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我可以起訴開發商嗎
1.在這當中物業管理是扮演什麼角色,是否可以將物業作為第二被告。告他們們不作為,沒有好好跟開發商溝通,從五月份至浪費了我很多時間。
----------物管僅是保姆,聯系人。工程質量缺陷是開發商,承建人責任。
2.裂縫是用眼可以看到的,而且已經將裂的牆面鏟開來,證明是當初修過的位置,介面處明顯不平整,有相片及事物為證,還需要請鑒定機構鑒定嗎?因為我咨詢過鑒定機構,他們對這種裂縫的檢定,是對鋼筋,水泥,混泥土等部件的質量進行鑒定,這樣測試出來的結果是OK的,因為材料確實是沒有問題。
-----------------大約是填充牆吧!若是磚混結構牆,保修期50年!輕質填充牆因含水率原因經常會產生裂縫,貼一層鉛絲網片後再抹灰則不會裂縫。
3.當初入伙時維修的原始證明物業說找不到了,我已經重新列印了一份請物業的老總簽名蓋章,是否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物管只能做為證人,證明有這回事!
謝謝各位回復
但是周未又發現新情況:
1.生活陽台與洗手間的外牆也裂了
2.廚房與樓梯走廊相鄰也裂了
3.卧室的窗檯與外牆也裂了
現在想想應該不只是砌牆沒砌好的問題了,所有的裂縫都是斜向的,而且是有規律的,實在是令人費解,現在我已經不著急上訴了,過一段時間看看牆體還有什麼變化。
㈡ 可以起訴開發商嗎
如果合同約定要交你說明書和質保書,那可以起訴要求開發商履行這項義務;房產證應有開發商與你一起辦理,如對方不作為,也可起訴要求其協助辦理。
㈢ 如何起訴開發商
1、搜集證據,到 開發商住所地法院起訴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拓展資料:起訴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資料來源:網路詞條起訴
㈣ 收房有問題,該怎麼解決以下情況可以上法院起訴開發商嗎
可以去找開發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去
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回,當事人可以答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主管部門投訴。住戶可以直接委託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鑒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鑒定,其鑒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上述途徑都不能解決,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起訴開發商。
㈤ 起訴開發商的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㈥ 行為,業主可以追究開發商哪些法律責任
1、缺證延期
交樓是問題出現比較多的環節。法律規定,交樓時建築部門必須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如果開發商在交樓時不能出具上述兩表兩書的話,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同時,延期交樓也是一個普遍的問題,一般來說這樣是開發商違約在先。這時候應當仔細看一下合同,看看當中是否約定了裝修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一般來說,開發商在合同中都不會把裝修質量作為交房條件,所以就此引發的爭議只能按合同中約定的賠償差價的雙倍的方式處理。您要是起訴的話,就一定要將合同分析清楚,不要讓開發商鑽了空子,而無法實現自己的要求。法院在判決時主要依據合同約定。另一種情況是,如果合同中約定了某項裝修,但是開發商沒有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這與以以次充好達不到標準是不同的,此時可以房屋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為由起訴,開發商會因此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2、約定不符
還有很多的糾紛是因為購房人收樓後發現房屋的品質與當初合同約定的不相符。具體情況有很多種,比如面積有出入(大於3%)、窗戶的弧型窗變成平面窗、水電氣未能到戶等等,這都屬於開發商的違約。但有時因為一些細小的質量瑕疵導致與合同約定的交樓標准不符,則不應當看成是開發商的違約。
3、不合理收費
購房人關注的另外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收費,哪些費用該收而哪些費用不該收。比如不能收取一年以上的物業管理費,不能收取超出公攤部分的費用,不能強行收取辦理房產證的手續費(業主也可自行辦理)等等。如果開發商單方面發生這些行為,則屬於開發商違約。
4、交樓後發生質量問題開發商推委責任
房屋作為一種產品,發生質量問題是難免的,但關鍵是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比如地下車庫漏水、牆皮開裂等等。在購房之初,購房人都已經交納了一筆維修基金以及物業管理費,解決這些問題是開發商或者物業責無旁貸的。如果遇上開發商違約,購房者怎麼辦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㈦ 起訴開發商需要哪些手續
第一,貸款已經放款了,說明你已經給開發商付清全部房款了,為何你手裡無購內房合同呢?容合同如何規定交房時間的,你起訴得提供這個關鍵證據,開發商違約了。
第二,咨詢請個律師,讓他給你出主意,不但要打贏官司還要追償。
第三,合同有規定交房時間及違約未按期交房應承擔的責任,銀行也會關注是否交房以及抵押權的問題,不還貸款的原因你有充足的理由,不是你主觀不還款,是在止損,房子到底有無問題,為何一直不交房,貸款銀行也有義務關注。
第四,銀行沒權利收你名下其他房產和父母的財產
㈧ 我可以起訴開發商嗎
你看看他們的建築紅線,採光權市可以上告的,沒有四鄰簽字土地使用權證不應該辦的了,除非他在蓋小區時那沒有你家房,否則肯定需要四鄰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