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開發商通知交房時有哪些點是需要注意的
大家都知道買房是件高興的事,開發商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內,將符合約定交付條件的住宅交付於買受人,但是大家都知道現在房子的質量是越來越不好,我們經常都會聽到一些業主維權的事,那麼交房要注意什麼,我這邊就來簡單介紹一下。 一、按照開發商通知的時間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 二、辦理交接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的證明文件?? 現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規定商品房交付時通常要符合下列條件: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和《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材料》;已取得用於房屋權屬登記的《房屋測繪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權利瑕疵已消滅;滿足甲方承諾的其他條件;商品房為住宅的,甲方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即通常所謂的「兩書」)。?? 三、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屋?? 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遲延交房的,買房人主張解除購房合同必須先催告,催告後經過三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辦理交接時一旦開發商拒不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則買房人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屋。?? 四、不要輕易接受房屋?? 有些購房者在辦理交接時,明知開發商沒有相應的證明文件,因為急於裝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的,在法律上則被視為交付。此後再以開發商長時間沒有出示相應證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將不被法院接受。?? 五、認真檢驗房屋有無嚴重質量問題?? 六、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委託專業檢測?? 以上六點基本就是交房時應注意的事項了,大家的交房時一定要多多留意,多多檢查,保障自己的權益,讓自己和家人在住進新房的時候,能安心的享受幸福時光!建議驗房時找專業的驗房師陪同你一起去。
Ⅱ 購買房子時候 開發商要提供那些證件啊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這是買房子時,開發商要出示給你看的。稱為五證。
2.收房時候有個《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個是要給你的.
3.收房時還要同時要開發商出示,面積實測報告和房子的的竣工備案表.
好的購買時要開發商出示或提供給你的東西.
至於你要賣一套房子,那是你的事兒了,和開發商沒有關系.啥也不用管他們要.人家也不會給你什麼的.
注意的事項就太多了.你想問哪方面的呢?網路知道里就有,可能樓下有人會給你從那邊粘些購房注意事項來的,或者你自己搜一下"購房注意事項"幾個字.
Ⅲ 買房時開發商應告訴哪些與房子有關的信息
我是做房產的,很高興能幫到你。
1、手續必須齊全,有「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只有手續齊全了,才能辦房產證
2、戶型合理,南北通透,動靜分區
3、小區規劃合理,配套齊全
4、不要買高樓層的,盡量避免浮沉層,一般指9、10、11層,樓層太高,生活用水二次加壓容易有污染,如果水壓小,水上不去,暖氣也是一樣的啊,另外,如果停電或者電梯壞,上下樓也不方便啊
Ⅳ 買房子時,開發商會告訴你什麼時候上房,這個: 上房 是啥意思
上房就是房子可以正常使用,正常入住了。說明此時你可以搬入新居,開發商要交房了!
Ⅳ 買房時要注意開發商哪些問題呢
購房者對地段的重視是因為好的區位往往能使購房者生活上便利、舒適,有利於工作、生活。一般首先要選擇的是大的位置,如城市的東、南、西、北城,主要依據購房者的工作地點或經常活動的區域而確定。在確定了大的位置之後,再依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個人愛好、離工作地點的遠近、有無好的學校、幼兒入托情況怎樣等因素,選擇城市特定區域內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不僅要考慮目前該位置在整個區域中的優劣情況,而且要了解未來市政規劃的方向、發展前景等。能夠綜合考慮購買商品房的各種因素,選擇一個有發展潛力的位置,將受益無窮。看房,就要看其朝向、層數、布局與結構。良好的朝向,可保證有大量的陽光通過窗戶直射入室,改善住宅室內環境,對居住者的身心健康十分有利。採光窗戶向陽,採光質量高、效果好,主要房間應有良好的直接採光。住宅樓在總層數的1/3以上、2/3以下為較好樓層,層高一般應不低於2.7米。理想的住宅中,起居空間由過廳、客廳、起居室、健身房、書房、工作間、衛生間、卧室、貯藏室、陽台等組成,按各自功能可匯總為「動、靜、污、潔」四大空間。挑選中要從實用、方便、經濟的角度,結合家庭的人口、傢具的布置、對未來房屋的設計、經濟實力等,選擇與自己需求最接近的戶型、結構及室內布局,同時應略留餘地——目前房屋結構的發展方向是「三大一小」,即廳大、廚房大、衛生間大、卧室小。雖然你在選購現房時已查驗有關質量文件,但是也必須到現場親身感受房屋的真實情況,以了解是不是達到證書上的標准,有沒有較明顯的問題,如裂縫、窗戶漏風、廁所漏水等。房屋質量問題主要起因於設計、施工中留下的隱患,主要體現在結構、材料、功能設置、施工管理、質量監督等幾個方面,要認真審閱商品住宅樓的《住宅質量保證書》、《質檢合格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證件來考察其質量。就拿電梯、樓梯來說吧,所用的電梯品牌資質是否有合格證,步行樓梯是否達標或有利於逃生等等。質量問題很難把握,專業性強,最好跟懂行的親朋好友一起看房、選房。看房不可不看物業管理,物業服務的好壞是房屋是否升值的一個重要因素。好的物業管理會給自己將來的生活帶來便利,而差的物業管理不僅會影響到自己的日常生活,還可能引發大量的糾紛。因此,挑房要積極向有關人員打聽負責小區服務的物業管理公司,最好能查看他們的有關資質、實力的文件,亦可去他們現服務的其他小區打聽有關他們的服務行為。當然,小區配套設施是否完善是這個小區成熟與否的標志,要看其市政、生活、休息、交際配套設施以及購物條件等。由於每個人的愛好、經濟實力、個人素質、對房屋格局的要求不同,達到其要求的房屋也各有差異,但都希望所購住宅的價格性能比達到最優,這便要求你在挑房時要耐心、仔細。如購的是期房,最好定期到建築現場查看工程的進度與用料情況,並在不同季節、同一天的不同時間察看其日照、雜訊與漏水與否等。發現問題須及時與開發商協商,以免因房屋糾紛耽誤了入住。挑選時,盡可能與房屋的未來發展方向一致,以使自己的房屋有增值的潛力。買房時訂金和定金的區別是什麼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相比之下,「訂金」雖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簽合同時,卻經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有些個人和企業利用人們法律知識的欠缺,在訂立合同時,故意設下陷阱,將定金寫成「訂金」,以逃避法律制裁。為避免損失,與他人簽合同時,一定要留點神,看準了。租房、買房,就上紹興房產超市網: http://sx.fccs.com
