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規有沒有規定,期房在多長的期限內必須向業主交房
預售房交房時間沒有規定,但交房時間在預售合同中可以約定。訂的購房合同,上面寫著交房日期,逾期未交房的責任等。
房屋預售也稱商品房預售,樓花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它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我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
開發商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來交付房屋,這是開發商的基本義務。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房,買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延期交房的情況和理由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 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但是給出延期交房的理由,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沒必要解除購房合同。雖然不是因為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的免責理由,但屬於購房者能夠承受的范圍,例如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停工了一段時間現已恢復等,購房者可以選擇等待並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金賠償。
(二) 開發商延期交付,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也不給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脫逃避的,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自己的損失。
(三) 延期交付,經催告後開發商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購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請求開發商按延期天數承擔違約金賠償。
總之,購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時對於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並不是真實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選擇上面的解決方式,還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項,例如: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合同中關於交房日期的規定,延期交房的處理等,如果沒有約定,要簽訂協議。盡量在購房合同中體現出這個問題,以便發生問題的時候有據可查。
(1)開發商期限擴展閱讀:
購房合同備案流程:
1、從2006年開始,所有買賣合同統一網上簽訂,網簽之前一般先進行草簽,確定合同內容無誤,並且沒有異議之後,再進行網上簽約。商品房網上簽訂後,開發商進行合同備案,經相關部門審核後取得備案號,列印出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應拿的份數。
2、具體的操作步驟和細節,您可以詳細咨詢開發商或是房管局產權市場處。
3、而查詢合同備案登記情況,您可以登錄網站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查詢頻道,輸入身份證號以及合同備案登記號,並選擇正確的備案時間即可。
2. 購房合同備案登記辦理期限
日前,市民劉鏡險些因為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不及時而違約。據劉鏡介紹,他購買了一套期房,簽完合同後開發商將合同收走,並稱一個星期內會將合同送到房產局登記備案,然後交還由其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劉先生和開發商約定一個月內結清房款,但之後開發商卻一直未將合同交還給他。劉鏡氣惱之餘不禁納悶:"合同登記備案到底需要多長時間,如果因為開發商晚交給我合同導致我不能在一個月內辦好貸款,不能結清,是否算我違約,我應該怎麼辦?" 開發商和劉鏡約定的一個月期限其實有章可循,在武漢市開發辦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標准格式文本中,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商品房為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開發商)向房產、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武漢市開發辦項目管理處李幼平處長告訴記者,即便開發商使用的不是標准格式文本,而是經過修訂的合同,他們也會在合同中註明上述條款。 購房合同中對購房合同備案登記約定期限為30日,但在實際操作中並不需要這么長時間。武漢市國土房產局交易二科是購房合同登記備案的辦理窗口,該科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為單個人辦理合同登記備案一般只要7個工作日,但很多開發商是成批集中辦理,這樣全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完的時間就長一點,但也不會超過30日。"對於劉鏡的情況,他表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應當由開發商來負責辦理,沒有辦理登記備案,責任應在開發商,而與購房者無關。而且,開發商沒有按雙方合同的約定去辦理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手續本身就是一種違約行為。 除了武漢市國土房產局,武漢市各區房產局也可辦理轄區內樓盤的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江漢區房產局工作人員表示,辦理合同登記備案的時間取決於開發商的工作效率。她說:"如果合同一簽完開發商就拿來購房合同備案登記,只要資料齊全我們一天就可以辦好。要是開發商工作效率低,非要等到十幾戶一起才來辦,那麼辦理的時間肯定會長一些。有的開發商提交的資料不齊全,辦兩三個月都可能辦不好。" 房產部門認為責任在開發商,那麼開發商對此又有什麼看法呢?趁著億房網房展的機會,記者詢問了幾家參展開發商,得到的回復與房產局的說法卻並不相同。 統建錦綉江南的售樓員表示,該項目在武漢市房產局辦理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據他介紹,這個30天不僅僅指辦理登記備案,還包括為購房者申辦貸款,所以這個30天是指從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到銀行批下貸款一共要30天。他還說,辦理這些手續的時間長短主要由購房者的付款方式決定,"一次性付清只要15天就可以把全部手續辦好,商業貸款要30天,公積金貸款時間最長,需要40天左右才能完全辦好。" 伊頓陽光售樓員稱他們在江夏房產局辦理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手續。據介紹,他們是一批批的辦理,每一批大概十幾戶,辦理一批的周期是一個月。售樓員說:"因為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手續比較繁瑣,要公司、房產局兩頭跑,所以我們基本上不會單獨為一個人去辦登記備案。"
3. 開發商指定物業公司期限20年合法嗎
