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定金買房子,可是上海社保時間沒到,開發商不退怎麼辦
這個的確不能怪別人了呢,買啥子需要啥子東西,是先你就該搞清楚,還有搞清楚定金和訂金的含義,在不是開發商的問題,你交的定金的確不會退給你,去打官司都是打不通的。只有拿錢買教訓了,以後注意點吧。
② 買房時開發商沒給交維修基金 能起訴他嗎
1維修基金不是必須要交。按法律規定是辦理房產證時候交,當然你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繳。
2你們在合同中約定開發商代繳,但是開發商沒有交屬於合同違約行為,你可以起訴要求對方繼續補交並賠償損失。但,房管局是否存在過錯值得商榷,如果你對他們不服可以向其上級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行政訴訟。 -----補充:對房管所做法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級主管房管局提起行政復議。
3隻要合同中有約定房款中包括維修基金即可作為有力的證據。
③ 求助:上海電視台新聞坊的熱線電話是多少
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在上海買的一手房子,當時是在限購期定的,因社保未滿簽過兩次合同,現在有資格買房了,開發商告訴我說因合同價格低於備案價格房子批不下來,現在正處於房管局批復狀態,我已經等了幾個月了,還是在批復狀態我該怎麼辦?
④ 誰有上海房產開發商企劃部的名錄啊
上海巿住建局
⑤ 如何處理和解決上海商品房質量投訴糾紛
房地產標的額大,責任主體多,購房人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及實力均不足,相對於開發商又處於弱勢地位,不少購房人都因商品房質量問題而深受其苦。而商品房質量影響因素多、終檢的局限性,開發商面對大量的質量問題也很頭疼。上海商品房質量投訴的現象是越來越多了。如何解決上海商品房質量投訴糾紛,成為眼下一個必須面對的問題。我們在總結以往處理質量糾紛問題做法的基礎上,整理出一些如何投訴和解決質量問題的方法和建議。希望能給遇到房屋質量糾紛的業主以及和質量糾紛有關的各責任主體一些借鑒。 1. 投訴的方法和建議商品房質量問題是一個世界性的話題,每年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不計其數,質量問題不但縮短建築物的壽命,也給住戶帶來了極大的苦惱。搬入新房本是件喜事,可房屋如果出現了質量問題就成了一件窩心事,如再遇到久拖不決,那就更苦不堪言了。中國消費者協會去年發布對12 個城市商品房質量滿意度調查報告稱,近40%的消費者對商品房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所以消費者掌握一些實用的投訴方法很有必要。1.1. 了解國家關於商品房質量相關法規及政策 如何保護購房人利益,國家關於商品房質量相關法規和政策都有明確規定,它是投訴維權的有力依據。如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1.2. 收集證據有了法律依據後,最關鍵的就是證據了。消費者平時要注意收集證據,爭取糾紛處理中的主動。可採取諸如拍照、攝像、書面記錄等方法,必要時可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等方式收集證據。另外,消費者向開發商提出的關於房屋質量問題及解決意見盡量使用書面形式,如能讓其確認為最好。這樣,一方面可以證明該房屋當時存在何種質量問題;另一方面還可以證明購房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開發商提出了質量問題及解決請求。這可避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保護的情況,為協商不成情況下訴訟解決爭議做出必要的准備。在整個購房過程中,收集證據最為關鍵的是簽署購房合同和交鑰匙收房。其中要注意事項如下:1.2.1. 簽署購房合同時注意事項消費者簽訂購房合同前須留心購房格式合同,對於合同中可選擇和協商的內容,應特別認真閱讀。根據法律規定,住宅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在法定保修范圍內的可以參照法律法規規定,在法定保修范圍外的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約定和質量責任約定的簽署,因為此約定可能就是今後維權的依據。對於法規及《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沒有約定的其他保修范圍項目的保修期限,購房者須與開發商補充約定。1.2.2. 拿鑰匙收房時應注意事項首先仔細看合同。對照合同條款,看開發商是否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在驗房中所發現的房屋質量問題或未完工部分,一定要用相機或DV 拍攝以保留證據,即使開發商承諾立即維修,也一定要形成書面協議。最後簽字時,業主一定要看仔細看清哪些條款可以簽字,哪些條款不能簽字,只有在所有問題全部落實好後, 即對發現的問題留有有效證據後,才能簽字。有些不負責任的開發商在交房時,要求買房者先簽字後驗房,這需要消費者引起注意,這里涉及兩個問題,一個是房子的交付以簽字為准,國家規定有質量問題的房子是不能交付使用的,延期交房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一旦簽字後發現質量問題,就很難追究開發商延誤交房的責任。另一個問題是簽字就證明消費者已開始使用,有一些質量問題和使用也有關系,一旦簽字後發現質量問題,便給開發商留下推卸責任的機會。1.3. 選擇投訴對象1.3.1. 找開發商消費者有依據又有證據,但面對開發商、物業公司、施工單位等眾多責任主體,找誰進行維權呢?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著直接的合同關系。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但並不是說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不承擔質量責任。而是開發商既面對購房者,也面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質量關系通過《商品房購銷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來約束,與參建單位之間的質量關系通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合同來界定。如開發商對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滲漏,對購房者的保修期為5 年,同時與施工單位或者屋面防水企業簽訂的保修期也應不少於5 年,即開發商向購房者提供的質量保證書與施工單位向開發商提供的質量保修書應該一致。如果購房者因質量問題要求賠償損失,應由開發商向購房者賠償,開發商再根據質量原因依照合同約定追索責任單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