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是不是那種沿馬路 下面幾層是商場 上面是住宅的那種
應該是商住2用的房子,50年的。這種房子 你說是住宅或是商業的都沒上面錯。
Ⅱ 50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產證上寫的是居住
可以買的。
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內權年限是容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具體小區的產權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土地性質是什麼性質的才可以確定的,另外產權年限是從開發企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當天開始計算的,不是從購房日期算起的。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Ⅲ 房產證和國土證上都是城鎮住宅用途!為什麼只有五十年產權
因為這里的五十年,指的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並不是本人的住房產權。
住房產權,自你買下房子,辦理完畢房產證,產權永遠是你的,
而證書上標注的年限,是建房子開發商在得到土地開發權時候,繳納土地出讓金多少,來決定,因為開發商繳納五十年土地出讓金,所以年限只有五十年。
(3)房產證上寫的住宅50年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央廣網北京消息(記者陳璽宇 汪伶俐 陳向陽)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買了房,卻被告知土地使用權到期了——這種情況你聽說過嗎?
有溫州市民最近真就遇到了這個問題:原以為70年的使用期限「縮水」成20年,土地證到期,房子過不了戶,也沒法辦理銀行相關貸款。這是怎麼回事兒?戶主又該如何處理?
買房過戶才發現土地使用權「縮水」了
溫州市民王先生今年3月份購買了一套位於溫州水心住宅區的二手房,房屋建造時間是上世紀90年代。本月初,王先生到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並將60多萬元的購房款存入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繳納完契稅後,王先生也順利拿到了房產證。可是,在辦理土地證過戶時,王先生卻意外發現原房東的土地證已於2016年3月4號過期。
王先生:我們的想法都是70年,並不知道有過期這回事,我們想都沒想到過。現在我們房產過戶來了,契證過戶來了,土地證卡在裡面,土地過不來。
對於土地證過期一事,當地房屋中介也覺得聞所未聞:
中介:我干中介差不多有6年了,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事情。我們印象當中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誰會注意到這個問題呢。
不少民眾也發出質疑:根據現行規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如果倒推回去,難道王先生買的是1946年的房子嗎?
20年期限的住宅土地打哪兒來?
對此,溫州國土資源局方面解釋說,現在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的確一般是70年,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收取土地出讓金的做法剛開始,可能存在操作不規范。
當時也是為了緩解開發商的資金壓力,有的沒有交足70年,溫州的規定是最少交20年。也就是說,王先生買的這種房子,就屬於使用期限只有20年的住宅土地。
續期繳費標准亟待確定
王先生的經歷並非個案。經過溫州市國土部門初步摸底、排查,溫州市區土地使用年限在2017年底到期的房產有600多套。那麼,這些業主該如何給到期的房產續期?續期繳費的標准又如何劃定?
《物權法》第149條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具體怎麼操作,目前國家並沒有出台補充性文件或者明確的實施細則。溫州市國土資源局鹿城分局局長徐長波告訴記者,目前最棘手的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劃定續期繳費的標准。
徐長波:到期的話,按照法律規定,應該向國土部門提出申請續期,補繳出讓金去申請;但是這個問題的根源在於:怎麼續期,怎麼補繳,相關的標准都沒有,國家、省、市層面都沒有明確的確定。
未來土地到期將越來越多
根據溫州市國土資源局統計,截止到2019年年底,市區將有約1700多套商品房土地使用證過期。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建議,購房者在決定購房前,一定要摸清房屋的產權狀況;他同時呼籲國土部門,盡快出台具體方案,應對未來越來越多的住宅土地使用到期問題。
劉洪玉:首先你要搞清楚房子的產權狀況,包括看清楚土地的使用權當前是什麼狀態,如果像這次溫州的這種情況,很短時間就會到期,那你也去支付一個十足的市場價格,可能就會存在比較的風險。
另外一方面,這種土地到期的情況未來會越來越多,對於住宅用地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則,國土部門應該盡快制定解決方案;這個解決方案不能局限於某地,必須針對全國,因為這涉及到總體的制度安排。
Ⅳ 房產證上是住宅,為何年限是50 年
那是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50年是工業用地的標准,所以我認回為可能證載答的是剩餘使用年限50年。
因為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的那時算起。你把年限那一欄的具體描述名稱看一看。
Ⅳ 房產證上使用年限只有50年,怎麼辦
你好,50年是具有復一定開發資質的開制發商一次性有償的買斷國家國有土地50使用權的一個年限問題。其中工業用地30年、商業用地40年、而最長的就是住宅用地70年。其實房子也是一種商品,她有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所以她也必定會有折損。還沒等住夠50年就成危房了,所以國家會拆掉重建!最新物權法規定:房屋年限到期後,只要國家沒有新的規劃房屋使用年限自動續期。
望採納!
Ⅵ 為什麼有的房子房產證期限是50年
1.到期的話,房子拆了得按當地的市場價格給你補償,開發商把房子蓋高,從而補償拆遷時損失的費用並獲利。
2.如果是到70年的時候,房子還是你的,拆的話也要按市價給你錢。如果你要接著用,得多交一份土地使用費,這個費用法律上還沒明確規定是業主出,還是開發商出。。。
在中國大陸,商品房完整的產權包括地上建築物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土地管理法》規定住宅土地使用期限是七十年;七十年之後,土地歸國家所有。若嚴格依照法律規定,是房隨地走,土地收歸國有,地上附著物也跟著歸公。但實際上,這只是個假設性的問題,因為包括住建部在內的官員都曾公開表示,中國房子使用的壽命一般只有50幾年,換句話說土地使用期還未滿,房子就已壞了,或被舊城改造掉了。
但是,發展的趨勢是中國的私有產權將得到越來越好的保護。只要建築物質量足夠好,使用年限能超過土地年限,也並未意味著七十年後,業主就什麼都沒有了。中國大陸的《物權法》規定,住宅土地使用權期滿後自動續期,國家只有為了公共利益才可以強行征地拆遷。但目前兩個問題沒有解決,一是住宅用地使用權期滿後是自動免費續期,還是收費續期沒有明確,這一點也曾成為《土地管理法》修訂中爭論的熱點;二是公共利益界定的細則標准沒有出台,這讓產權人對抗政府的強制拆遷缺乏明確的強有力的法律依據
Ⅶ 房產證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50年怎麼回事
70年是具有一定開發資質的開發商一次性有償的買斷國家國有土地70使用權的一個年限問題回。其中答工業用地30年、商業用地40年、而最長的就是住宅用地70年。其實房子也是一種商品,她有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所以她也必定會有折損。還沒等住夠70年她就成危房了,所以國家會拆掉重建!最新物權法規定:房屋年限70年以後,只要國家沒有新的規劃房屋使用年限自動續期。
Ⅷ 房產證上的有效產權50年是什麼意思
一般住房都是70年,你的50年問清楚是不是住宅用地?還是有什麼原因?不是住宅用地看有什麼保障措施。
但是50年後你在交相應的土地款就行,大概就是這樣
Ⅸ 房產證寫的住宅性質,土地證上面只有50年產權,以哪個為准
土地使用權證上,是標注到期日的,不是直接寫「40年、50年、70年」的。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到期日,是從拿到土地的(出讓日)算起的。土地出讓後,開發商不一定馬上開工建設(屯地)、建設需要時間(3-5年)、建成後不一定馬上銷售,所以購房人是得不到70年的土地使用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