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息縣的房子哪的地段好!也可以辦到房產證!
開發商先要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內、環境規劃許可證、容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合格證、竣工圖紙、預售(准售)證、業主身份證、銷售合同。必須要齊備才能到房管局辦理申請,通過後進行實際工程丈量後出房產證。你知道他們有這些證件嗎?你要催促其盡快辦理相關手續。
息縣開發的樓盤多,有正規手續的大概只有三家,開發商沒有辦土地使用證,屬違法建築,有的連小產權房也不是,辦房產證也困難,購時要注意
③ 息縣翰林苑和四季花城選哪個
這個可以根據你自己的需要還有就是價格跟地理位置
④ 息縣現代城的開發商是誰
me
⑤ 息縣最好的新樓盤是哪個
每個城市的中心城區,或者新城中心,都是這個城市最好的地段,就是因為生活配套不僅齊全,而且非常優質,片區內樓盤能夠享用這些優質配套,所以價值就遠高於一般樓盤。
⑥ 息縣為什麼被稱為天下第一縣
縣的發源
郡縣制發端於春秋時期,至戰國之末,始得普及;秦朝統一天下,郡縣制度方才完備。
郡、縣誕生的順序,是縣先而郡後,縣高而郡低。至戰國時期,才逐漸形成郡大縣小,以郡統縣的局面。
據《左傳》所載,華夏大地首次實行「縣制」的地方,是在春秋前期楚國的申、息二地,而非楚國或別國的其他任何地方。
《左傳??哀公十七年》在追述「縣制」誕生的歷史時,有如下一段記載:「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考察、考證已有資料,這是關乎「縣制」的最早記載。
這段文字道出了兩件史實:一是楚滅申、息以為縣,是在春秋前期的楚文王時期;二是被楚軍俘虜的原申國人彭仲爽,受任為楚之最高軍政長官,開天闢地,將「縣制」創設在申、息二地,「縣制」當是楚文王與彭仲爽的傑出創建與偉大貢獻。
據《左傳》(魯)庄公六至十四年的有關記載,經分析考辨,楚滅申當在公元前687年至公元前682年間(楚文王三~八年),滅息當在公元前684年冬至公元前682年間(楚文王六~八年)。很顯然,楚滅申、息而置縣,是在公元前682年或此後一個比較短暫的時段內。但申、息建縣孰先孰後,抑或同年並立,目前已無法考定。故此,我們把它們統列為華夏大地首次「建縣」的地方;所不同的是,申縣自戰國中期以後便更改縣名不復存在,而息縣從建縣至今,近3000年來一直未易其「息」。
申、息建縣是中華政治體制的一次偉大變革,凸顯了「縣制」的特點和優越性。
息縣不但是華夏大地上首次實行「縣制」的地方,且經歷近3000年而至今猶存,堪稱「天下第一縣」。
置「縣」意在集權
楚在申、息建縣後,滅國為縣,成了它的既定戰略。
也就是說,國家在新佔領的廣大地區,不再實行舊時的分封制,而以直屬於楚王的縣邑地方政府取而代之。至春秋之末,楚國設縣,已二十有餘;國土面積,也由最初的「土不過同」(方百里為同),發展到方數千里。
研判有關史料,由申、息等楚國之縣所顯示的「縣制」,主要有以下特點:
其一,縣的行政首長(楚稱「縣尹」或「縣公」)由楚王直接任免。
綜觀《左傳》等有關史籍,春秋時期受任申縣縣尹(縣公)的先後有彭仲爽、彭宇、斗班、斗克、叔侯、屈巫(即巫臣)、公子申等,受任息縣縣尹的先後有彭仲爽、屈禦寇、公子朱、公子成等。縣尹由楚王任免,基本不世襲,勝任則留,否則免。這種任免制,使縣尹在相當程度上不得不聽命於中央,按照中央的方針政策辦事。這與分封制下的世卿世祿制,迥然不同。它極大地強化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有利於實現王權的集中統一。
