維保作業人員的安全。
二、建築結構中電梯井道的要求
1、電梯頂層空間應滿足國家標准要求。
當電梯對重完全壓在它的緩沖器上時,井道頂的最低部件與下列部件的距離:a與固定在轎廂頂上的設備的最高部件之間的自由垂直距離(不包括2)所涉及的部件),不應小於0.3 + 0.035V2(V為電梯額定速度)。h與導靴或滾輪、曳引繩附件和垂直滑動門的橫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間的自由垂直距離不應小於0.1 + 0.035V2。
2、在建築設計中,要注意電梯生產廠家井道布置圖的標注。
一些國外的電梯公司較為注重建築的節能環保,在標注電梯井道高度尺寸時,都是以最小的要求尺寸標注,尤為重要的是,這些尺寸都是井道結構內尺寸,建築設計人員如果不注意,按照外尺寸標注建築設計圖紙,兩者正好相差了一層樓板的厚度。往往就是這個尺寸,導致很多電梯在驗收時,電梯頂層空間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3、對於觀光電梯,可以採用部分封閉井道,但必須保留一定的圍壁,保障電梯的安全運行。
轎廂和井道壁之間的距離也是有要求的,轎廂與而對轎廂入口的井道壁的間距不大於0.15米,如果轎廂裝有機械鎖緊的門並且門只能在開鎖區內打開時,則上述間距不受限制。
對於一些鋼結構觀光建築,很多電梯不能達到這個距離要求,導致空間過大留下安全隱患。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方法是在井道壁上加裝隔板使這個距離減小到合格要求,不過這會極大地影響觀光建築的美觀;另一種方法是轎廂門本身帶有機械鎖緊裝置,這種辦法要在電梯選型配置的時候提出來,否則,待電梯出廠後,無法進行改造加裝。
4、在裝有多台電梯的井道中,不同電梯的運動部件之間應設置隔障。 如果這種隔障是網孔型的,則應該遵循相關規定。這種隔障應至少從轎廂、對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點延伸到最低層站樓面以上2.50米高度。寬度應能防止人員從一個底坑通往另一個底坑。如果轎廂頂部邊緣和相鄰電梯的運動部件(轎廂、對重(或平衡重))之間的水平距離小於0.50米,這種隔障應該貫穿整個井道。其寬度應至少等於該運動部件或運動部件需要保護部分的寬度每邊各加0.10m。另外,井道應適當通風,這對於無機房電梯尤為重要,有利於井道內主機和控制櫃的散熱,防止控制櫃或主機過熱保護。
三、建築結構中的電梯底坑要求
1、電梯底坑安裝的是緩沖器,當電梯失速蹲底時,緩沖器是電梯最後一道安全保護裝置。
由於底坑檢修人員安全作業空間尺寸的要求,緩沖器必須通過基座安裝在底坑地面上。根據筆者調查,目前90%以上的電梯緩沖器基座都是混凝土結構,而其中幾乎所有的混凝土基座都是由電梯安裝單位自行施工澆築,非土建相關專業人員施工,混凝土基座質量和承載能力都很難得到保證。因此,土建設計和施工單位要重視基座的澆築施工,保證混凝土基座能夠承受緩沖器的設計載荷。
2、對重下方空間防護。
如果對重之下有人能夠到達的空間,應當將對重緩沖器安裝於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或者在對重上安裝安全鉗。這個空間包括:車庫、儲藏室和積水坑等等。如要加裝對重安全鉗,必須在電梯選型配置時提出來,需要額外安裝對重限速器和安全鉗,並且要求對重導軌也是實心導軌,能承受相應的設計載荷。 對於一些儲藏室、積水坑等空間,可直接澆築混凝土實心樁墩來解決,然而對於一些地下車庫及過道,這個問題就十分棘手,如若澆築實心樁墩,則會影響過道通行,從而影響整個地下車庫的設計施工。 從建築結構承載的角度來說,採取一定的結構設計,可以避免直接澆築實心樁墩,也可以滿足承載要求,但這一做法並不被電梯相關的標准認可,因此,碰到此類問題時,必須在建築設計時給予考慮。
3、應注意底坑滲水、漏水的防水施工,如果不在建築施工時就加以解決,等到建築交付使用後修修補補很難徹底解決問題。
電梯故障和相關事故統計分析表明,很多都是由於底坑積水,或環境潮濕,引起電梯安全迴路上的電氣元件故障導致的。潮濕也會導致電梯金屬結構件的腐蝕,降低零部件的使用壽命。另外,一些設計和施工單位為節省成本,直接利用地勢位置較深的電梯底坑作為積水坑,避免了挖掘施工積水坑,人為地營造一個較為潮濕的底坑環境,從設計施工上就給電梯留下了安全隱患。因此,必須杜絕把積水坑設置在電梯底坑內。
四、電梯抗振設計要求
電梯主機是旋轉部件,不斷地啟動、運行、停車,難免會產生振動和雜訊。一般比較常見的是兩類振動雜訊問題:一類是機房附近樓層的振動,這類振動由主機直接產生,通過建築結構傳遞到機房下1層-2層,此類問題可以通過一定的減震措施來解決。另一類是中間樓層產生的振動雜訊,這部分樓層離機房位置較遠,不是由主機直接產生的,而是建築結構共振引起的。另外,電梯運行時,導靴和導軌之間高速接觸難免產生振動和雜訊,緊鄰井道的房間會受到較大的影響,特別是夜間,極大地影響住戶休息,這方面的投訴也屢見不鮮。因而井道最好設置在遠離卧室的位置,或者通過樓梯走廊等使井道和房間隔開。
