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產權房一直辦不下房產證的因素有哪些
買房之前,購房者一定要針對房子的產權問題了解清楚,如果房子沒有產權的話,這樣的房子購買之後面臨的風險非常的大,一旦遇到什麼問題,不能證明房子是屬於你的,那自己買房子所花的錢就白費了,房子也沒有了,買房子本來就非常的不容易,今天小編就來講講,產權證辦不下來的原因是什麼?
1、開發商“五證”不全
大多數人通過購買商品房來獲得房屋產權,這個時候,開發商的資質是影響購房者取得房產證書的主要因素,五證不齊全會大大影響了後期辦事效率,也會讓你的房屋風險不斷。
買房前看清楚項目的手續,手續不全的項目可以略過了。即使是手續完整的房子,收房時也應注意檢查竣工驗收備案表和面積實測報告,如果沒有這兩個文件,開發商就屬於違規交房。此時你應考慮的是維權或退房,如果住進去幾年後,房價也漲上去了,才因為房產證辦不下來向開發商維權,作為購房者的你也會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B. 開發商大證辦下來了,為什麼房產證辦不下來
預售許可沒辦下來,超規劃或未按規劃建設,監管資金不到位,質量保證金未交,竣工驗收不合格,這些都能導致開發商不能取得大產權資格,所以就不能跟業主辦理房產證。
C. 開發商不提供大產權可以辦產權證嗎
不能。抄是否為大產權襲房很容易判斷:
1、我們所說的商品房(大產權房)是要"五證"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產權的房子不會在交易市場備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貸款購買的。
2、大產權的商品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性質的(可以辦理出《國有土地使用證》),小產權多為集體土地性質的(辦理不出《國有土地使用證》的)。
3、大產權房是可以辦理出預售證的,而小產權房是明令禁止買賣的,更不用說沒有預售證了。
4、大產權房是可以網簽,在房管局做備案的,小產權不能在房管局做備案的。
5、大產權房是可以支持銀行按揭貸款的,小產權房是不能做銀行抵押貸款的。
D. 法律有沒有規定開發商一定要在幾年內辦出大產證
有此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E. 開發商沒有辦理大確權導致業主辦不了房產證怎麼辦
開發商沒有辦理大確權導致業主辦不了房產證,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5)開發商不辦大證的原因擴展閱讀: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的,處以警告,責令停止銷售,並可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商品房銷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F. 哪些原因會導致不動產權證辦不下來
1、開發商在銷售房產時五證是否齊全?
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五證齊全是開發商開始銷售房產的前提,缺少任何一個證,都沒法辦理不動產權證。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本質的不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主要針對現房,拿到它,說明這些商品房已經通過竣工驗收,其物業管理方案等都已經落實,這類商品房很快就能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主要是針對期房,預售的房屋不確定的因素較多。
2、開發商五證齊全不一定能辦下房產「大證」
購房者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前提是開發商要辦下負責樓盤的房產「大證」,即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記。也就是說,開發商要提交土地證、規劃許可證、規劃核實證、開發資質證明、綜合驗收證明、檔案合格證、竣工驗收證明、測繪報告等資料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的初始登記。在辦「大證」的過程中,如果開發商出現,欠繳土地出讓金、擅自更改房屋性質或變更規劃、房屋質量檢驗不合格、消防環保部門驗收不合格、開發商辦證時已破產或被取消資質等問題,都沒法辦理「大證」。
3、證件齊全,但開發商若將房屋抵押或一房多賣也沒法辦理不動產權證
開發商辦下「大證」是購房者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基礎,所以購房者在買新樓房時可以優先考慮品牌和信譽都較好的開發商。
除選擇開發商外,購房者在辦理不動產權證同樣要注意以下問題。
1、必須有購房資質:現在不少城市都實行限購政策。在這些限購城市買房,購房者必須有購房資質。
2、沒有繳納相關的稅費:在買房的過程中,需要繳納各種稅費。
3、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
G.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開發商大證辦好了,不給業主辦不動產證這個應該怎麼解決
這裡面應該還有其他問題,如果開發商手續沒問題了,應該主動給大家辦理不動產證。內因為只有辦理了不容動產證,把土地分出去,開發商才能不用繼續繳納土地使用稅了。如果不辦理就必須一直繳納土地使用稅,所以一般來說開發商一旦具備條件都會主動辦理,因此你需要再詳細了解一下,是否還有其他問題,開發商需要驗收的項目很多,比如建築、人防、消防、綠化、物業、規劃、等等,而且開發商也沒有大證,綜合驗收通過後相關手續後就可以給業主辦理不動產證了,辦理完畢的土地從開發商大土地證上做核減。
H. 開發商不分割大土地證,業主無法辦理土地證該怎麼辦
lxq6888所反映的問題曾在淮抄水安瀾民生通道欄目咨詢過並作了如下回復:「您所咨詢的「關於翔宇一號土地證辦理事宜」,經我局核查,「翔宇一號」系淮安藍江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以掛牌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淮安藍江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已將該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抵押,截止目前,尚未解除抵押,所以暫不能進行分割登記。" 我們已與該公司聯系,向他們反映了購房戶辦理土地證的要求,請他們及早辦理解除抵押手續。建議您向淮安藍江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了解該公司什麼時間能申請注銷抵押登記。待抵押注銷後,業主可持開發商土地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賣賣合同,身份證等到開發區行政審批中心申請辦理分割登記。
I. 開發商辦不到大證,我們就辦理不到房產證,怎麼辦
開發商沒有辦理大證導致業主辦不了房產證,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應當載明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價格、交付日期、質量要求、物業管理方式以及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銷售商品住宅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9)開發商不辦大證的原因擴展閱讀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1、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狀況;
3、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4、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5、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6、裝飾、設備標准承諾;
7、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8、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9、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10、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11、解決爭議的方法;
12、違約責任;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
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