其二,縣邑代表國家向縣民徵收軍賦(包括稅賦和甲兵),用以組建直隸於楚王的地方兵團(即所謂「縣師」)。
有一則史實可以清楚地說明這一點。據《左傳??成公七年》,公元前594年楚圍宋之役結束,班師回國之際,「(左尹)子重請取於申、呂(按:該時申、呂皆已滅國為縣)以為賞田。(庄)王許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呂所以邑(按:此指建為縣邑)也,是以為賦,以御北方。若取之,是無申、呂也,晉、鄭必至於漢(漢水)。』王乃止。」
「是以為賦」,即以申、呂兩縣為國家軍賦所出之地。巫臣據此認為,國家之所以在申、呂兩地建縣,主要就是著眼於徵收軍賦的考慮。有了軍賦收入,才可征發縣內居民組建起地方兵團,以抵禦北敵來侵。否則,晉、鄭等國的軍隊就可以直達楚國的心臟地區了。庄王深諳巫臣之言,最終拒絕了子重化公為私的非分要求。
其三,地方兵團(「縣師」)可由楚王直接調遣,參加楚國對外爭霸戰爭。
楚在建縣之前,其軍隊分王卒與「私卒」兩大部分,各由王室領地上的王族子弟和卿大夫封邑上的族人組成。建縣以後,由於縣內土地和人民歸屬楚王所有,由國家直接控制,所以由各縣稅賦所武裝起來的縣邑軍隊(「縣師」),就逐漸構成了楚國軍力的主導成分。
出現在《左傳》中的此種地方兵團,有「申、息之師」,「陳、蔡、不羹、許、葉之師」,「繁陽之師」,「上國之兵」,「東圈之兵」,等等。有些大縣,如陳、蔡、不羹等,「賦皆千乘」,其軍力不亞於一個中等諸侯國。這些「縣師」,常常由楚王直接調遣,參加對外爭霸戰爭。其中,尤以「申、息之師」出戰最多。如公元前635年(楚成王三十七年),秦、晉攻伐城,成王派申公斗克、息公屈禦寇率「申、息之師」戍守商密(之都城);公元前634年(楚成王三十八年),申公叔侯率師遠戍齊地;公元前632年(楚成王四十年),「申、息之師」組成楚三軍之「左軍」,參加了著名的晉、楚城濮之戰;公元前618年(楚穆王八年),息公子邊率師伐陳;公元前585年(楚共王六年),楚用「申、息之師」征討蔡國,等等。
強楚蓋因創「縣」
由申、息二縣發其端的楚國之縣在發展中壯大,蓋因其從多方面凸顯了「縣制」的優越性、先進性。
其一,它使楚國自春秋前期開始,就邁向了逐漸擺脫舊有分封制束縛的道路,從而為君主集權制這一新的政治體制在楚國的建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其二,楚縣的不斷增多,大大增強了楚國的經濟和軍事實力。數量龐大、訓練有素的縣邑部隊,可以說是構成楚國軍力的基礎所在。楚國之所以能成為春秋大國爭霸戰爭中的雙雄之一,國強百餘年而終同晉國平分天下,其主要奧秘就在於「縣制」這一新的地方政治體制所產生的強大生命力。
當然,「縣制」這種新生事物,在春秋之楚國,畢竟尚處於萌芽及成長階段,同後世業已成熟的郡縣制相比,還有著不少幼嫩之處。
其一,縣之長官雖由楚王任免,但也存在少數世襲現象。前後做過申縣縣公的斗班和斗克,就是父子關系;彭仲爽與彭宇,可能也是父子關系。令尹子文之後,更是多代為鄖公。斗氏家族雖一代或數代世襲縣公之職,並不等於該縣就是他們的世襲領地;可它帶有某種程度的封邑性質,也是顯而易見的。
其二,楚縣長官多由王族子弟擔任,唯沈尹戍、沈諸梁等少數人來自異邦異姓,這說明楚縣長官的選拔任用,尚帶有比較濃厚的血親任官的性質。
其三,楚縣尚缺乏後世郡縣的監察機制(如秦在每郡設監御史之類)和兵調機制(如虎符之類),這就使某些身為王子王孫的大縣縣公,可伺機發動政變,有時甚至容易給中央政權造成顛覆之勢。蔡公棄疾利用蔡縣兵眾發動叛亂,殺死楚靈王,篡位為平王,即是明顯的例證。白縣縣公王孫勝,帶兵進入郢都,險些奪取王權,則是又一史證。