我國電梯相關的國家標准和電梯監督檢驗中,只考慮電梯運行時機房內部雜訊、電梯運行時轎廂內部雜訊以及開關門時的雜訊是否符合相關標准,建築物內部其他區域由電梯產生的振動和雜訊則不在檢測范圍內。因此在建築設計與施工中,應與電梯生產廠家合作,事先考慮如何減振減噪的問題。
㈡ 在高層建築設計中應該考慮哪些問題
結構部分
設計、審查依據:
建築結構荷載規范 GB50009-2001(簡稱「荷載規范「)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GB50010-2002(簡稱「砼規」)
建築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1-2001(簡稱「抗規」)
砌體結構設計規范 GB50003-2001(簡稱「砌規」)
鋼結構設計規范 GB50017-2003(簡稱「鋼規」)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50007-2002(簡稱「地規」或「地基規范」)
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范 GB50330-2002(簡稱「邊坡規范」)
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 JBJ3-2002(簡稱「高規」)
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程 CECS 102:2002(簡稱「門規」)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 (簡稱「審查要點」)
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 結構 2003(簡稱「措施」)
一 鋼筋混凝土結構
一)概念設計問題
1)平面設計
「抗規」3.4.1條規定「建築設計應符合抗震概念設計的要求,不應採用嚴重不規則的設計方案」,這對高層建築尤為重要,「高規」4.1.2、4.13條對此作出了原則規定,4.3.5、4.3.6條更作出了定量的規定。
目前設計中常出現的「細腰建築」就是典型的平面不規則建築,該型建築用在低層和多層問題不大,但用在高層問題就多了,不能將多層建築的設計手法用在高層建築設計上。
「細腰建築」雖然建築使用功能較好,但對結構抗震卻非常不利,且在「細腰」處設置疏散樓梯間,當發生災害時,此「細腰」或與「細腰」連接的廊道一旦破壞,後果極為嚴重。該型建築違反「抗規」3.4.1條和高規4.1.2、4.1.3、4.3.6條規定,大多也不滿足「高規」4.3.5條規定。由於樓板(傳遞水平力的主要構件)不滿足4.3.6條規定,它不能把房屋所承受的水平荷載有效傳到各抗側力構件上去,用現有電算程序算出的結果不能真實反映實際情況。
因此重申:高層建築設計應嚴格遵守「抗規」、「高規」有關平面布置要求的規定,特別是核心筒(樓電梯筒)周圍應布置足夠寬度的樓板,筒周邊牆體特別是疏散樓梯間牆體不應對外臨空。
高層建築中「細腰建築」等平面特別不規則結構屬「超限」高層結構,如一定要採用時應通過「超限高層結構」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後方能採用。
2)框支剪力牆結構高位轉換配筋問題
根據抗震設計「強柱弱梁」的原則,高位轉換的框支結構其柱子配筋從嵌固點到轉換層樓面均應同時滿足計算要求和「高規」10.2.11條的構造規定。當地下室頂層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端時,尚應符合「高規」4.8.5條的規定。「框支梁」是指轉換層上的框架梁,其配筋應按計算和「高規」10.2.8條規定執行(當「框支梁」抬的牆較短或抬柱子,不屬「偏心受拉」構件時,可不執行該條第2款規定)。轉換層的非框架梁如抬有牆或柱時,其配筋按計算和按「高規」10.2.8條的「非抗震設計」要求構造規定執行,轉換層以下各層框架梁則按計算要求和「高規」6.3.2條規定配筋。
3)剪力牆出平面彎矩問題
㈢ 高層住宅使用電梯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乘電梯時,不要按動您不去的樓層按鈕,這樣電梯產生無用停靠會延長別人的候梯時間,並版且降低電梯效率、權速度。
切勿超載搭乘電梯。轎廂承載超過額定載荷時會超載報警且電梯不能啟動,此時後進入的乘客應主動退出轎廂。
切勿在轎廂內打鬧、蹦跳、強行扒門和敲擊按鈕,嚴禁撞擊、倚靠、強行撬開層門或轎門,這些行為都可能影響電梯正常運行,甚至將人困在轎廂內。
非專業人員不要按動消防按鈕。其意外動作不僅影響電梯正常運行,還可能導致整棟大樓的消防系統啟動,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老人、兒童或行動不便的人乘電梯時,應當有人陪伴。
請勿搭乘沒有張貼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或超過安全檢驗有效期的電梯。
電梯層、轎門正在關閉時,請勿為了趕乘電梯或擔心不能及時進出轎廂而用手、腳、身體或棍棒、小推車等直接阻止關門動作。一旦門系統發生故障就會造成嚴重後果。
