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購買的房子被開發商抵押出去該怎麼辦
這個很有可能呀。這都是您不太清楚一手房交易流程所引起的。購買一手房,開發商提供合同都是格式合同,也就是這些合同的條款對方已經約定了。往往這些合同很多很長,您都不想看呀。很多問題就出現在這里呀。購買一手最好的防止風險的做法是,您不要一次性付款,您可以要求開發商給您提供最大的貸款額呀。您只付少部分首期的話,您的損失最小了。如果,真要一次性付款的話,您也可以按步驟來付款呀。當然呀,開發商為了讓您一次性付清,給您一個小甜頭,打點折給您呀。所以,您上當了也只能該您自己呀,天上沒有餡餅。您可以交少部分定金呀,然後,在合同條款中補上一定要到房管局去備案呀,最好約定時間。您可以去到房管局去查有沒有備案呀。沒有備案,就找他們,告他們違約。因為,一手房預售在一定期限一定要到房屋局去備案。如果,這套房子備了案,開發商就很難再去抵押向銀行借錢。如果開發商通過其他途徑去抵押向銀行借錢的話,誰幫他搞的,誰美喲監督好,那就該向您賠錢。
② 我購買的商品房被開發商抵押給銀行了,我該怎麼辦
一、來銀行抵押自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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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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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房子被開發商抵押了怎麼辦
一、往外賣的房子還能進行抵押嗎?
商品房在建設過程中,在地上主體起來後,的確可以向銀行等進行抵押,而且這種抵押的房子繼續銷售也是允許的。由於在建工程進行了抵押,所以在銷售時銷售資金要進行監管,定向用於歸還抵押貸款,以此來規避其中的風險。在銷售過程中,這部分房子的售房款應該放入相關部門的監管賬戶,防止被開發商挪作他用。而如果沒有進行監管,則可能給購房者帶來風險。
二、所購的房屋遭到抵押了該怎麼辦?
如果貸款抵押合同先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並辦理了抵押登記的,依據我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開發商未告知購房者的,出售轉讓行為無效;另外,根據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依據上述規定進行索賠。在必要的情況下,購房者可向法院起訴,追究開發商的相關責任,還可要求開發商支付未按時辦理備案的違約金。
三、如何避免風險?
1、在購房過程中要想避免這種風險,可以到房管部門進行查詢,因為在建工程要辦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門進行登記。同時,如果是買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資金監管的事情。
2、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除了查詢,還要注意及時網簽並備案。如果是房子出現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統里都有記錄,是網簽不了的,購房者可以及時發現並避免損失。
3、實踐中,許多開發商轉讓已經抵押的房地產時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房地產管理部門發現《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已有抵押記載,造成辦理產權過戶出現障礙,購房者無法順利拿到《房屋所有權證》。
因此,為了規范購房法律關系,減少甚至杜絕糾紛,從保護購房者利益的角度出發,較好的辦法是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增加如下條款:
①出賣人保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該商品房所屬的在建項目及其所處位置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否則,買售人有權無條件退房並要求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②買受人有權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的任何時間,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以便及時了解該項目的抵押情況。
在買房前,與其事後維權,不如在事前就防範、避免這種風險的發生,以減少後期的各種可能產生的麻煩。
④ 買房後發現所購住房又被開發商抵押給了銀行,該怎麼辦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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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內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容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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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我買的商品房被開發商抵押和法院查封我該怎麼辦
現在各地已經開始實施不動產預告登記制度,如果已經辦理了預告登記,則開發商無權再內使用你的房產辦容理抵押。法院也不應該查封的。如果尚未辦理抵押登記,則房產仍屬於開發商,抵押及法院查封不違反規定。你可以起訴開發商主張解除合同,並要求賠付違約金或者損失。也可以通過代替債務人償還欠款的方式(代替開發商償還借款),取得房產。然後再向開發商追索。
⑥ 買了開發商抵押過的房子怎麼辦
開發商抄已經抵押過的房子你是暫時辦理不了簽訂購房合同的;
1、首先需要開發商先去抵押銀行解除對你所買的房子的抵押手續,
2、待房子在房管局解壓後,你才可以跟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辦理按揭手續或者是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3、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也要要求開發商先去解押後才能簽訂購房合同和交款的!
拓展資料: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無論是先抵押後賣房,還是先賣房後抵押,出賣人均構成欺詐,應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為了加強對房地產預售行為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⑦ 房子被開發商抵押 購房者應該怎麼辦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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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內住房容、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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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買的房子已被開發商抵押給銀行怎麼辦
如果查實開發商已經辦理了購房人所購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且抵押行專為在購房人與開屬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31條規定,開發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權人(即貸款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將作為抵押物的房屋轉讓給購房人,否則,其轉讓行為無效。<br/>
在此情況下,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商返還已支付的購房款,並賠償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損失。
如果查實開發商的抵押行為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後,則購房人可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有關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因房產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購房人無法按期辦理產權證等損失。<br/>
當然,由於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已經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權益,此時,開發商已無權再以自己的名義將房屋抵押,因此,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限期對所購房屋進行解押。否則,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侵權責任並要求其賠償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