「縣制」是一種新生事物,在其成長初期存有這樣或那樣的缺欠,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現象。我們只能說它不夠完美,而不可斥之以貶詞。特別是像申、息這樣具有發端意義的首批楚縣的出現,昭示著一個舊時代的崩潰和一個新時代的降臨。
因此,無論怎樣估計它們的歷史貢獻和作用,都是不過分的。
也因此,無論怎樣評價息縣而今尚在的意義,都是不過分的。
息縣,是數千年中國國家制度的一個標本,一塊「活化石」。
息縣,是中國最為重要的地方治理機構——「縣」的誕生地;回望息縣,可窺統一而多民族的中國國家大廈是如何搭建起來的。
息侯國故都遺址出土的文物
息侯國故都遺址出土的文物殘片
息侯國故都遺址,而今是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息國故城」。
不以申、息,而以楚滅之「權」作為春秋乃至中國「第一縣」,是缺乏立論根據的。
究竟誰是華夏「第一縣」,長期以來並非沒有爭論。史家顧頡剛先生早在上世紀30年代就曾確認,春秋「第一縣」是楚武王攻滅權國後設立的「權縣」,而非其子文王所置之申、息二縣。
《左傳》庄公十八年在追述往事時,曾這樣寫道:「初,楚武王克權,使斗緡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於那處,使閻敖尹之。」顧頡剛在《春秋的縣》中認為,「在這段文字里,雖沒有說明滅權以為縣,但他設置『尹』的官,和此後楚的『縣尹』一樣,則實是建立權縣的證明。這是從《左傳》記載中找尋出來的第一個縣。」
顧氏的上述見解,贊同者不少,非議者亦不乏其人。何浩先生在其《楚滅國考》一書中,以大量的篇幅對顧氏的觀點進行了辯駁。他首先從文字學的角度對《左傳》等史籍中的「克」、「尹」等字作了深入解析,論證了當時的權國並未滅亡,繼而又用比較研究法以大量的史例說明,斗緡是以監使的身份而非以縣尹的身份看管權地。但何氏又以遷權的「那處」作為楚縣的「濫觴」,則仍然缺乏史實依據。
何氏等人攻訐顧氏之非,雖多有精彩之見,但缺點是未能擊中要害。
顧氏認定權為春秋「第一個縣」,要害在於他不明楚縣的特徵所在,缺少立論的基本依據。
楚之「縣制」有何特徵?本文上篇《集中王權楚文王滅息以為縣》已講明白。楚縣的第一個特徵,是「縣尹」實行任免制。任免制的特點是任、免交替,有多屆縣尹相銜相接。而所謂的「權縣」,治之者唯獨一任,繼任者為誰?已了無下文。這怎麼能證明那裡已推行縣尹的任免制呢?
辯者可能會說,斗緡死後,不是有閻敖來管理權人嗎?
這里需要指出,閻敖管轄之地在「那處」,而非權地,故不可稱其為「權尹」。更重要的是,無論斗緡或閻敖,他們在權地和那處,均未推行過徵收軍賦以建立地方兵團的舉措,而這正是楚國「縣制」最典型的一個特徵!
至於「縣制」的特徵之三——「縣師」常被楚王用來參與對外征戰,在有關權與那處的史料中,更是見不到這方面的任何蹤影。
立論要以史實說話。既然所謂的「權縣」不具備「縣制」的一切特徵,那麼顧氏的立論,就是錯誤的。
總而言之,楚武王滅權後,並未在那裡設縣。所謂春秋「第一個縣」的獎譽,純屬子虛烏有!即使當時楚之「那處」,也不曾顯現出「縣制」的任何徵象。事實只能是:誕生於春秋前期的縣邑,仍為楚之申、息。申、息二縣乃是當時天下最早出現的縣!而息縣,則是中國唯一一個歷代相沿,近3000年不易其名、不易其地的中華最古之縣。
踵立之地不易其「息」
據前已知,申、息二縣是中國最古之縣。但二者所不同的是,申縣自戰國中期以後,便更改縣名了,始稱「宛縣」,後名「南陽」。故申城在南陽縣北三十里,後拓展、遷徙至今日信陽?河區、平橋區一帶。而息縣從建縣至今,近3000年來則一直未易其「息」稱。漢代改稱「息縣」為「新息」,隸汝南郡。
縣之「息」名未變,只是加了一個「新」字。這該作何理解?