不合法。物業公司不能由開發商指定。應該由小區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按照市場規則確定,物業公司應該和業主委員會簽訂合同。
4. 按國家規定開發商未開發的土地剩餘部分有期限嗎
要區分是農村耕地還是城市規劃用地來確定動工時間:
1.對於農村耕地,土地徵用後兩年內必須動工建設,否則,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2.對於城市規劃范圍內的土地,應當從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之日起兩年內建設,超過兩年的,政府可以無償收回。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六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5. 開發商土地使用期限變成50年是什麼時候的規定
這不是國家的規定,而是開發商自己為了少繳納拿地費用,主動減少了土地使用年限。是奸商的行為,與國家無關
6. 開發商對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多久
開發商交給您的《住房質量保證書》上規定的保修期為兩年的條款是無效的,這是其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我國法律對此早已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我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7條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保修期為:(1)地基基礎和立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層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施安裝為兩年;(5)裝修工程為兩年o」根據您所說,您購買的房子從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還不足4年房頂就漏雨,所以根據上述規定,您完全可以要求開發商進行修繕,開發商《住房質量保證書》上對此兩年保修期的規定是無效的;而您房屋的供暖系統,從2001年9月份到2005年1月已經超過了我國法律規定的兩年期限,這就得依您與開發商的約定。開發商當初交給您《住房質量保證書》時您沒有提出反對意見而入住,所以示為接受,而其中規定的供熱系統兩年保修期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因此,供暖系統只能您自己進行修理。 症結所在 本問題的症結在於咨詢者對我國法律關於房屋及其設施的保修期的規定不清楚。 律師提醒與注意事項 當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如果尚在保修期內,可要求開發商進行修繕,如果其拒不履行維修義務,那麼可以自行維修,並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費用。 還要提醒您的是,對於房屋可能出現的一系列問題,無論是大是小,都要盡可能在購房合同中加以約定,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7. 開發商辦理房屋產權證有沒有期限
開發商應在下列期限內辦理房產證: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相關知識:開發商辦不了房產證怎麼辦?
(一)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9條的規定,由於出賣人原因導致辦證逾期一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承擔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這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不按照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長達一年以上的,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且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8.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沒有期限是多久
預售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滿需進行核驗方可繼續使用。每次核驗期限為一年。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2、開發商只有在取得了預售證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外銷售房子,收取購房者的房款,未辦理出預售證收錢的屬於非法行為,法律不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的!
(8)開發商期限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國務院令第248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 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9. 開發商與購房者約定的取得房產證的期限長於法律規定的期限怎麼辦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購房者應當在房屋交付後的90 日內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30 日內決定是否核准,並頒發房產證。也就是說,購房者在開發商交付房屋後的120 日內就可以取得房產證。但現實中,開發商與購房者約定的辦理產權證的時間往往長於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這樣的約定是否有效呢?我國《合同法》第52 條第5 項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規定辦證時間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雖然源於部門規章,但也具有全國性質。因此我們認為,開發商與購房者的這種約定屬於無效約定。這就意味著,如果開發商與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的辦理產權證的期限長於法律規定的120 日,就認定為無效,以法律規定的120 日為准。如果短於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則為有效約定,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10. 土地徵收,開發商開發年限。
1,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7條規定:「土地使用者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並根據情節可以給予警告、罰款直至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處罰。」
2,開放商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權應按照合同內容規定,一般來說都是為開發商品房,那麼具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就是你說的修建房屋的使用權
3,一般來說不能,因為開發商的土地已經收回國有了,只能重新申請宅基地使用權,不能申請恢復,也不能恢復房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