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交易契稅是多少由哪一方繳納
1、契稅;按房屋交易額5%繳納。(買方承擔)2、銷售不動產營業稅:按房屋版交易額5.5%繳納。權(賣方承擔)3、土地增值稅:按房屋交易額1%繳納。(賣方承擔)4、所得稅:按房屋交易額1%或房屋現值-房屋原值差額20%繳納。(賣方承擔)5、印花稅:按房屋交易額萬分之十繳納。(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6、房屋產權登記費:550.00元。(買方承擔)7、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交易額1.9%繳納。(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8、房屋評估費:按房屋評估額0.5%的繳納。買方承擔。
2. 二手房交易契稅多少
1.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專90平方米以屬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4平方米以上的按2%徵收。
2.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3.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三套改善性住房按3%徵收契稅。
3. 房產交易中的契稅是賣方交還是買方交啊
購買方即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需要支付契稅,出售方沒有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買賣;
(四)房屋贈與;
(五)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第五條契稅應納稅額,依照本條例第三條規定的稅率和第四條規定的計稅依據計算徵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轉移土地、房屋權屬以外匯結算的,按照納稅義務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4. 房屋過戶稅費是多少
房屋過戶稅費如下: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房價1%繳納;90—140平方米以下按1.5%繳納,超過平方米按3%。(買方承擔)
2、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滿5年出售的免徵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未滿5年出售的按房價款5.5%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滿5年出售的免徵土地增值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未滿5年出售的按房價款1%繳納。(賣方承擔)
4、個人所得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滿5年出售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賣房人取得產權未滿5年出售的按增值部分20%繳納。(賣方承擔)
5、印花稅:按房價萬分之十繳納(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6、房屋交易手續費:買賣雙方按房屋建築面積個承擔3元∕㎡。
7、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由買方承擔。
8、房屋評估費:按房屋評估額0.5%繳納(委託方承擔)。
房產過戶的注意事項:
1、針對房源來說,咱們在找房源的時候一定記得要對房子的產權進行調查。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
2、若需要購買的房子目前還處於出租狀態,且買家並非租房人,則需提交租房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
3、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4)住宅交易契稅擴展閱讀:
繳納稅費
1、一手房屋交易:
契稅: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
維修基金:按建築面積乘一定金額收取。
物業管理費:房屋交房後支付,具體檔次費率按各地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2、二手房房屋交易:
營業稅: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滿5年免繳。非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繳納全額營業稅,滿5年以上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
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萬分之十的印花稅。
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
5. 買賣住宅商品房按照什麼比例繳納契稅
契稅實行3% ~5%的幅度稅率。實行幅度稅率是考慮到中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專地經濟差別較大的屬實際情況。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稅率規定范圍內,按照該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
一、定義: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二、納稅義務人:
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
1、境內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稅收行政管轄范圍內。土地、房屋權屬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2、單位是指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國家機關、軍事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
3、個人是指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和外籍人員。
三、計算方法:
契稅採用比例稅率。當計稅依據確定以後,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 = 計稅依據 × 稅率
6. 房產交易契稅怎麼收
房屋交易稅費是簽訂預售合同時需繳納的稅費。
印花稅:稅率為1‰,買賣雙方各0.5‰。 公證費:費率為房款的3‰,計費前提為合同公證之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律師費:費率為房款的2.5‰-4‰,計費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一手房屋交易:
契稅: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維修基金:按建築面積乘一定金額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交房後支付,具體檔次費率按各地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稅要加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兩年。
房本不滿五年,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徵,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5%繳納。目前我國改善性需求量還很大,如何減少政策影響呢?秦虹表示,2006年國稅總局的文件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並計劃賣房後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同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這一政策實際上對改善剛性需求有一定的優惠,應繼續堅持執行,切實達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萬分之十的印花稅。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
7. 房子契稅怎麼算的
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徵收的一種稅收。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於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企業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契稅。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權屬包括下列方式: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以下列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徵收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
契稅,是指對契約徵收的稅,屬於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除了買賣、贈送、交換外,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還有很多種。其中,有兩種常見的房屋權屬轉移,按規定要繳納契稅:因特殊貢獻獲獎,獎品為土地或房屋權屬;或預購期房、預付款項集資建房,只要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同於房屋買賣。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目前,契稅已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在全國,地方契稅收入呈迅速上升態勢。各類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稅定價方法,也各有差異。
契稅如何計算呢?
對於普通住宅來講,90平米以下的首套購房需繳納全額1%的契稅,90-140平米的首套住房,則需繳納全額1.5%的契稅;而非普通住宅,契稅則需繳納購房全額3%的契稅。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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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房屋交易契稅怎麼算怎麼繳
非住宅房屋交易契稅按房價的3%繳納,新政只調整了住房;
(一)對個人購買內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容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9. 房子買賣契稅怎麼算
契稅計稅依據:
1、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動產的價格。由於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不同,定價方法不同,因而具體計稅依據視不同情況而決定。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成交價格是指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價格,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也就是說,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徵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
4、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批准轉讓房地產時,由房地產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依據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9)住宅交易契稅擴展閱讀:
征稅對象
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⑴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⑵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⑶房屋買賣:
即以貨幣為媒介,出賣者向購買者過渡房產所有權的交易行為。
以下幾種特殊情況,視同買賣房屋:
⑴以房產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應由產權承受人,按房屋現值繳納契稅。
⑵以房產作投資或股權轉讓,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免納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