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發商售樓時承諾24小時熱水,現在突然通知熱力公司決定在供暖季結束後停止供熱。這樣的侵權如何解決
「開發商售樓時承諾24小時熱水」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證據是關鍵。有證據才能找他。「熱力公司決定在供暖季結束後停止供熱。 」不是你們的責任,與你們沒關系。也就是說:開發商怎麼樣兌現他的承諾是他的責任。至於,他怎麼去實現他的承諾是他自己的事。你們只需找他兌現承諾就行!
B. 開發商為什麼不給接自來水公司的水這是什麼原因誰知道
因為他如果接自來水公司的水的話,他要交一部分接水管的費用,這個對他來說是得不償失的,遠不如打一井來的快,而且花費又低。
C. 開發商違約怎麼辦小區不供暖,經常斷水,沒有物業
第一:你可以找業主委員會,提出疑議!!!
不成!!第二,憑合同請求律師的幫助!!
D. 房子暖氣跑水,開發商不解決,應該找誰
你當地 供暖公司 或者物業 都會給你解決的
E. 要求開發商不供熱水要求賠償訴求書,買房時合同里明確有24小時熱水,供應了12年,說燒熱水的鍋爐壞,
商量著來,別鬧的不好處理,我們可以提供燒熱水的鍋爐,而且價格不高,節能、安全。
F. 大樓統一供熱水,為啥只有我家的熱水不夠熱
原因很多,也許是管道老化,或者是熱水管有問題,近快維修就好了。
G. 高層的次頂層 31層 會出現供水或者供暖不足嗎
如果系統是正常的就不會出現供暖不足。
H. 高層的次頂層 31層 會出現供水或者供暖不足嗎
這要看水的壓力和供暖壓力足不,不能全信開發商搞的設計,開發商騙人的多的去了。你去水廠、暖氣公司咨詢一下就知道了。要靠自己,不能聽別人忽悠,跑一趟水廠、暖氣公司總比今後沒水、沒氣時叫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好。
I. 發展商交樓時水電只到戶不到位是否合法
按你與開發商簽訂合同時的交房標准,還有就是室內裝修標準的。
如果簽訂的交房標準是具備裝修條件,而開發商現在為你提供臨時水電,那就不構成違規。反之,如果簽訂的是房屋竣工驗收後(有竣工報告,即水電全為正式的),而且現在已經過了合同標明的交付日期,那麼開發商現在行為屬於違約,應該按合同賠償你.
另外住宅設計規范,是不能作為違規依據的。
J. 高層樓房十層以上暖氣不熱,是開放商的原因還是熱力公司的原因
如果小區住戶的房間能熱起來,就說明供熱公司的責任已經盡到。至於部分樓層不熱,則是開發商的原因,比如:開發商使用的水泵電機功率偏小、揚程不夠,致使熱水循環不利等。
一般來說,熱力公司的熱水只負責接到住戶所在小區,而開發商負責將熱水送到用戶家中並能夠加熱房間。
1、熱力公司的主要工作是燃燒燃料(煤炭、天然氣、燃油等)將水加熱或汽化,並建設供熱管網,輸送熱水至用熱部門。
2、小區的開發商是建設方,他有義務提供冬季供熱。開發商要建立一系列的設備,保證將熱水接到用戶家中,比如:安裝建築物暖氣主管、支管、每戶和每個房間建立散熱設備(暖氣片、地暖等),以及建立換熱站或加壓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