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法入侵住宅罪中的入侵是什麼意思
你好。入侵的意思是指不經主人同意,擅自進入他人住宅,且經主人要求退出後拒不退出的行為。入侵並不必然要求實施了違法行為(如搶劫),只要進入並且經要求仍不退出的行為,都可以認定為「入侵」。
⑵ 非法侵入住宅罪案例
昨天下午,市第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宗非法侵入住宅罪案件。一青年男子因索要賭債,午夜時分進入他人住宅,並與屋主人發生爭斗,而被控此罪。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這樣的罪名在司法實務上非常罕見,市第一法院 「好多年才能碰到一宗」這樣的案件。
案情回放
凌晨上門追賭債引發爭斗
今年5月19日午夜0時剛過,艾某、鄧某夫婦正准備睡覺。突然,從外面沖進來5個青年男子,領頭的人叫肖某東。
肖某東和鄧某原本相識,還經常在一起打牌,有時鄧某身上錢不夠,還向他借錢。案發當晚即5月18日晚上,肖某東給鄧某去了電話,稱晚上要上門拿錢。之後,他就和4個朋友一起,敲開了鄧某的家門,進入了艾某和鄧某夫婦的房間。
面對深夜來的不速之客,鄧某的丈夫艾某拿起菜刀試圖趕他們出去,於是雙方發生爭斗,艾某被打傷了。艾某和鄧某遂向警方報案。19日下午,肖某東即被抓獲歸案。
為此,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對肖某東提起公訴。
庭審時,肖某東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肖某東沒有聘請辯護律師,他自己辯護說,他只是為了要回自己的錢才去艾某家的,自己並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也構成犯罪,希望法庭能給自己從輕處理。
由於肖某東認罪,在徵得公訴人和肖某東同意後,該案採取普通程序簡化審理。審判長表示,根據相應法律,採用這一審判形式,被告人可依法獲得一定的從輕判決。
整個庭審用了不到20分鍾即結束。審判長宣布,案件將擇日宣判。
對話律師
為何這類案子如此少見?
據了解,雖然我國刑法中一直就有「非法侵入住宅罪」這一罪名,但實際上法院以此罪名判刑的案例卻少之又少。廣東策言律師事務所律師何雙龍和廣東廣誠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崇岳就有關此罪的一些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制定此罪名是為保護公民人身權利
記者:日常生活中我們時常都能遇到未經主人允許而進入他人住宅並引發爭執的情況,而法院在這方面的案子特別少。請問「非法侵入住宅罪」是個什麼罪?
何雙龍:非法侵入住宅罪,從刑法的條文來看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學理上的解釋是指違背住宅使用人的意志,或者無法律依據,進入他人住宅;或者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仍拒絕退出,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寧的行為。
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1979年刑法第144條就規定了本罪:「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997年刑法則予以延續:「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記者:在你看來,制定這個罪名的意圖在哪裡?
何雙龍:從法理上探討,有的國家刑法將侵入住宅罪規定為對公共法益的犯罪,但多數國家將侵入住宅罪規定為對個人的犯罪。我國《刑法》把非法侵入住宅犯罪放在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中,顯然,我們認為本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因為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處所,是公民最安全、最隱秘、最獨立的天地,具有私人領地的屬性,非法侵入住宅必然會干擾住宅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影響住宅內成員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寧,甚至進而威脅其人身安全。
司法機關對該罪的追究有嚴苛限定
記者:為何這類案子如此少見呢?
吳崇岳:在法律規定上,我們國家與其他國家的差別不大。但在司法實務上,我國司法機關對這種犯罪行為的追究存在著太過嚴苛的自我限定。或許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導致以這個罪名提起公訴的案子非常稀少。
西方國家出於對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對個人住宅的保護非常嚴格。一般說來,如果未經主人允許而進入他人住宅,就涉嫌犯罪;如果在主人警告後仍不退出肯定會被控告,甚至主人有權開槍。
但是中國人的傳統觀念缺乏「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法治理念。這種傳統演化到今天,就是我們司法機關對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行為往往不予追究。你進入我的住宅,我趕都趕不出去,也很難得到法律的追究,除非是造成比較惡劣的影響,或有其他嚴重後果才追究。
記者:非司法人員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執行公務為名但又不具有相應的合法手續擅自進入民宅,是否構成此罪?
何雙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論是否為司法人員,非經法定程序並持法定憑據,無權進入公民的住宅。如強行進入,或拒絕退出,也可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只不過,作為司法人員,如濫用職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要從重處罰,而一般國家工作人員不需從重。
⑶ 公司非法侵入住宅
協商不成 到法院起訴 中介公司 主張侵權賠償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⑷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非法侵入住在罪是刑事范疇,並且是以自然人為主體;
根據你的描述,可以理解為中介公司侵犯了你的財產權,建議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中介公司的員工立即搬出你的房屋,並對期間使用和損害你的房屋進行賠償。
⑸ 入室打人至導致輕微傷屬民事糾紛還是非法入侵住宅罪
一、造成了輕微傷,這只是其中的一個結果,不能全面反映案情。
比如為打人之目的而沖入家中,造成了輕微傷,顯然不足以認定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是長時間侵入住宅吵鬧,或不聽公安警告,或多次侵入,最後造成了輕微傷,應當考慮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因民事糾紛,或其他糾紛等產生矛盾,經常會出現非法侵入住宅的現象。
現實中,還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討說法」的現象,如要求調資、調換工種等進行吵鬧,拒不退出。報警後,民警勸說仍不離去,嚴重影響了他人生活居住的安寧,可以考慮以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定罪處罰。
三、非情節嚴重,且必要情況下,民間糾紛不宜以犯罪論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 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⑹ 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刑拘,一般會怎麼判
如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⑺ 非法入侵住宅罪怎麼判定
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情節嚴重的獲罪,依你所述,這個人涉嫌犯了兩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⑻ 入戶盜竊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
1、可以追究非法入侵住宅罪的刑事責任,只要該犯罪行為仍處於持續內狀態則你選擇報警手段進行容救濟的權利不受影響。
2、如單純竊取價值480的元的門鎖並未竊取其他財物的話,未達到盜竊罪的立案標准,不能追究盜竊罪的刑事責任。
3、以上皆可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⑼ 平日多次蓄意殺人,蓄意已久的計謀在2018.5.20日下大暴雨24歲的杜騰騰非法侵入住宅持武器砍
報警啊,我們又不是警察,非法入侵民宅罪和故意傷人肯定有了,得看傷口嚴重不了。這個人渣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