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發商交房後基本設施保修多長時間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即是商品房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住宅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及衛生潔具1年;管道堵塞2個月;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自行約定。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㈡ 商品房保修期從什麼時候算
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其實,商品房的保修期是從房產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開始計算的,這是總的一個說法,具體的每個部分會有不同的規定,時間保修期從什麼時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
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屋面防水為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1年;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
因此,國家規定的房屋建設工程質量的保修期,應該是從完工驗收合格的時候算起的,具體什麼時候應開發商對外公開,保修期有多久會有地區上的差異,大致范圍還是以國家為標准,提醒買尾房或現房的購房人,收房時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時限,避免錯過保修時間。
(2)開發商保修期擴展閱讀:
保修期的長短
關於房屋質量保修時間的長短,依照《管理辦法》的第三十三條:「商品房的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於該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因此房地產開發商對購房人應該負有保修責任,其實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
《規定》第六條規定,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保修期限為:
A、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B、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註:該年限可能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C、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D、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E、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F、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㈢ 房屋出現了質量問題,但過了保修期怎麼辦
第一、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期是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專所以地基和主體出現質量問題屬,應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責任。第二、房屋其他部位出現質量問題,已經過了保修期,如果是房屋專有部分,則由業主自行維修;如果是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設施設備出現質量問題,可以申請使用住宅專項公共維修基金,由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或業主大會審核同意使用。
㈣ 房屋保修期外開發商什麼都不管了嗎比如房屋結構質量問題
一般民用住宅結構,質保期為合理使用年限(50年),開發商所僱用的施工企版
業,應該負責房屋的主權體結構質量問題;但你需要提供證據能證明結構質量是
存在缺陷還是質量事故等等(需要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具有司法效力的鑒定
報告書),一般費用昂貴,但可以作為司法訴訟的書面證據呈堂。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㈤ 開發商對下水管道質保責任期限多久
開發商水管保修期幾年
(1)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2)關於保修期的長短,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產商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該條里說的《規定》,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註明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而該《規定》第六條講明:「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a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註:該年限可能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c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d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e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f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㈥ 國家規定的房屋保修年限是多少
國家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回體結構工答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其他有關規定:
1.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3.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㈦ 新房子保修期是多久
您好,商品房具體的保修期限和范圍如下: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回內;
2、屋面、答外牆面的防水為 3年;
3、廚房和衛生間的防水為1年;
4、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
5、內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和外牆粉刷自動脫落為1年;
6、地面空鼓、裂縫、大面積起沙為1年;
7、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
8、燈具、電器開關、電氣箱(盤)和線路設備損壞為6個月;
9、給排水管道設備工程質量、各種通水管道、截門漏水、通氣孔或煙道不通為6個月;
10、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國家對住宅工程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
11、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