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發商 為什麼公示規劃總平面
規劃總平面圖:是政府的規劃部門按照國家的建設計劃,根據城市或區域的發展控制內批准給某地塊的詳細規容定,下達出政府對該地塊的各種指標要求限制。
獲得批准了規劃總平面圖,就說明你已經具備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你才可以按照規劃總平面圖的規定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須經過規劃部門審批辦通過,並按規定的招投標程序發包,才可以進行施工。
所以,規劃總平面圖公示前不可以進行施工。
2. 開發商公示能寫最低成交價嗎
開發商公示不可以寫最低價的成交,應該寫平均價格成交的最低價肯定是不合法的
3. 所有的新樓盤,開盤都會公示一房一價嗎
從業地產8年的告訴你,現在規定,必須公示一房一價,並且存抵也是明令禁止,你可以要求開發商退回你的8萬塊,若不退,可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基本舉報售樓部就封了
4. 開發商公示牌寫最低成交價合法嗎
開發商公示牌寫最低成交價也是合法的,如果寫清楚了平均價,就是誤導消費者,就不合法。
5. 房地產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必須公示什麼
1、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中公示時間:①、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各回項專業規劃公示時間不少於答15天。②、重要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老城改造詳細規劃、居住小區規劃、城市設計、廣場規劃、公共綠地規劃、大型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2、城市規劃批准後公示時間:①、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長期公示。②、專業規劃公示時間不少於60天。③、詳細規劃和重要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公示時間不少於30天。
3、城市總體規劃局部調整變更前公示時間不少於15天。
4、建設項目批前公示不少於7天。
5、建設項目批後公示從工程開工之日至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之日止。
6、違法建設查處結果根據需要在結案後予以公示10天。
7、城市規劃行政管理公示為長期公示。
6. 在北京買新房,開發商在售樓處都要公示什麼文件
開發商需要在售樓處公示的文件有“五證”,還需要公示開發商資格文件,購房者需要簽訂的協議,合同的範本文件,房源銷控表,銷售人員的信息等。若有代理商,還需展示代理商的營業執照、委託銷售的委託書、房管局的備案文件。
公示區會將需要展示的文件集中展示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公示的都是復印件,購房者尤其需要注意有沒有銷售證或預售證,避免開發商違法售房,給購房者自己造成損失。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7. 房產規劃變動時要向業主公示嗎 公示有要求嗎
〈城鄉規劃法〉43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回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答、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變更內容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後的規劃條件通報同級土地主管部門並公示。 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後的規劃條件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備案。
即公示條件有三:符合控規、規劃審批、土地備案。
建議:公示目的是看周邊相關單位、個人有無異議,故申請變更前最好先行溝通。(來自網路知道)
8. 開發商賣房時必須要公示哪些材料
必須具備五證才能銷售,五證就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9. 開發商的五證應該公示在售樓部的大廳還是 哪裡由哪個部門監管
開發商的五證必須放在購房者可以看到的位置,或是大廳的顯眼地方,這個事一般由住建局監管科和房地產稽查大隊監管
10. 交房時開發商需要向業主提供什麼文件
交房時開發商需要提供的分別有以下幾份資料:
一、房地產的「五證」: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稱建設工程開工證)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二、「兩書」:
1、《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2、《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兩書是開發商在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提交給購房者的文件。購房者有權索要。
三、「一表」:
《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屬於「黑樓」,是不能入住的。
《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開發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項目送交主管建設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其建設的樓盤質量終生負責,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後出現了質量問題,經查如果是發展商的過失,一樣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注意: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10)開發商公示擴展閱讀
交房流程
1、請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
2、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查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即兩書一表)原件。
3、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驗房,並填寫《房屋驗收情況表》。
4、如發現問題,開發商要對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進行整改,直到業主滿意為止。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由開發商承擔,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開發商要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簽署《商品房實測面積結算補充協議》。
6、開發商向業主交付房門鑰匙。
7、辦理完上述手續後,開具《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單》。執此單在物業公司進行業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