請勿向電梯門地坎內丟扔硬幣、果核等異物,以免影響層、轎門的啟閉,甚至損壞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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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高層住宅戶型設計要注意哪些問題
首先來最重要的是不要破自壞原建築物的防火設計,包括防火門的位置,防火牆的位置,牆體樓板耐火時間的設置,防火分區的設置和消防設備的設置燈。其次裝修材料的運用要滿足裝修設計對材料耐火時間的要求。最後要注意材料的運輸便捷,高層都是電梯上下,單塊材料的尺寸受使用電梯轎廂尺寸的限制,所以設計時一定要注意。其他的就是施工時的各種安全規范等要求了,但最重要要注意的是上面三點。
㈤ 高層建築的電梯配置怎樣才規范
《住宅設計規范》 (GB50096-1999 )規定:十二層及以上的高層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於兩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納擔架的電梯。認為一台電梯服務 60-90 戶是適宜的。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50045-95 )規定:消防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於 800kg,消防電梯的行駛速度,應按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超過 60s 計算確定。
《深圳市民用建築設計技術要求與規定》規定:在方案階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確定電梯數量、額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高層住宅,其電梯數不應少於 2 台。每層住 40 人、層數為 24 層以上時,應設 3 台電梯;每層住 40 人、層數為 35 層以上時,應設4 台電梯。
在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電梯數量應經計算確定。電梯的服務質量應滿足以下要求:乘客平均等候時間不宜超過 120 秒,發梯間隔時間不宜超過 60 秒。
(5)高層住宅電梯設計應考慮哪些問題擴展閱讀
電梯選型的參考因素:
電梯是高層住宅中極為重要的機電設備之一,它是高層住宅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電梯設備不但費用昂貴(約占建築基建總投資的 9%左右);而且電梯交通系統的設計是否合理還將直接影響建築的使用安全和經營服務質量以及經濟效益,因此,對電梯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在電梯設計中應該從建築物和交通設施的關系、 建築物內人員分布、 樓內相互間的客流情況和客流高峰期間的電梯使用狀況等角度來考慮, 並反復進行電梯運輸系統的交通計算。
根據建築物的功能及等級來加以評價,從而得出最佳的結果,確定所需電梯的台數、配置方式、服務方式以及電梯的額定荷載、額定速度和控制方式等等。
㈥ 高層建築群在設計時,應該考慮哪些要素
建築設計須考慮的因素
建築一般由基礎、牆、柱、梁、板、屋架、門窗、屋面(包括隔熱、保溫和防水層)樓梯、陽台、雨篷、樓地面等部分組成。此外,因為生產、生活的需要,對建築物還要安裝給水、排水系統、供電系統、採暖和空調系統,某些建築物還有電梯和煤氣管道系統等。建築構造應考慮各種影響使用的因素,採取相應措施保證建築安全。
⑴ 建築的受力因素
當建築物的整個主體結構在承受能容許的外力後,要求能夠保持穩定,沒有不正常的變形和裂縫,能使人們安全使用。在結構上常將這些作用在建築物上的力稱為荷載。荷載分為永久荷載(恆載)、可變荷載(活載)和偶然荷載。永久荷載是指建築本身的自重,以及地基給建築的土反力或土壓力。可變荷載是指在建築使用中人群的活動、傢具、設備、物資、風壓力、雪荷載等。偶然荷載是指由於一些隨機因素使得建築物承受的荷載。
⑵ 自然界的影響
建築是建造在大自然的環境中的,它必然受到日曬、雨淋、冰凍、地下水、熱脹冷縮等影響。因此在設計和建造時要考慮溫度伸縮、地基壓縮下沉、材料收縮、徐變等因素的影響。採取結構、構造措施,以及保溫、隔熱、防水、防溫度變形的措施,從而避免由於這些影響而引起建築的破壞,保證建築的正常使用。
⑶ 各種人為因素的影響
在人們從事生產、生活、工作、學習時,也會產生對建築安全的影響。如機械振動、化學腐蝕、裝飾時拆改、火災及可能發生的爆炸和沖擊。為了防止這些有害的影響,建築設計和施工時要在相應部位採取防振、防腐、防火、防爆的構造措施,並對不合理的裝飾拆改嚴格限制。建築構造在設計和施工中,應設法防止這些不利因素影響。如在受力上,設計和施工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在自然和人為影響方面,設計必須採取措施,施工必須按圖施工,保證施工質量;進行裝飾時,防止亂拆亂改。物業管理單位必須加強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宣傳,對使用單位或人員,要提高對這方面知識的認識,防患於未然。
