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樓房暖氣開發商質保幾年
開發商對室內來的暖氣質保源2個採暖期,採暖期過後由住戶自行維修養護。
至於這個問題你可以找物業公司,聯系相關部門協調處理。
也可以直接找開發商(因為你的暖氣始終不熱可能是管道問題,質保期內存在的問題開發商沒有處理,在質保期後應該繼續處理)
Ⅱ 開發商交房後基本設施保修多長時間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即是商品房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住宅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及衛生潔具1年;管道堵塞2個月;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自行約定。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Ⅲ 樓頂漏水開發商以已過保修期拒絕維修怎麼辦
對於商品房,樓頂防水層的質保期是5年,因此,購買的樓盤頂層如果在防水保質期內漏水,那就是開發商的責任了,開發商有義務免費維修,一定要盡快跟開發商聯系,要求他們立即修補,防止被開發商拖延超出保質期,導致自己承擔維修費用。
如果在質保期內樓頂漏水,而開發商不履行義務,那就到消協、住建部門和質監部門等處投訴,如果投訴後對方還是履行義務,就找新聞媒體曝光他們,同時准備走司法途徑解決。
2.如果是人為破壞導致樓頂漏水,即使是在質保期內,開發商也沒有義務給與免費修繕,就是願意付費,開發商也往往不會給與維修。這樣的情況就只有找破壞人來提供維修服務,或是由物業提供維修而讓破壞人負擔維修費用,具體的維修勞務和費用可以跟破壞者商量決定,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損失,就走司法途徑。如果找不到破壞者,就只有整個樓宇的業主分攤維修費用了。
3.如果樓頂超出質保期後漏水,就沒有開發商什麼事了,由於樓頂是公攤公有的,那就是全體業主的責任了。如果漏水不嚴重,小修一下即可,那就全體業主商量一下維修費用分攤,意見一致後就收錢,找物業修補了事。如果漏水嚴重,例如樓頂嚴重開裂,那就需要進行大修了,先申請大修基金,要是申請下來,那就不用業主自己負擔維修費用了;若是申請維修基金沒能獲批,那就只有樓宇的全體業主分攤維修費用了。
4.如果是產權歸單位的福利房和自建房,漏水了,就找單位的後勤部門或是負責房管福利的部門,申請維修;一些單位效率低下,如果等不及後勤維修,那可以跟後勤申請自己墊資僱人修補,然後辦手續在後勤處報銷,而後勤則到單位財務處報銷,這種變通辦法有些單位行得通,有些單位行不通。
5.如果是租的房子,樓頂漏水的維修完全是房東的責任,因此,要及時聯系房東並催促對方盡快完成維修。一些房東懶事,或是居心不良,會跟租客協商,讓租客自己僱人來修補,而維修開支由房東付款,這樣的情況盡量不要答應,以免將來被房東找茬。
6.對於自建房,漏水了肯定就只有自己擔負修責任了。小修補的事情,可以自己動手,首先找到漏水處,如果漏水處縫隙小,無法澆灌防水材料,就用鑿子或是砂輪機,在滲水縫處挖出一個V字型的小坑,然後再往坑裡澆細沙和水泥混合的混凝土稀漿(也可以用防水塗料),滲水處要比其他正常樓面稍微高一點點。如果樓頂開裂厲害需要大修,一般就只有雇請專業的補漏人士來維修了。
Ⅳ 開發商需要交納房屋質量保證金嗎
需要。
爭取商品房質量保證金。對於開發商的商品房質量保證責任,購房者可參照工程質量保證金,要求開發商預留商品房質量保證金交由金融機構託管。
房地產開發商不交保證金,或未依法承擔所售商品房保修責任的,可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至於保證金繳納標准,以及使用范圍、使用程序等具體管理辦法,省住建廳正在會同財政部門研究制定。
(4)開發商質保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保證完整的退房權利。當出現開發商違約、購房者有權退房時,購房者應該有退房的選擇權,並且明確退房時如何處理,不退時又怎麼對待。
2、把廣告寫進購房合同。直接在合同中約定廣告視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把廣告的內容以合同條款形式明確下來。
3、讓促銷宣傳落到實處。對於開發商為促銷提出的很多承諾,不僅要以書面方式確認下來,而且要保證這些促銷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4、自列清單要求開發商履行告知義務。購房者對於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比如房屋使用年限、小區規劃、面積測量報告等等,要求開發商進行告知。
5、購買期房時要求分期付款。簽訂預售合同時,購房者可以先支付違約責任。
6、開發商義務與責任捆綁約定。對於合同中開發商的很多義務應該相應地約定好明確、具體的違約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開發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質量保證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
Ⅳ 開發商對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多久
開發商交給您的《住房質量保證書》上規定的保修期為兩年的條款是無效的,這是其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我國法律對此早已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我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7條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保修期為:(1)地基基礎和立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層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施安裝為兩年;(5)裝修工程為兩年o」根據您所說,您購買的房子從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還不足4年房頂就漏雨,所以根據上述規定,您完全可以要求開發商進行修繕,開發商《住房質量保證書》上對此兩年保修期的規定是無效的;而您房屋的供暖系統,從2001年9月份到2005年1月已經超過了我國法律規定的兩年期限,這就得依您與開發商的約定。開發商當初交給您《住房質量保證書》時您沒有提出反對意見而入住,所以示為接受,而其中規定的供熱系統兩年保修期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因此,供暖系統只能您自己進行修理。 症結所在 本問題的症結在於咨詢者對我國法律關於房屋及其設施的保修期的規定不清楚。 律師提醒與注意事項 當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如果尚在保修期內,可要求開發商進行修繕,如果其拒不履行維修義務,那麼可以自行維修,並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費用。 還要提醒您的是,對於房屋可能出現的一系列問題,無論是大是小,都要盡可能在購房合同中加以約定,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Ⅵ 請問開發商對廚房的中水管應保修幾年謝謝!
一般購買房子後,都要自己新做防水,或者至少在原防水上進行了其他改造,一般情況下要追究開發商防水的問題不容易,屋面防水還好些,室內的只能自己和鄰居協商了
Ⅶ 開發商對下水管道質保責任期限多久
開發商水管保修期幾年
(1)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2)關於保修期的長短,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產商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該條里說的《規定》,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註明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而該《規定》第六條講明:「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a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註:該年限可能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c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d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e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f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