Ⅵ 買房子的時候開發商應該給我們看什麼我們應該注意那些
購房者在購房時應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和銷售商提供齊全的「五證」、「二書」,這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點評:買房置業是百姓的大事。一般人都知道,買房時應審查發展商所開發項目的五證,但是如何審查五證這是非常關鍵的。一般來說,五證中最重要的就是銷售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按目前的操作規范,有了這兩證就可以證明所涉項目的合法性。不過,筆者想提醒購房者的是,在審查時應注意,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有兩種,一種是臨時土地使用權證:表明發展商僅交了部分土地出讓金,另一種叫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證:表明發展商已交納了全部土地出讓金。由於發展商只交納了部分出讓金,所以其銷售范圍受到了一定限制,主要體現在預售/銷售許可證上銷售范圍的具體規定,購房者應注意購買房屋是否在銷售范圍之內。 另外,在這里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考察發展商的實力。根據筆者多年的實踐經驗,發展商的實力往往決定項目的成敗。發展商的實力包括發展商的經濟實力和項目運營能力。發展商的經濟實力主要體現在注冊資本、股東構成、企業資質等。項目運營能力主要體現在管理人員的素質,與政府管理部門的溝通能力,廣告策劃、銷售策劃能力等,在發展商的實力中管理人員的個人素質有時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Ⅶ 買房子的時候需要看開發商的那些證件
買房時要看:1、開發商開發過樓盤質量;2、開發商已建小區(交付使用)的物業管理;
開發商證明材料:1、土地使用權證;2、規劃許可證;3、施工許可證;4、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Ⅷ 第一次買房,交完首付開發商應該給我們什麼文件、證明啥的
「辦完手續交完首付之後,房產證辦下來之前」,這個階段顯然包括「收房」時段,除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外(這個合同肯定已經有了,但絕大多數人沒有在合同里提出「附加條款」或「附錄」),還應該在買房後的收房時(不是收房後),向開發商索要最應給業主的【兩書一表】。驗收合格的房子都有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
有了這「兩書、一表」,才能說明該樓經相關部門驗收並且合格。此時應當詳細察看「兩書、一表」中的內容和驗收部門的蓋章,如有異議應該馬上詢問。
【兩書】:
1、《住宅(房屋)使用說明書》
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在交付住宅時提供給用戶的《使用說明書》,是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關事項的文本。《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載明房屋平面布局、結構、附屬設備、配套設施、詳細的結構圖(註明承重結構的位置)和不能佔有、損壞、移裝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設備以及住宅使用規定和禁止行為。
根據規定,《住宅使用說明書》應作為住宅(每套)轉讓合同的附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現問題,說明書將成為解決開發商與業主之間糾紛的重要依據。
2、《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將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給購買人時,針對房屋質量向購買者做出承諾保證的書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開發商應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上約定的房屋質量標准承擔維修、補修的責任。(大額商品不僅是消費品,房子是不動產,很多消費品、家電等都有質保書,何況房子呢!)
【一表】
3、《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竣工備案表》上有沒有建委備案部門同意備案的章)
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是證明房屋質量經檢驗合格,達到了交房要求的依據,只有在獲得了《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後,開發商才可以進行交房,否則在此之前的交房都屬於違規操作。
但時下不少發展商交樓時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你確實急於想收樓,在驗收過《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有關部門出具的關於永久水電、消防、電梯使用等單項驗收合格證書後,確保項目具備居住條件的基礎上,也可自願收房。
【其他】供參考:
4、《房屋面積實測報告》、《商品房面積測繪技術報告書》(蓋測繪隊公章)
《住宅面積測繪報告》不是說絕對地一定在收房時才出具的,有時會在房屋產權證發放時才出具
。
《住宅面積測繪報告》是房屋面積的房屋產權證的依據之一,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要求必須開發商出具這個報告,才是房屋交付的必要條件,這要看自己與開發商簽署的合同中有沒有這個一條。
5、《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注意是「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不是「竣工驗收備案表」)
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以後,經過監督部門的認可,先由建設單位填寫《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然後建設單位和承監質監站將該表和質量監督報告送備案部門審查,經審核符合規定的,最後由備案部門頒發《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先有表(所謂「一表」),後有證。
6、 《住戶驗房交接表》、《樓宇驗收記錄表》、 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
7、《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一般前期物業都是開發商自己的或其指定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主要針對物業的。
8、《物業臨時管理規約》,需要業主事先了解有哪些規定或約定,再簽《承諾書》表示接受了規約,這是針對業主的。
實際上,現在很多開發企業資料都不全,而且你不提,他也不給你,稀里糊塗交房子的、馬馬虎虎收房子的佔多數。我們還是要有思想准備,言之有理,要求有據,即使不能拿到全部資料,也要留下證據或提交文字記錄(單方的聲明、備忘錄、附加條款等),以便萬一出問題了,也好往下處理,這樣不至於太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