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宅建築如何分類
(1)按樓體高來度分類,主要分源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超高層等。
(2)按樓體結構形式分類,主要分為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混框架結構、鋼混剪刀牆結構、鋼混框架一剪刀牆結構、鋼結構等。
(3)按樓體建築形式分類,主要分類低層住宅、多層住宅、中高層住宅、高層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4)按房屋型分類,主要分為普通單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復式住宅、躍層式住宅、花園洋房式住宅、小戶型住宅(超小戶型)等。
(5)按房屋政策屬性分類,主要分為廉租房、已購公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資建房等。
㈡ 房屋用途分類有哪幾種
1、低層住宅
低層住宅的其他特點:在設計上與多層、高層不同:反映在平面內組合、空間組容合、住宅間的關系、建築造型、垂直交通聯系等方面。
2、多層住宅
六層及以下的小區,多數戶型為東西兩戶。多層住宅可以不設置電梯,樓梯往往作為多層住宅的主要上下樓通道,一般為二三樓價格最貴。也有少數設置電梯的多層小區一般統稱為多層洋房,次頂價格最貴。
3、中高層住宅
中高層住宅是介於多層或高層之間的一種居住形式,與多層住宅相比增加了電梯,在提高居住舒適性的同時相應增加了住宅的交通面積,且提高了造價。
4、高層住宅
按照我國住宅設計規范,高層住宅意為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建築。高層住宅是城市化、工業現代化的產物,按它的外部體形可分為塔式、板式和牆式;按它的內部空間組合可分為單元式和走廊式。
5、超高層住宅
超高層住宅多為40層以上。超高層住宅的樓地面價最低,但其房價卻不低。這是因為隨著建築高度的不斷增加,其設計的方法理念和施工工藝較普通高層住宅和中、低層住宅會有很大的變化,需要考慮的因素會大大增加。
㈢ 房屋建築結構分類有哪幾種
(一)按所用材料分:
1.混凝土結構。混凝土結構是以混凝土為主要建築材料的結構,包括素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2.砌體結構
砌體結構是由塊體(如磚、石和混凝土砌塊)及砂漿經砌築而成的結構,大量用於居住建築和多層民用房屋(如辦公樓、教學樓、商店、旅館等)中,並以磚砌體的應用最為廣泛。
3.鋼結構
鋼結構是以鋼材為主製作的結構,主要用於大跨度的建築屋蓋(如體育館、劇院等)、吊車噸位很大或跨度很大的工業廠房骨架和吊車梁,以及超高層建築的房屋骨架等。鋼結構材料質量均勻、強度高,構件截面小、重量輕,可焊性好,製造工藝比較簡單,便於工業化施工。缺點是鋼材易銹蝕,耐火性較差,價格較貴。
4.木結構
木結構是以木材為主製作的結構,但由於受自然條件的限制,我國木材相當缺乏,僅在山區、林區和農村有一定的採用,具體應用於單層結構。
(二)按結構承重體系分:
1.牆承重結構
用牆體來承受由屋頂、樓板傳來的荷載的建築,稱為牆承重受力建築。如磚混結構的住宅、辦公樓、宿舍等,適用於多層建築。
2.排架結構
採用柱和屋架構成的排架作為其承重骨架,外牆起圍護作用,單層廠房是其典型。
3.框架結構
以柱、梁、板組成的空間結構體系作為骨架的建築。常見的框架結構多為鋼筋混凝土建造,多用於10層以下建築。
4.剪力牆結構
剪力牆結構的樓板與牆體均為現澆或預制鋼筋混凝土結構,多被用於高層住宅樓和公寓建築。
5.框架——剪力牆結構
在框架結構中設置部分剪力牆,使框架和剪力牆兩者結合起來,共同抵抗水平荷載的空間結構,充分發揮了剪力牆和框架各自的優點,因此在高層建築中採用框架——剪力牆結構比框架結構更經濟合理。
6.筒體結構
筒體結構是採用鋼筋混凝土牆圍成側向剛度很大的筒體,其受力特點與一個固定於基礎上的筒形懸臂構件相似。常見有框架內單筒結構、單筒外移式框架外單筒結構、框架外筒結構、筒中筒結構和成組筒結構。
7.大跨度空間結構
該類建築往往中間沒有柱子,而通過網架等空間結構把荷重傳到建築四周的牆、柱上去,如體育館、游泳館、大劇場等。
特點:
(一)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建築結構應能承受在正常設計、施工和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作用(如荷載、外加變形、溫度、收縮等)以及在偶然事件(如地震、爆炸等)發生時或發生後,結構仍能保持必要的整體穩定性,不致發生倒塌。
(二)適用性
適用性是指建築結構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結構構件應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不會產生影響使用的變形、裂縫或振動等現象。
(三)耐久性
耐久性是指建築結構在正常使用、正常維護的條件下,結構構件具有足夠的耐久性能,並能保持建築的各項功能直至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如不發生材料的嚴重銹蝕、腐蝕、風化等現象或構件的保護層過薄、出現過寬裂縫等現象。耐久性取決於結構所處環境及設計使用年限。
(3)住宅建築分類擴展閱讀
建築結構是由板、梁、柱、牆、基礎等建築構件形成的具有一定空間功能,並能安全承受建築物各種正常荷載作用的骨架結構。
板是建築結構中直接承受荷載的平面型構件,具有較大平面尺寸,但厚度卻相對較小,屬於受彎構件,通過板將荷載傳遞到梁或牆上。梁一般指承受垂直於其縱軸方向荷載的線型構件,是板與柱之間的支撐構件,屬於受彎構件,承受板傳來的荷載並傳遞到柱上。
柱和牆都是建築結構中的承受軸向壓力的承重構件,柱是承受平行於其縱軸方向荷載的線型構件,截面尺寸小於高度,牆主要承受平行於牆體方向荷載的豎向構件,它們都屬於受壓構件,並將荷載傳到基礎上,有時也承受彎矩和剪力。基礎是地面以下部分的結構構件,將柱及牆等傳來的上部結構荷載傳遞給地基。
㈣ 高層建築分類怎麼分
中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將住宅建築依層數劃分為:
一層至三層為低層住宅,四內層至六層為多容層住宅,七層至九層為中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為高層住宅。除住宅建築之外的民用建築高度不大於24m者為單層和多層建築,大於24m者為高層建築(不包括建築高度大於24m的單層公共建築);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為超高層建築。
(4)住宅建築分類擴展閱讀:
高層建築的特點
高層建築可以帶來明顯的社會經濟效益:首先,使人口集中,可利用建築內部的豎向和橫向交通縮短部門之間的聯系距離,從而提高效率;其次能使大面積建築的用地大幅度縮小,有可能在城市中心地段選址;再是,可以減少市政建設投資和縮短建築工期。
高層建築設計要點
1、考慮高層建築遇到巨大風力和地震力時所產生的水平側向力。
2、嚴格控制高層建築體型的高寬比例,以保證其穩定性。
3、使建築平面、體型、立面的質量和剛度盡量保持對稱和勻稱,使整體結構不出現薄弱環節。
4、妥善處理因風力、地震、溫度變化和基礎沉降帶來的變形節點構造。
5、考慮在重量大、基礎深的地質條件下如何保證安全可靠的設計技術和施工條件問題。
㈤ 住宅建築按照層數如何分類
根據民用《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3.1.2 民用建築按地上層數或高度分類劃分應專符合下列規定:屬1 住宅建築按層數分類:一層至三層為低層住宅,四層至六層為多層住宅,七層至九層為中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為高層住宅;2 除住宅建築之外的民用建築高度不大於24m者為單層和多層建築,大於24m者為高層建築(不包括建築高度大於24m的單層公共建築);3 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為超高層建築。註:本條建築層數和建築高度計算應符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如果您說的建築是住宅建築,那麼低層應該是1到3層。
㈥ 按建築物使用性質分類,建築可分哪幾類
按建築物使用性質,建築可以分為:⑴居住建築、⑵公共建築、⑶工業建築、⑷農業建築
⑴居住建築:是指供人們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築物。包括:住宅、別墅、宿舍、公寓。
拓展資料
1、建築類別,按使用功能分類為居住建築,公共建築,工業建築,農業建築;按規模分類為大量性建築,大型性建築。
