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一房多賣"現象
一些房地產公司為獲取更多流動資金,在賣房的同時又拿房產去抵押貸款。
在"一房兩賣"陷阱中,開發商常常稱消費者一次性付全款便能優惠三個點,有時能優惠的多達五個點以上。消費者一旦付款,開發商就收集公司員工或其親朋好友的戶口本、個人及家庭收入狀況證明等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個人相關資料,以這些人的名義把本來已經賣出的房屋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
貸款到手後,再由開發商以職工或親友的名義按月還本付息,這樣一來,騙取的銀行貸款就為開發商提供了充足的流動資金。表面看,這種方式似乎只是公司的內部運作,公司得利、銀行貸出款項後也能收回,不太會傷害到消費者利益。
而實際上,一旦該公司經營遇到問題,造成還款困難時,就會導致銀行和消費者爭奪房產,要麼是消費者利益受損,要麼銀行無法收回貸款。
(1)開發商一房多賣擴展閱讀
開發商一房二賣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因此,遇到一房二賣的情況,購房者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想要達到的目的,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或者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返還已經支付的房款及利息。
並且對於一房二賣的情況,法律還規定了額外的懲罰,即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經支付的購房款一倍的賠償金。當然,在實踐中,對於一房二賣的情況,購房者也應當時刻提高警惕,注意對證據的收集和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② [咨詢]開發商一房多賣我該怎麼辦
購房者買房最怕遇到糟心事,最糟心的就是買了房子卻發現房子不是自己的?開發商把同一套房子賣給了兩個人,甚至是多個人。遇到這種一房二(多)賣的情況,該怎麼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開發商一房二賣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因此,遇到一房二賣的情況,購房者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想要達到的目的,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或者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返還已經支付的房款及利息。並且對於一房二賣的情況,法律還規定了額外的懲罰,即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經支付的購房款一倍的賠償金。當然,在實踐中,對於一房二賣的情況,購房者也應當時刻提高警惕,注意對證據的收集和保存,以備不時之需。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③ 開發商一房多賣了怎麼辦怎麼防止一房多賣
為防止一房二賣情況的發生,物權法設定了預告登記制度。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期房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房主再次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進行抵押。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不過,預告登記的有效期限並非無限長,物權法同時規定,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因此,要防止一房二賣,只進行預告登記還不夠的,還要及時辦理產權過戶,辦出自己的產證,才能徹底保證房屋的物權。二手房網簽也可以使房產交易透明化,通過規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通過備案有效防止一房二賣。同時,買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盡量能夠明確「一房二賣」等禁止性規定,並加重此種行為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條【預告登記】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④ 開發商一房二賣怎麼辦,開發商一房二賣如何賠償
購房者買房最怕遇到 糟心 事,最糟心的就是買了房子卻 發現房子不是自己的?開發商把同一 套房子賣給了兩個人,甚至是多個人。遇到這種一房二(多)賣的情況,該怎麼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開發商一房二賣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因此,遇到一房二賣的情況,購房者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想要達到的目的,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或者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返還已經支付的房款及利息。並且對於一房二賣的情況,法律還規定了額外的懲罰,即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經支付的購房款一倍的賠償金。當然,在實踐中,對於一房二賣的情況,購房者也應當時刻提高警惕,注意對證據的收集和保存,以備不時之需。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⑤ 開發商一房多賣,是不是有了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開內發商一房多賣的規定容如下: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轉移不動產所有權,或者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等其他物權的,應依照物權法的上述規定,認定其不發生物權效力。這意味著,只要買房時做了預告登記,開發商私自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的行為,將被認定為無效。
⑥ 開發商一房多賣,怎麼辦
這裡面都是懂法的專業人士。
1、根據最高院相關解釋,一房二賣只有在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回同目的答不能實現的前提下,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而不是你們所要求的雙倍賠償。
2、根據你以上所說,法院並未判決你們解除購房合同,你們的購房合同繼續履行。法院判決10%極有可能是開發商承擔的違約責任。
3、建議帶上《購房合同》和法院判當面詳看後再定是否上訴或其他方案。
請求雙倍返還
⑦ 現在的開發商會不會一房多賣
個別的開發商可能會。
在買房前最好選擇一些名聲比較響的開發商,多多了解這個開發商的口碑和信譽,另外還要看該開發商的經營資質是否合法,雖然我們有些時候會唾棄別人追求品牌的心理,但是不得不說名聲越大的品牌對於自己的羽毛越愛惜,所以產品也更加有保證,就算出事也能得到更為及時有效的處理。很多人買房都是通過熟人介紹或者專買低價房,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大家買房時最好去售房部或者房屋中介處,否則為了一些小事而傷了和朋友之間的和氣反而得不償失。
其次,在交購房款時一定要和網簽同步,很多人在購房時往往會忽略網簽這一步,最後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造成不小的損害,讓買房子的錢都白交了。所以大家在簽合同時一定要通過規范的合同文本進行網簽,使這場交易透明化、合法化。
此外,大家在買房子時一定要搞清楚房子的產權問題,否則你將有可能捲入很麻煩的產權糾紛中,因為從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到正式辦理產權變更並不是無縫銜接的,所以在這段時間差里,如果房價大漲的話,賣方完全有可能將房子又轉賣給別人,所以千萬不要以為簽了合同就萬事大吉了。
如果真的遇到了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其實對於不同的賣方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果賣方是房企的話,大家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因為你是站在占理的一方,根據相關法律,你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房款,並且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已支付房款一倍的違約金。
如果賣方是個人的話,則沒有上述「雙倍賠償」的懲罰,你只能要求賣方退還你的購房款並且適當賠償損失,不過如果賣方是在房子大幅漲價的情況下和別人串通一氣「一房多賣」的話,那麼你可以選擇起訴賣方和第三方,並且要求他們對你的損失進行賠償。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的「一房多賣」都是不被支持的,如果你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的話,那麼這套房子的最終決定權還是在賣方手中的,而且你也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現在隨隨便便買一套房子就需要上百萬,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都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為了避免自己陷入這些不必要的購房糾紛中,大家最好在購房前了解清楚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