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房違約,是否能夠要求法院判繼續履行合同
一、對方違約,你可以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依據是《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和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不過法院判令繼續履行合同的前提是能夠履行。如果該房屋產權尚未變化的情況下,你可以申請法院財產保全;也可以根據《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進行預登記,來保全物權,以確保法院能夠判決和執行對方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
二、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你有異議必須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即請求法院確認對方解除合同的行為無效。
三、如果法院不支持你的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請求,你可以將對方獲利的20萬元(120萬-100萬)作為損失讓對方支付。如果你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該損失的話,你可以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請求法院按損失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
對方有房屋,即使房屋出售了也有錢,有能力承擔責任,所以法院不會同意同意對方分期付款的方式。
四、如果對方發給你了一張解除合約通知書給我,然後在和別人簽訂了一份購房協議,都是有效合同,都沒有取得物權,你一定要及時保全物權(用第一條的方法)法院才能判令對方履行合同。如果對方和別人也簽了合同,又登記過戶給別人,那麼履行合同已經不可能了,法院就不會再判他繼續履行合同了!
B. 關於期房延遲交付計算違約金的問題。
針對逾期交房賠償違約金的多少,首先要看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中對違約金是否有相關約定,有約定應當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對於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准所計算出來的違約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因此,房屋延期交付的違約金怎麼計算,房屋買賣合同有約定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C. 買房子時賣方違約,定金如何賠償
賣方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給買方。《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期房買賣合同毀約擴展閱讀:
二手房交易賣家違約的處理辦法:
1、針對拒簽居間協議和拒收定金。如果賣家在中介處掛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會先讓買家簽居間協議,由於居間協議僅有買方簽字,所以居間協議還沒有成立,賣家即使不簽,也不承擔什麼法律責任。中介應當採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將居間協議的主要內容確定後,先讓賣家簽字,再讓買方簽字。
賣家雖然已經簽了居間協議,但房價上漲後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間協議都約定意向金在賣家簽收以後才能轉變為定金,所以如果賣家不簽收的話,那麼意向金就不會變成定金,賣家毀約就不會受到定金罰則的處罰。
中介除了採取前面所說的反向操作方式外,還應當要求賣家在居間協議中授權中介收取定金並代為保管。這樣,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於賣家收了定金,賣家毀約就要承擔定金罰則。
2、簽訂居間協議後雙倍返還定金。通常居間協議約定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毀約,則喪失定金。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所以房東寧願雙倍返還定金而不願意繼續履約。
在二手房買賣中90%以上的居間協議都對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雖然還沒有簽訂用以備案的買賣合同正式文本,但雙方通過簽訂居間協議已經成立了買賣合同關系,而不只是一個對訂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房東不能僅僅雙倍返還定金就有權終止合同了,買方可以向房東主張房價的差價損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東對因房價上漲給買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D. 購買期房 簽了認購協議 現在想退房 要付違約金么
首先看期房是否獲得了預售許可證,如果獲得了,那麼認購協議是有效的;反之是無效版的,當然無需權支付違約金。
第二,可以直接和開發商協商,協商解除認購協議,當然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第三,如果開發商的認購協議中沒有規定定金,收條上也沒有註明定金字樣,對方應當返還預付款,此時不涉及違約金問題。
E. 貸款期房違約可以退房嗎
你好,是開發商違來約沒有按時交源房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開發商的告知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在開發商違約的情況下你可以要求退房。如果開發商拒絕退房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開發商,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以及賠償損失。
望採納
F. 期房買賣違約賠償(急啊!!在線等)
1.合同約定了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的話,就按照你們此前所簽內定的合同執行容.
2.雙倍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違約金金額X200%
3.你們的交易並未完成,所以你所提的要違約方支付你房價上漲的4.5萬,是很難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4.既然是出賣方違約,那你可以要求他賠償你因此產生的誤工費,車旅費,通訊費,中介費等直接費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