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宅樓下一樓店面開餐飲合法嗎
不合法的,因為購房合同會有明確的規定,不準改變房屋用途的。根據《中版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權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過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㈡ 居民樓下開餐飲,油煙擾民怎麼辦
居民樓下開餐飲,油煙擾民,可以向環保局、城管局等相關生態環境主管關部門投訴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
第八十一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 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六十六條 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2)住宅樓下後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油煙排放的相關處罰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准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㈢ 住宅樓下底商是否不能做餐飲
這個得根據你是哪個城市來看,有的城市允許,有的成熟時不允許。
㈣ 居民區樓下可不可以開飯店
居民區樓下不可以開飯店。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餐飲場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11月1日起實施,新開餐館與周邊居民樓等敏感建築的距離至少要達到9米。餐館增設外置煙管,需徵得煙管周圍20米范圍內所有建築業主同意,油煙排放口離居民樓至少20米。
(4)住宅樓下後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安徽、江蘇等多省區都施行了各自的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對住宅樓下開飯館進行了明確限制。對這一現象進行了約束。雖有了相關法律法規的保障,但住宅樓下飯館擾民問題沒有多大好轉,
早在2001年,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條例就已施行。「市區內住宅樓、商住混合樓禁止經營餐飲業;已經經營的餐飲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限期改變經營性質。」白紙黑字的寫在裡面,似乎比其他地區來得更嚴一些。然後,14年過去,這一問題在呼和浩特非但沒好轉,反而在下轄的旗縣區更隨處可見。
今年8月,重新修訂過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獲得通過,明確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違反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
「禁止」2字被寫入法律,這讓很多煎熬中的住戶看到了希望,更提醒相關部門保障居民權益,不能裝聾作啞,該有所作為。
在基層一工商所任所長的郭德承認為,未來減少住宅樓下飯館增量相對容易,難的是消化目前龐大的飯館存量。記者了解到,多數飯館投入的成本較大,吊銷營業執照顯然過於「簡單粗暴」,畢竟下發營業執照時並沒多少阻礙。
郭德承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要求其限期改變經營性質,如將飯館變為菜店、水果店等,以此在保證商戶利益的同時,減小過渡環節的困阻。
人民網-住宅樓下開餐館:擾民不斷為何屢禁不止
㈤ 2020年住宅樓下不能辦理餐飲營業執照了嗎
不一定,有些地方可抄以,但有些地方考慮到雜訊油煙污染的問題,的確是無法在住宅樓下做餐飲的。比如廣西南寧出台了一項規定:居民住宅樓(不含單一產權的居民住宅樓),以及未設立專用煙道至樓頂的商住樓不得新設產生油煙污染或者異味的飲食服務業項目,違者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營業,並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處5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很多城市也有類似的規定,你要辦的話建議親自咨詢市場監督管理局。
㈥ 住宅區樓下開餐飲店有何規定
住宅樓下不允許開餐飲店。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6)住宅樓下後廚擴展閱讀:
處罰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准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㈦ 居民住宅樓下開飯店危害太大,
那個飯店和環保局有關系。找媒體曝光。
或者在頂樓裝上水管,下面營業的時候打開,不讓顧客進門。上海有一個小區採用過這個方法,結果結合電視台幫助,取得了成功。但關鍵是居民心要齊。
㈧ 住宅樓下開飯店,樓上業主都不同意,飯店還能開嗎
依據國家環評名錄 產生油煙的餐飲業屬於必須辦理環評的項目,而且應該屬於前置審批,也就是說環保沒有審批同意他不能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你這里現在已經取得執照的情況環保部門確實無權要求停業(這個權利只有當地人民政府才有)但如果是在追究期限以內可以責令補辦環評手續,並要求按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並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如果這個飯店能夠做到以上的要求 環保這里就管不了了,關鍵問題還是在確定房屋性質以及當初購房協議中是否有相關約定。如果飯店做不到環保的要求 環保部門還是有權責令停止生產或經營的。
靠工商部門的年檢有什麼用,當初沒有環保審批手續都能辦出餐飲的工商執照,年檢這里能卡的住?違反「三同時」沒錯,2年以內的環保部門可限期責令補辦環評,同時責令停止經營以及罰款,如果當地有其他規定屬於無法取得環評審批同意的,環保部門應責令停止經營以及罰款,投訴人對投訴答復可以要求書面答復,環保部門未按建設項目處理的可要求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㈨ 居民樓下可以開飯店嗎。
居民樓下是不可以開飯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
排放回油煙的餐飲服答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9)住宅樓下後廚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