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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房看開發商哪些證

發布時間:2021-03-10 02:55:17

Ⅰ 買房時要看開發商的五證都是哪五證啊

您好,搜狐焦點為您解答!

五證分別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答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這五證是房地產開發商在預售商品房時必須具備的法律憑證和批准文件,「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者表明所購房屋屬合法交易范疇。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預售范圍為本項目可銷售樓盤,購房者務必看清購買樓層是否在預售范圍內。購買了「五證不全」的房產很難拿到房本,並且還有其他的麻煩,避免買房之後的麻煩,大家一定要選擇五證齊全的房子購買。

Ⅱ 買房子的時候需要看開發商的那些證件

買房時要看:1、開發商開發過樓盤質量;2、開發商已建小區(交付使用)的物業管理;
開發商證明材料:1、土地使用權證;2、規劃許可證;3、施工許可證;4、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Ⅲ 買房時需看開發商哪些證件,看房的最好時段,如何挑套

1、毫無疑問,可以看房
2、 義務一: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內購房人
根據《容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
「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購房人」包含兩層含義:
①.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這里的交付使用條件應包括法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和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
②.開發商還有義務按期向購房人交付商品房。
因此要使得房屋具有使用價值,購房人必須看房
3、義務二:向購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的文件及房屋實測面積數據
①.開發商在交付商品房時應向購房人出示該商品房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文件。
②.2.開發商交付商品房時,還應向購房人出示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數據。
4、義務三: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根據建設部《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第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向用戶交付銷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時,必須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5、義務四:通知購房人辦理入住手續並配合購房人查驗、接收房屋

Ⅳ 買新房要看開發商那幾個證件,買房自己應該拿幾個證,

買新房要看開發商五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專證,建設工程屬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可以直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如果預售證已經辦理出來了,說明該小區的五證是齊全的。
買房自己應該拿2個證:房權證和土地證。

Ⅳ 買房子時需要看開發商的什麼資質

主要看五證。五證:房地產商在預售商品房時應具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其中前兩個證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市建委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
一般購房者記不住「五證」的名稱和發證機關,其實也不必記住這么多。您購房時只需看一下 《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這「兩證」就行了。因為一般情況下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拿不到《國有土地使用證》的,但掛牌出讓的土地是先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未取得上述兩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是拿不到《預售許可證》的。開發商取得了《預售許可證》就可以證明該項目在 規劃、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過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備了將開發的商品房進入市場交易的資格。根據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關法規規定,開發商只有具備《預售許可證》才能與客戶簽署正式 的《預售契約》。在此提醒一下購房者,簽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內,提防開發商「偷梁換柱」。
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以上就是人們常說的五證二書,
但是二書是現房的時候才有的,這個要知道下O(∩_∩)O~
還有就是要問清楚買房簽合同是不是網上備案的,如果可以網上備案證件上就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了。剩下就是挑好房子的問題了。鐵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經移交給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但是是一個單獨的科室,負責鐵路職工的公積金管理業務。

去你所在單位的財務科找到管公積金的人,要出你自己的公積金帳號,拿工作證和身份證去剛才我說的那個公積金管理中心管放貸款的科室,從系統中找到你的公積金帳戶,上面顯示你的月繳和余額,只要連繳滿一年,且未被凍結,開一張證明,然後你向其提出貸款申請,經中心審批,一般一個月時間,公積金中心核實後就會向銀行,(多是建設銀行)通知放貸,之後就是你和銀行的關系了,每月按數還款就可以了。具體額度各地不一。

這些手續中可能需要你的婚姻證明,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單位證明。最後還要向擔保公司交一份擔保金(必須的),大約四千多。

Ⅵ 買新房需要查看哪些證件

我做房地產的 沒人比我更了解了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購房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作為購房者來講,是老百姓一生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說先得安居才能樂業,所以,對於老百姓來講買一套稱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但是在購房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不時在報紙或者其他的新聞媒體上有所披露,其實,很多問題應該說是如果購房者比較謹慎,對於購房的知識比較了解,很多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個人在購房中,大體上分三個階段。