㈦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電梯的設計要求是什麼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電梯的設置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每層建築面積不大於1500m2時,應設1台。
2 當大於1500m2但不大於4500m2時,應設2台。
3 當大於4500m2時,應設3台。
4 消防電梯可與客梯或工作電梯兼用,但應符合消防電梯的要求。
消防電梯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消防電梯宜分別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
2 消防電梯間應設前室,其面積:居住建築不應小於4.50m2;公共建築不應小於6.00m2。當與防煙樓梯間合用前室時,其面積:居住建築不應小於6.00m2;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0m2。
3 消防電梯間前室宜靠外牆設置,在首層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4 消防電梯間前室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或具有停滯功能的防火卷簾。
5 消防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於800kg。
6 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其它電梯井、機房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隔開,當在隔牆上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
7 消防電梯的行駛速度,應按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超過60s計算確定。
8 消防電梯轎廂的內裝修應採用不燃燒材料。
9 動力與控制電纜、電線應採取防水措施。
10 消防電梯轎廂內應設專用電話;並應在首層設供消防隊員專用的操作按鈕。
11 消防電梯間前室門口宜設擋水設施。
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排水設施,排水井容量不應小於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於10L/s。
㈧ 高層住宅電梯配備規范有哪些
屬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設置電梯:
1、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時;
2、底層作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其住戶入口層樓面距該建築物的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16m時;
3、底層做架空層或貯存空間的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其住戶入口層樓面距該建築物的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16m時;
4、頂層為兩層一套的躍層住宅時,躍層部分不計層數,其頂層住戶入口層樓面距該建築物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時。
(8)高層住宅電梯設計應考慮哪些問題擴展閱讀:
機房或滑輪間不應用於電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應設置非電梯用的線槽、電纜或裝置。但這些房間可設置:
1、雜物電梯或自動扶梯的驅動主機;
2、該房間的空調或採暖設備,但不包括以蒸氣和高壓水加熱的採暖設備;
3、火災探測器和滅火器。具有高的動作溫度,適用於電氣設備,有一定的穩定期且有防意外碰撞的合適的保護。
4、導向滑輪可以安裝在井道的頂層空間內,其條件是它們位於轎頂投影部分的外面,並且檢查、測試和維修工作能夠安全地從轎頂或從井道外進行。
而為對重(或平衡重)導向的單繞或復繞的導向滑輪可以安裝在轎頂的上方,其條件是從轎頂上能完全安全地觸及它們的輪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