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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去哪投訴

發布時間:2021-01-07 09:54:11

A. 房產證辦不下來,去哪個部門投訴

一般房子交工,三個月至半年就能下產權證。但是,開發商手續不全,驗收不合格,開發商欠費就無法辦理產權證。可以到房管局問問。
房產證辦理流程如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後的兩三個月之後,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為確保自己的利益,在《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限加以約定,尤其是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最後期限以及辦理完畢後的「及時通知義務」等,明確不及時辦理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申請表填寫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就行了。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測繪圖(表)
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文件
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6、提交申請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蓋章的申請表;(2)房屋買賣合同;(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B. 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我該向哪個部門投訴開發商

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可以向法院起訴。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並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

(2)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去哪投訴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范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實施房地產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構築物。

本法所稱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據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

本法所稱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

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本法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四條、國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扶持發展居民住宅建設,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

第五條、房地產權利人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依法納稅。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六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劃分,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管理全國房地產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土地管理部門的機構設置及其職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C.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如何維權

業內人士表示,業主可以先了解一下情況,此房為什麼辦不下證?
如版果此房存在不可逾權越的他項權,如抵押權以及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業主可以起訴解除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
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的事實。如果能夠辦理,而對方拖延不辦,業主則可以起訴要求辦理房產證,並依合同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D. 買房兩年了,房產證還沒有給辦下來,找哪個部門投訴

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區縣級建設局或房管局反映情況。

1、協商解決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又兩種方式來協商解決:一種是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而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過協商和發函,開發商還是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如果開發商存在下列嚴重違約行為,您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的方式解除、撤銷合同或宣告合同無效,並要求賠償。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3、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4、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5、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6、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屋。

(二)購房者本身原因造成的

對於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著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產證不發的,應及時溝通,及時解決矛盾,避免長期拖延。並可以主張開發商扣發房產證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要求開發商。

(4)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去哪投訴擴展閱讀

無法辦理或長期得不到房產證的18種情況

1.開發企業已經破產或被取消資質,無法繼續辦理樓盤的大確權;

2.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或沒有繳齊土地出讓金;

3.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建築隊等,債務尚未清償完畢;

4.開發商沒有完成竣工備案工作;

5.開發企業將房屋重復銷售(未經合同備案),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

6.樓盤被法院查封;

7.開發商沒有取得建築面積實測數據;

8.商品房出現面積誤差,在一定范圍內的超面積需按規定補繳或退回購房差額,在面積誤差未解決的情況下,將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

9.開發商沒有按整體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或未移交小區配套用房,無法通過綜合驗收;

10.開發商不及時辦理「大確權」;

11.開發商不配合提供辦理「小房產證」的相關資料;

12.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著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地產證不發;

13.房屋契稅尚未繳納;

14.公共維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辦理房產證的文件不合格;

16.個別購房者購房入住後進行違章搭建,致使規劃部門不予核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

17.房產證辦理部門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或不予辦理;

18.代辦產權的單位或人員(律師、代理公司)違規操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證

E. 不給辦房產證投訴哪裡

開發商(超過)不給房產證向法院起訴,要求退房。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開專發商在購房合屬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並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

F. 開發商一直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起訴

開發商一直不給辦房產證,協商不成,參考如下法條到開發商住所地法院起訴,維護回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答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G. 開發商一直不辦房產證向哪個部門投訴

房產證的辦理需復要開發企業主動制向房屋登記部門提交申請和相關資料,購房者可以根據購房合同中的相關約定要求開發企業向房屋登記部門提交資料。如果買賣合同中對辦證時間有約定,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建議保留督促開發商辦證的證據。望採納,謝謝!

H.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向哪個部門投訴

房產證的辦理需要開發企業主動向房屋登記部門提交申請和相關資料,購房內者可以根據購容房合同中的相關約定要求開發企業向房屋登記部門提交資料。如果買賣合同中對辦證時間有約定,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建議保留督促開發商辦證的證據。望採納,謝謝!

I. 開發商不給房產證向哪個部門投訴

行政部門來的話是:國土局裡面自的二級局房管局。方式有以下:1、打國土局投訴舉報電話。2、地方政府投訴或政府網站舉報。以上兩種都會直接回復你,但效果不好說,可能是官方說辭。3、目前在搞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雖然活動已經結束,但是各個地方的群教辦公室應該還存在。向他們反映情況是最快最有效的方式

J. 開發商不辦房產證找哪裡投訴

  1. 可以去房地產管理部門投訴。

  2. 辦理房產證需要哪些資料: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回內持房答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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