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唯一證明,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轉讓。如果從事了上述的行為,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以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作抵押一般是無效的,但是如果雙方因此訴至法院,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以前能夠提供房產證或者補辦登記手續的,抵押還是有效的。
如果想在銀行貸款,則只有購房合同是辦不了抵押的,因為你還沒拿到產權證。但理論上,期房預抵押是可以辦理登記的,但一般都是在與開發商、購房者、銀行三方協議約束下辦理的按揭。
(1)開發商預抵押登記手續擴展閱讀:
預抵押登記制度是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簽定的同時,在房管局的備案系統上立即生成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房產的行使權利。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⑵ 什麼是預告登記,什麼是預抵押登記。
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回,而答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
預抵押登記制度,就是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簽定的同時,在房管局的備案系統上立即生成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房產的行使權利。
(2)開發商預抵押登記手續擴展閱讀
所謂預告登記,就是為保全關於不動產物權的請求權而將此權利進行的登記。他將債權請求權予以登記,使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動產物權登記請求權所為的處分無效,以保障將來本登記的實現。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參考資料網路-預告登記網路-預抵押登記
⑶ 預購商品房抵押預告登記與預抵押有怎麼關系
在商品房成為現房之前,屬於期房階段,此時的房子不能出房產證,只有預告登記證明。如果要辦貸款,就需要用此房屋作抵押登記手續,房管局會給抵押權人(一般是銀行)一張抵押物的憑證,就是抵押權預告登記證明,用以證明此房屋是抵押給抵押權人的。
如果不是貸款購房,確實不應該有抵押權預告登記出現。最好先找房管局核實一下,用身份證和購房合同就可以查到自己房屋的信息。如果確實沒做貸款,但房子有抵押,說明開發商從中搗鬼。
⑷ 拿到預購商品房預告權抵押登記又是什麼流程了呢
「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指購房人簽了預售合同買期房,暫時不能辦產證(產權轉移登記),為了保障購房人權益,在房地產登記部門先做合同的「預告登記」。
意義:告訴別人,這房子,某人已經先買下了。今後該房屋如果發生產權糾紛或異議(例如一房兩賣),房地產登記部門將以誰先登記歸誰的原則處理。登記申請人是開發商和購房人。「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是指購房人以預購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購房貸款。
同樣,由於是處於期房階段,它暫時還不能辦「其他權利登記」,所以,就先辦該登記。意義:預先申明,該房屋已經先抵押給我(銀行)了,別人不能再主張抵押權了,防止購房人再將該房抵押給別人。 登記申請人是金融機構(銀行)和購房人。
(4)開發商預抵押登記手續擴展閱讀:
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時,預購商品房的權利狀態體現在三個方面:從客體的角度,預購商品房是符合預售條件可以銷售,但尚未竣工、沒有交付的房屋。
從合同法律關系的角度,開發商與購房人已經簽訂了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形成債權債務關系,購房人取得合同上的債的請求權,即債權,與此同時,購房人也依據合同的約定產生了債的義務,需要履行。
從不動產登記的角度,預購商品房暫不具備不動產登記條件,但辦理了預告登記,使得其保護的債的請求權效果及於物權,合同上的請求權具有了物權效力:「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但預告登記並不改變債權請求權本來的法律關系。
簡言之,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時,所購商品房尚不具備使用價值,也不具備物權登記條件,購房人尚未取得所購商品房的物權,僅僅是處於取得和設立物權的過程中,其物權,要在竣工驗收完成以後,經過商品房的首次登記、轉移登記才能確立
沒有物權,當然談不上對物權的處分。
⑸ 預抵押登記是否就是抵押預先登記
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期房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
預抵押登記:即預抵押登記制度,就是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簽定的同時,在房管局的備案系統上立即生成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房產的行使權利。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⑹ 買期房 預告登記和預抵押登記是一樣的嗎
1、預告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條: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解讀:簡單說預告登記就是一種賦予物權排他性,主要是是為了針對開發商一房兩賣的問題(尤其是全款購房者購買期房時注意),買房在付款後到交房前這段時間,到房產登記部門預先登記此房,如果開發商在交房前,為了利益將房子賣給第三人,買方可以基於預告登記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而不知情的第三人可以基於違約責任向開發商索賠。
2、預抵押登記制度。就是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簽定的同時,在房管局的備案系統上立即生成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房產的行使權利。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解讀:主要針對銀行按揭貸款的購房者,房產抵押給銀行,銀行在未獲得房產證做正式抵押手續之前進行的預抵押登記。所以還需要說明的是預抵押登記不等同於抵押登記,不能實現擔保物權。
⑺ 買期房需要辦理不動產預告和預抵押登記手續嗎嗎
可是銀行都通知我們還款了在太倉買了一套期房要2016年才交房,在銀行辦的按揭,也沒聽銀行說要辦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
⑻ 房貸預抵押登記需准備什麼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5、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
6、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7、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一般需要通過專業的房地產擔保公司來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已經成為居民個人不動產理財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抵押貸款的方式貸出資金以滿足臨時的消費需求甚或企業經營需求,以期盤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動產。
(8)開發商預抵押登記手續擴展閱讀:
房屋抵押申貸流程:
l、貸款人申請;
2、借款人到貸款銀行填報《個人住房借款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②購買住房的合同意向書或其他證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穩定經濟收人證明;④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
3、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及其他各項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並與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
4、借款人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書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並請售房單位在房產收押合同上簽章。
5、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到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6、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險單,與第三方(法人)擔保人一起到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在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要求公證的,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7、貸款銀行將貸款以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的存款帳戶。
參考資料:網路-抵押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