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開發權二次倒賣怎麼辦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4、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
6、造成惡劣影響的。
② 什麼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如何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專轉讓、倒賣土地使屬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4、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
6、造成惡劣影響的。
③ 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1988年4月12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其中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土地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國家嚴禁以任何形式轉讓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對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顯然是對國家土地管理制度的嚴重侵犯。
客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1988年4月12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其中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土地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國家嚴禁以任何形式轉讓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對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顯然是對國家土地管理制度的嚴重侵犯。
客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1、必須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行為。土地管理法規,是指以《土地管理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規。如《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通過)、《國務院關於出讓國家土地使用權批准許可權的通知》、《城鎮國家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
2、必須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土地管理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嚴格依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埋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所謂倒賣土地使用權,是指將土地使用權非法出賣給他人,或者為了出賣而向他人收買、租借土地使用權等,有的是明碼標價予以出賣;有的則是以某種形式掩蓋其土地的買賣,如明裡購買他人的廠房,暗裡則是購買廠房所佔地的土地使用權;借買他人住宅之名行占他人住宅基地使用權之實等。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屬情節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實施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行為的;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數量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較大的;造成土地嚴重破壞或荒蕪的;等等。
主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主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1條規定,單位亦能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單位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追究刑事責任。
主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牟利為目的,不以牟利為目的,不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牟利不僅是行為人謀取金錢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為人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例如為了出國辦理護照,為了陞官等等。
刑法條文
第二百二十八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相關法律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設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6.19 法釋〔2000〕14號)
為依法懲處破壞土地資源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就審理這類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五十萬元以上的;
(五)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准並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如曾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等。
第二條 實施第一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二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四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一百萬元以上的;
(五)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准並具有其他惡劣情節,如造成嚴重後果等。
第八條 單位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非法佔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依照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多次實施本解釋規定的行為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一年內多次實施本解釋規定的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的數量、數額 處罰。
立案標准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的相關規定,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4、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
6、造成惡劣影響的。
相關說明
一、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個人和單位。
二、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並有牟利的目的。
三、本罪是情節犯,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判決情節嚴重的標准,現已由司法解釋量化明確。此後,照此辦理。
四、我國土地法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任何個人、單位非經法定程序不得私下轉讓、倒賣。轉讓應當依上地法進行。轉讓倒賣是指將士地使用權以牟利為目的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合同期限開發利用的,不得轉讓。轉讓應當經縣以上政府土管、房產部門批准並進行變更登記,地上物與土地權不可分割。
④ 開發商將土地使用證二次抵押貸款是否違規
1、是違規的。房子已經全部賣出去了,就該對土地大證(開發商手裡的,也就是開發商最初取回得土答地的土地產權證)進行分戶。登記的程序是,先將所賣出去的房產大證進行分戶,(在當地房管處辦理,分戶時需要土地大證)分下來之後在根據分戶下的房產證和土地大證在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證分戶。
2、土地抵押登記法上明確規定土地是不能進行重復抵押的(我不知道你說的二次抵押是否指的就是這個)重復抵押是指:在宗地面積已經全部設定抵押,並抵押給某個銀行的提前下,再次抵押給其它銀行。這樣是不允許的。即一宗地不能重復抵押。
3、土地抵押登記的審批和辦理機構是當地國土部門,不是銀行,不存在中國銀行審批的說法,中行最多是對貸款方(當地貸款銀行)進行資質的審核,找有金融許可證的銀行借款最保險。
4、開發商辦理房產證必須有土地證作為申請材料之一(其他准備材料辦理部門有清單)
抵押的問題貓膩多,建議業主在購買商品房時候一定要讓開發商出具土地證原件(大證)眼見為實。
⑤ 我想舉報一開發商囤地多年,什麼也不開發,看樣子是要倒賣土地,怎麼寫匿名信來舉報呢
這個舉報不了,人家是按法律手段買賣土地的,沒有做違法行為~版~~~~~
不信你權可以撥打114咨詢法律專線,在問問看~~~
現在都是有錢才是硬道理的,大家都想有利圖,這是事實,人家想等地皮漲得高了在轉賣或怎麼~~~~~
但還是有點辦法:召集全村的人到村委那抗議,有可能會演變成,那地先讓你們種著,要用了你們在搬遷~~~~這是最後的辦法,畢竟人家沒犯法~~~
記住,得村裡一半多的人抗議才有好的效果~~~當地政府會稍微妥協的
⑥ 倒賣土地違法嗎
不違法,問題在於是否允許轉讓,因為這些程序都要經過國土部門審內批的,現在基本所有的市容級地方都不允許倒賣了,只有一些縣級地方還可以。如果不允許轉讓的話,那麼你就只能以租賃等名義轉讓,這種情況就可能產生很多糾紛。
⑦ 土地流轉後被二次流轉給開發商合法嗎,土地承包人如何維權
你好歹說說是什麼土地嗎?
土地的性質是什麼把?
不然怎麼告訴你該怎麼辦??
⑧ 關於房屋被開發商二次出售問題
2個合同均為有效合同,但是以登記名下為實際佔有所有權,另一方只能找出售方賠償違約
⑨ 開發商直接從老百姓手裡買地違法嗎
開發商直接從老百姓手裡買地不算違法,但是開發商從老百姓手裡買的並不是地,而是房屋的使用權,因為在我國土地是屬於國家的
⑩ 農民私自販賣土地違法嗎賣給開發商
暈,都沒學過土地法。
土地分為兩種,一種時私有,一種是國有。
私有土地(即非耕種土地)是可以轉讓給鄉政府或者開發商進行合法卡發的。
而國有土地(即可耕種土地)若轉讓,則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