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樓主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變更?如果是想把住宅用房用作辦公或商業的話回,只需要物答業或街道辦出具證明,同意用途變更就可以去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了。呵呵,如果是底下一層的住宅想改商業用的話,這種情況是不可能變更的,因為純住宅、純商業、商住用地的容積率是不一樣,當初拿地的時候開發商交的土地出讓金是不一樣的,而其規劃審批的時候也是住宅,現在要把當初的規劃變更,在該房屋已然竣工交付使用以後顯然是不可能的。呵呵,如果回答滿意,請給分!謝謝!
② 小區住宅可以改為商用房嗎相關現行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要走哪些程序
可以,必須徵得利害關系方超過三分二的業主同意
③ 民用住宅可以轉成商業用房嗎怎麼轉
民用住宅不可以轉成商業用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3)住宅房變更商業用房走那些步奏擴展閱讀:
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登記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登記機構賠償後,可以向造成登記錯誤的人追償。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④ 房改房如何變更商業用途
您好!
如果是要變成商品房的話,那就是這樣的
房改房一般是單位修的房子,商品房是開發商通過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取得土地開發的房子,房改房一般是劃撥土地,商品房是出讓土地,房改房是不可能變成商品房的,兩個詞語的意思都不一樣。
房改房不同於商品房,買房者在實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產權,因為並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自由買賣的,比如軍隊、保密單位、教育部直屬高校的房改房。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准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價款、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的房改房是可以和商品房一樣自由買賣的。但是房改房還是不能轉為商品房。
相關知識延伸:房改房可以過戶嗎
房改房是可以過戶的,但過戶手續要慎重。已購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准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房改房一般是不允許交易的,特別是國家政府,公安等機關單位的。按照現行國家法規,房改房要交易需要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費用並且辦理上市證,這樣才可以上市交易。具體的買房要交多少稅要看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手房交易都要房產評估部門進行評估。交所需交納的費用有房屋評估價格的--2%是個人所得稅(賣方)。3%契稅,)0.5%的印花稅,還有房屋評估費,公正費,登記費等。
望採納,謝謝
⑤ 住宅私自改為商業用房,如何提起訴訟步驟是什麼
目前,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回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答。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步驟:先向物業管理公司、政府物管、城管、環保等部門投訴,如果對方仍未停止侵害,可以按《物權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⑥ 性質是商品房,想改成商業用房。
房屋的民用商用性抄質是襲依據其建築使用的土地用地規劃性質確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房地產開發之前依法對建設用地及開發建設房屋的性質進行規劃批准,一經依法批准建設,就不能予以變更。如果確實需要變更的,需要重新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法律沒有規定為單一房屋辦理用地性質審批的途徑。而且,你辦理變更的理由似乎並不充分,也缺乏法律依據。
⑦ 住宅改商用房有哪些法律依據
一、政策依據
現有依據是國辦發〔2008〕111號文件。也就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四)放寬市場准入。...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二、相關法律、法規
必須明確說明,「住改商」並不是無條件的,住宅業主在改變住宅用途時不能隨意而為,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相關法律、法規沒有相應的禁止性規定。二是「住宅商用」必須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利害關系的業主不僅指「同幢樓房裡其他的業主」,也包括「其他樓房裡受到影響的業主」。這是妥善處理相鄰關系、充分尊重相鄰權的具體表現。如果相關的業主不同意,即使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沒有禁止,也不能將住宅改作商用。上述兩個條件必須是同時具備的,缺一不可。經歸納,住宅改商用房主要涉及如下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法》第五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未按照物權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有利害關系的業主請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業主以多數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其行為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本棟建築物內的其他業主,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所稱「有利害關系的業主」。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110 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六條
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三)項行為,應當經供暖管理單位批准;第(四)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准。
5、《國家工商總局關於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在設立(開業)或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時,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
(二)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
二、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在設立(開業)或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時,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股東(出資人)或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應當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上承諾,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並已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三、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在設立(開業)登記時,股東(出資人)應當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上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個體i商戶);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時,企業(公司)應當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上蓋章、個體工商戶應當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上蓋章或簽字。
四、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已向登記機關承諾遵守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和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而實際上並未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和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的,屬於提交虛假材料的行為。
⑧ 居民住房怎麼改成商業用房
民用住宅是不可以轉成商業用房的,除非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樓房外牆屬於共用部分,全體業主對整棟樓外牆享有共有權,依照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公司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