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宅區樓下開餐飲店有何規定
住宅樓下不允許開餐飲店。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1)深圳住宅下可以開飯店擴展閱讀:
處罰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准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❷ 住宅樓下的商鋪能開餐飲嗎
住宅樓下的商鋪抄不能開餐襲飲。
一、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二、餐廳一旦開業,油煙和噪音勢必對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響。
三、2010年,國家環保部發布的《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中規定,經油煙凈化後的排放口,與周邊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於20米。新建產生油煙的飲食業單位邊界與環境敏感目標邊界水平間距不宜小於9米。此為行業規范,開設餐飲服務項目應遵照此規范。
若將購買帶底商的住宅,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對住宅底商的可經營業態進行限制相關規定。
例如餐飲業、KTV等有油煙、噪音污染的業態以及影響社區居民隱私、生活空間的業態。
如發生底商經營中的擾民行為,作為相鄰人的小區居民是否可以依相鄰關系請求底商經營者停止侵害。
如果樓下商鋪影響到生活,適時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因為商鋪多賣給小業主,所以物業基本無法管制,所以要聯合居民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環保、城管等部門。
❸ 住宅樓下的商鋪能開餐飲嗎
不可以在住宅樓下的商鋪能開餐飲。
1、《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城市建成區的居民住宅樓內、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及熱污染的餐飲、洗浴等服務經營場所。
2、《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3、《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❹ 居民區樓下可不可以開飯店
居民區樓下不可以開飯店。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餐飲場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11月1日起實施,新開餐館與周邊居民樓等敏感建築的距離至少要達到9米。餐館增設外置煙管,需徵得煙管周圍20米范圍內所有建築業主同意,油煙排放口離居民樓至少20米。
(4)深圳住宅下可以開飯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安徽、江蘇等多省區都施行了各自的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對住宅樓下開飯館進行了明確限制。對這一現象進行了約束。雖有了相關法律法規的保障,但住宅樓下飯館擾民問題沒有多大好轉,
早在2001年,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條例就已施行。「市區內住宅樓、商住混合樓禁止經營餐飲業;已經經營的餐飲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限期改變經營性質。」白紙黑字的寫在裡面,似乎比其他地區來得更嚴一些。然後,14年過去,這一問題在呼和浩特非但沒好轉,反而在下轄的旗縣區更隨處可見。
今年8月,重新修訂過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獲得通過,明確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違反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
「禁止」2字被寫入法律,這讓很多煎熬中的住戶看到了希望,更提醒相關部門保障居民權益,不能裝聾作啞,該有所作為。
在基層一工商所任所長的郭德承認為,未來減少住宅樓下飯館增量相對容易,難的是消化目前龐大的飯館存量。記者了解到,多數飯館投入的成本較大,吊銷營業執照顯然過於「簡單粗暴」,畢竟下發營業執照時並沒多少阻礙。
郭德承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要求其限期改變經營性質,如將飯館變為菜店、水果店等,以此在保證商戶利益的同時,減小過渡環節的困阻。
人民網-住宅樓下開餐館:擾民不斷為何屢禁不止
❺ 居民樓下可以開飯店嗎
入手8本大氣污染防治法,用記號筆把第81條標注了,把頁角給折起來,然後找一下下面幾個部門逐一投訴,每個部門發一本(你會發現環保局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局內都沒有幾個人清楚,別的部門就更不知道了,為什麼?你懂的!)投訴的同時普法教育,一定要寫成書面材料,這樣他們才會重視,書面內容主要是1.##違法經營,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對我家庭的生活造成了那些影響,請貴單位依法行政,限制對方違法侵害行為,取締。。。。等等
環保局(是大氣污染防治法發布部門),
工商局注冊科(要求不再給商鋪通過年審,最好取締營業執照)、
城市管理執法大隊(環境擾民),
房管局(投訴開發商和物業違法許可飯店經營,因為注冊營業執照的時候,需要物業開具證明才可以辦理),
街道辦事處(投訴物業不作為,街道辦事處是物業規范的監督管理部門),
食葯局(要求撤銷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發證機構),
物業(相信你肯定已經找過物業,物業不管,否則你就不會這里尋求幫助了,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環保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你再去找物業明確物業的義務,如果他不作為,你就可以到街道辦事處投訴物業了)
也就是最後了,法院起訴,一次徹底解決。
回答你這么多,沒有別的要求,就是希望在別的人遇到這樣的困境的時候,你也能夠給予解答和幫助,說真的百姓要解決一件事情真的太難了,等你解決完了,都成半個律師了!
因為有法可依,不管你遇到多少的推諉,都一定要堅持,有理有據,遇到不公不要吵鬧,遇到不做作為也不用生氣,進行普法宣傳,找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比如紀檢科!
❻ 住宅樓下一樓店面開餐飲合法嗎
不合法的,因為購房合同會有明確的規定,不準改變房屋用途的。根據《中版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權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過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❼ 住宅樓下一樓店面開餐飲合法嗎
不合法的,因為購房合同會有明確的規定,不準改變房屋用途的。專根據《中華人屬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過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❽ 在居民樓下可以開餐飲店么
在居民樓下不可以開餐飲店的,只不過很多地方執行的不嚴格。
國家環保部在2010年出台的《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明確規定,居民住宅樓不宜新設置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單位。
第八十一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❾ 民用住宅樓能開飯店嗎
一般是不可以開飯店的。
住宅樓下不允許開飯店,國家還沒有統一的規定,內但各地根據具體情況容制定地方性制度,如浙江省《浙江省環境污染監督管理辦法》就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含以居民居住為主的商住樓)內新建產生雜訊、油煙、煙塵、異味的飲食、娛樂服務經營項目,但規劃作為飲食、娛樂服務用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