居住建築
居住建築主要是指提供人們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公共建築
公共建築主要是指提供人們進行各種社會活動的建築物。
工業建築
工業建築主要是指為工業生產服務的各類建築,如生產車間、輔助車間、動力用房、倉儲建築等。
農業建築
農業建築主要是指用於農業、牧業生產和加工的建築,如溫室、畜禽飼養場、糧食與飼料加工站、農機修理站等。
2、建築類別按規模分類,分為:
大量性建築
大量性建築主要是指量大面廣、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那些建築,如住宅、學校、商店、醫院、中小型辦公樓等。
大型性建築
大型性建築主要是指建築規模大、耗資多、影響較大的建築,與大量性建築相比,其修建數量有限,但這些建築在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具有代表性,對城市的面貌影響很大,如大型火車站、航空站、大型體育館、博物館、大會堂等。
㈦ 民用建築是怎樣分類的
民用建築常見的分類方式如下:
按使用功能分
1、居住建築
住宅建築:住宅、公寓、別墅等
宿舍建築:單身宿舍、學生宿舍、職工宿舍等
2、公共建築
教育建築: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等
辦公建築:各級立法、司法、黨委、政府辦公樓,商務、企業、事業、團體、社區辦公樓等
科研建築:實驗樓、科研樓、設計樓等
文化建築:劇院、電影院、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文化館、展覽館、音樂廳、禮堂等
商業建築: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菜市場、旅館、飲食店、銀行、郵局等
體育建築: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健身房等
醫療建築: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康復中心、急救中心、療養院等
交通建築:汽車客運站、港口客運站、鐵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樓、地鐵站等
司法建築:法院、看守所、監獄等
紀念建築:紀念碑、紀念館、紀念塔、故居等
園林建築:動物園、植物園、游樂場、旅遊景點建築、城市建築小品等
綜合建築:多功能綜合大樓、商住樓、商務中心等
按建築高度與層數分
1、低層建築,主要指1~3層的住宅建築
2、多層建築,主要指4~6層的住宅建築
3、中高層建築,主要指7~9層的住宅建築
4、高層建築,指10層以上的住宅建築和總高度大於24m的公共建築及綜合性建築
5、超高層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住宅或公共建築均為超高層建築。
建築按使用性質分
1、民用建築,指供人們起居用的建築物,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
2、工業建築,指人們進行生產活動的建築,包括生產用房、輔助生產用房、動力、運輸、倉庫等用房。
3、農用建築,指供人們進行農牧業種植、養殖、儲存等用途的建築。
按耐久年限分
根據建築物的主體結構,考慮建築物的重要性和規模大小,建築物按耐久性分為四個等級:
1、一級:耐久年限為100年以上,適用於重要建築物和高層建築;
2、二級:耐久年限為50~100年,適用於一般性建築;
3、三級:耐久年限為25~50年,適用於次要建築;
4、四級:耐久年限15年以下,適用於臨時性建築;
㈧ 建築分類 高層
中國《抄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襲2005)將住宅建築依層數劃分為:
一層至三層為低層住宅,內四層至六層容為多層住宅,七層至九層為中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為高層住宅。除住宅建築之外的民用建築高度不大於24m者為單層和多層建築,大於24m者為高層建築(不包括建築高度大於24m的單層公共建築);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為超高層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