孟康在詮釋《漢書·地理志》「汝南郡……新息」時作了如下說明:「新息,故息國其後東遷,故加新雲。」
原來,西周所分封的姬姓息侯國,先後有過兩個都城。舊城,即「故息城」(後世稱「故息里」),相對偏西南;新城,即「新息故城」(後世稱「新息里」),相對偏東北。兩城相距約六公里。
漢時,因縣治建在「其後東遷」的息侯國之新都,所以才改縣名為「新息」。可見,加「新」並無其他「新意」,只是對息侯國都兩城的新、舊而言罷了。
因息之新、舊兩城相距甚近,故「新息」之地望(即地理位置),與往日「息縣」大致相當,都在今日息縣境內。
時至今日,息縣縣治仍在「新息里」;「故息里」則為今日息縣境內的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名曰「息國故城」。
《大清一統志》記「新息」曰:「漢置新息,屬汝南郡,後漢、晉因之。」
這就是說,東漢至兩晉數百年間,「新息」為縣的事實未變。從史料記載中,也可看清這一點。《後漢書》、《晉書》的《傳》、《志》中,不斷有「新息」的縣名出現。如《吳祜傳》:「(祜)少子愷,新息令」;《黨錮傳》:「賈彪字偉節,補新息長」;《賈復傳》:「新息,縣名,屬汝南郡。」《晉書》列傳第十八:「吳將薛瑩、魯淑眾號十萬,淑向弋陽,瑩向新息。」《晉書·地理志》:豫州有「新息」,為豫州汝南郡下轄的屬縣之一。大量記載表明:這一歷史階段「新息」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
需要說明的是,東漢初年,光武帝為獎勵軍功,曾封一代名將馬援為「新息侯」,使新息一度成為「新息侯國」。不過,此「侯國」與西周至春秋前期的「息侯國」,已大不相同。兩漢的政治體制是「郡國並行制」,州、郡、縣為三級地方政府機構。自漢武帝加強中央集權後,「侯國」已完全變為直屬於州郡的地方政區單位,由中央派侯國「相」(相當於縣之令、長)直接管理。從政體上看,它已與州、郡屬縣無甚差別了。「新息侯」,實際上不過是在「新息」縣地「衣食租稅」的一個大地主,僅此而已。
踵立之名不易其「息」
歷史進入南北朝時期,因戰爭頻仍,「新息」之地屬南屬北無定,縣或一分為二,或由縣立州,情況比較復雜。
南朝(劉)宋時,分新息為南北二縣。「南新息」治所在原新息縣,先後由汝南郡及東、西豫州、淮州管轄;「北新息」治所在原新息縣東。南齊、北魏因之。北齊時復為新息縣。北周則以新息為依廓,建息州,這是新息升州的開始。
隋煬帝大業初年,廢息州為縣,仍屬汝南郡。唐高祖武德四年,又升縣為州,領新息、淮川、長陵三縣。唐太宗貞觀元年,復廢息州,以新息屬蔡州汝南郡。此後,唐時再未見「新息」升州的記載。而「新息」之名,則散見於《新唐書》的《傳》、《表》之中。如《新唐書》《表》第十二上,有「新息尉」;《新唐書·劉建鋒傳》有「新息小史」。《太平寰宇記》詳列唐之道、州、郡、縣,「新息」被列入河南道蔡州下轄的十縣之一。
五代及宋仍以新息為縣,屬蔡州。金泰和八年(公元l208年)升為息州,下屬新息、真陽、褒信、新蔡四縣,屬蔡州支郡。
元中統三年(公元l262年),廢息州為縣。次年復立為州。至元三年(公元l266年)後,息州下轄四縣,新息仍為其踵立之地。其後,息州屬縣時有增減,但新息為縣至元末無變。
明洪武初,降州為縣,改稱「新息」為「息縣」,屬潁州。七年改屬汝寧府光州。《明史》中「息縣」之名多如繁星,顯見其稱謂又恢復到了楚縣時代。
清初,息縣為河南汝寧府下轄的十二縣之一。雍正二年(公元l724年),光州升為直隸州,息縣、光山、固始、商城出汝寧府來屬,直至清末。
民國時期(1912年~l949年),息縣仍舊其名,僅隸屬有所變異。依時間順序,它的上級管轄機構名稱為:河南省豫南道(1913年),汝陽道(1914年至l927年),豫南行政區(1927年至l929年),河南省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32年~l949年)。
新中國成立後,息縣始隸河南省潢川行政區專員公署。l952年10月,信陽、潢川兩專署合並為河南省人民政府信陽區專署,息縣又歸屬信陽,為信陽區專員公署下轄的十七縣之一。l955年10月,信陽區專員公署改稱信陽專員公署,息縣仍屬。l998年6月,經上級批准,信陽專員公署改為地級信陽市,息縣仍為其屬縣。
「息縣」自建縣以來,其由縣升州時有一個特點:它仍然作為一個縣而存在,並非有了息州,而新息縣無存。
關於息縣的地域,也有一個特點:其縣治始終不離新息故址!
這,決定了息縣地望的相對凝固性;變,也只是圍繞著新息故址(即息國新都址)而有伸有縮、有大有小。關於其地域范圍,史載長期闕如,唯清時有一大致的交代,即「東西七十五里,南北八十五里」;而今息縣面積,1895平方公里。
縱觀幾千年中國歷史,息縣不僅是中國首次所建兩縣之一,更是建縣後唯一歷代相沿,不變其名、不改其治,踵立在中華大地上的最古老的縣。
息縣所頂戴的這兩重桂冠,在中國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因此說:千古中華第一縣,乃息縣也!
⑦ 有沒有人告訴我,息縣未來會向哪個方向發展
最近幾年息縣發展的還行··不過作為一個縣域經濟體沒什麼特色,也沒什回么資源要發展還是蠻困難答的。
所以就長遠來說息縣沒什麼發展潛質,除了領導有才幹能吸引投資。但是投資也未必能看中息縣,畢竟沒什麼優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