第一,購房前的准備,購房者首先應該慎重的選擇一個物業的項目,就是你准備購買什麼樣的房子,首先應該考慮它本身所處的地理位置、戶型以及它周邊的環境,非常重要的一點應該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一個了解,就是說在購房前購房者應該對你選擇的物業項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了解。後面我會講開發商的資信應該從哪幾個方面講。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這里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我後面會講什麼叫五證。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就是開發商在辦理完登記後,簽收「兩書」,接受物業,申領產權證。

具體講,涉及到一些法律問題。

第一,如何閱售樓書。售樓書通常是開發商所做的宣傳廣告,在閱讀售樓書的時候,首先要注意售樓書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這是對開發商資質衡量的一個重要標准。為了確認預售許可證的真實性,一個是可以通過在互聯網上查詢、核對,核對這家房地產開發商是不是名副其實的,是不是有預售許可證。其次,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審核售樓書的外觀圖、小區整體布局圖、價格、地段、房型、規劃配套、優惠條件以及投資者等信息,決定是否購買。閱讀中要明確售樓書中廣告的信息,有些開發商會採用一些比較模糊的方式說明,比如說多少多少分鍾的車程,10分鍾的車程、5分鍾的車程來說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適、優越,那這5分鍾車程和10分鍾車程的伸縮性就非常大了,你是開的小轎車還是公共汽車,是什麼時速的,所以用幾分鍾的車程確定地段的位置,這已經被國家工商局認定為是違法的廣告。可是,往往在售樓書中都有這個,我們應該特別注意。

怎麼保證售樓書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樓書之後確實非常感興趣,但是又怕最後買了房子以後,不象售樓書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麼辦?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要從法律上確保售樓書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樓書的內容明確的寫到後面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這是法律規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認定售樓書中所描繪的物業的美妙環境,這么好的戶型、這么好的地段,想確保、約束開發商一定要按照售樓書中說的履行它的義務,就把售樓書的內容向開發商提出寫到合同中。這樣的話,一旦開發商沒有按照售樓書寫到商品購銷合同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他就要承擔責任。

在售樓書驗完以後要簽訂認購書,要交定金,提醒購房人要注意,認購書里的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是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於對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並有特定定金的規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給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不是對合同起擔保作用,它只是起擔保作用,叫做給付訂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可以要求返還訂金。所以,在認購書中寫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個「定」(訂),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產開發商在認購書中有這樣的條款,買房應該在簽訂認購書多少之日起買房,否則的話不給退還。

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議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合同,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這樣對購房者應該是比較有利的。

認購書簽訂了之後在多少日之內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簽訂買賣合同就應該非常慎重的對待,因為買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買賣裡面。一旦將來和房地產商發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據和憑證。所以,在簽定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商的資格和「五證」,如果是現房,根據規定發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而應當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登記。辦理房屋產權證一定要看清發展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買的房子。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買完房以後還要查驗或者叫驗收「兩書」。什麼是兩書呢,兩書是開發商在竣工驗收合格時通知購房者入住之後提供的兩份法律文件,一個是住宅質量保證書,第二是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通常包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登記,在使用年限內承擔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說防水是三年,牆面、管道滲漏是一年,牆面抹灰脫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積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熱供冷系統等設備,衛生潔具、開關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時間可以由房地產開發商和用戶約定。

住宅使用說明書,通常應該包括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託監理單位、住宅的結構類型、裝修裝飾注意事項、上水下水、電、燃器、消防等設施配製的說明,以及門窗類型使用事項,配電負荷,承重牆、保溫牆、陽台等部位需要說明的問題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生產廠家另有說明書的,應附於住宅使用說明書里。

也就是說一個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購房的過程中應該查驗五證,同時收房子的時候應該有兩書。還有更重要的是產權證,拿到產權證,整個購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應該算齊備了。

在購房的過程中還涉及到一個問題,在有些情況下,在什麼情況下簽訂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麼情況下簽訂預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買的房屋已經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了商品房,這個時候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是房地產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購買的房子尚未竣工驗收,就是期房,這個時候簽訂的是房屋的預售合同。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問題,有三種計算方式。一個是按套計價,一個是按建築面積計價,還有一個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值。通常,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比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築面積,它是指按住宅面積外圍線來計算。一般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是對購房者最為有用的是套內的使用面積,因為這種面積是購房者真真切切能夠具體使用的。所以,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把套內的建築面積和公攤的面積寫清楚。

所以,購房的時候購房者特別關注面積,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寫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積縮水給消費者帶來的壞處。

在購房過程中,怎麼處理面積的誤差呢?通常在標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雙方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於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雙方約定都可以,多了怎麼辦、少了怎麼辦都可以約定。通常,現在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購銷合同都不是這樣,都有一個比的絕對值,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約定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得這么明確,建議還是可以接受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沒有超過據實結算房款,如果超過的話,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還有一個問題,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通常裡面約定有一個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開發商對於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一般說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說地震、發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一般開發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比如說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說契約協定後政府頒布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比如說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講,我們覺得對購房者是不公平的,等於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所以,建議購房者對於不可抗力這個條款一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最小的范圍內,不要擴展,擴展以後,延期交房的時候,他都可以說我免責。

還有一個基本問題,購房合同的簽訂是跟誰簽訂?很簡單,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商簽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開發商常常委託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沒有開發商的簽字而與購房者直接簽訂買賣合同,就是說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義簽定合同。簽定合同的時候我們應該把握住是開發商,而不能委託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義簽定合同。再一個提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數字。比如說違約金是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這些比例數字,作為購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個百分數,很多東西就差很多。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第一,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第三,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第四,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准。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准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准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第六,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最後,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在商品房的買賣中確實涉及到很多專業方面的法律知識,普遍的購房者很難一下子了解熟悉這些問題,因此為了減少風險,預防買賣合同中的陷井,建議購房者在購房的過程中聘請律師,把相關的事情請律師辦,雖然要支付一些費用,但會降低風險 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幫助

Ⅶ 買房要看開發商的哪些手續

如果開發商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就沒有在土地上建房子的資格。就算建了房子也是違規,而且開發商沒有出售商品房的資格。購房者買了這樣的房子沒法到房管局備案,也拿不到不動產權證。

因此就算購房者付了錢,從法律上講,這房子依然不是你的。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來講講,合格的開發商應該具有的五個證件,如果沒有5證或者5證不全將會有哪些後果。

一、合格的開發商應該具有的五個證件

開發商從拿地建房到開盤銷售商品房,必須具有「五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2個和第3個證由市規劃委員會核准發放,工程施工證由市建委核發,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

二、如果沒有5證或者5證不全將會存在哪些風險

1、房屋質量沒有保障

其實,劣質樓房出現傾斜坍塌的事在過去幾年間也沒少發生。很多劣質樓房都是「五證」不全的,因為這就意味著開發商在沒有任何監督的情況下建房子。這樣的房子質量自然是沒有多大的保障。

2、開發商可能會混淆商用房和住宅用房

沒有「五證」,房子的性質就沒法看到。根據國家規定:1)居住用地70年;2)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如果開發商把在商業用地上建的房子當做住宅賣給你,就等於你購買的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縮短了30年。

3、難以貸到房貸

一些銀行在發放商業貸款的時候,對開發商的資質也是有要求的。有些黑心開發商故意隱瞞貸款限制條款,收了購房者的錢後,就不再管貸款是否能到位,更有甚者,有些開放商索性跑路走人。

4、開發商騙取定金

沒有「五證」,購房者根本無法辨別騙子和不法開發商到底有什麼區別。這些不法開發商在土地還沒批下來的時候,就開始建售樓處,造沙盤,打廣告,再用低價把購房者吸引過來,然後騙購房者先交定金,等這些人一拿到定金,他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跑路。

除了在購房時檢查開發商是否具有「五證」之外,還要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開發商索要「兩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是開發商向購房者提供的對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證文件,也是非常重要的。

還有一個表,大家也要重視。這個表就是《竣工驗收備案表》。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如果開發商不能出具此表,你可以拒絕收房,而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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