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多層民用建築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劃分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多層民用建築沒有火災危險性類別劃分。
火災危險性分類只適用於廠房和倉庫。
⑵ 住宅項目類型的劃分
居住用地70年產權 工業用地50年產權 商業用地40年產權 綜合用地50年產權。既然是住宅,就要買正規的,買居住用地70年產權的有保障。有些開發商用工業用地或者商業用地建造房子,這就是違規建築,一旦舉報成功自己承擔風險。
⑶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風險的種類有哪些
一是借款人方面的風險:
個人借銀行(包括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的錢用於住房消費,如果不按期還錢便產生了風險,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兩種: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有意賴賬、詐騙、假借款、惡意不還錢;後者是借款人因失業、傷殘、死亡、離異等原因導致借款人不能如期還錢。
二是開發項目的風險:
開發商經營不善,或挪用資金,造成項目不能完工,形成「爛尾」,借款人購買並用來抵押的房產成了「空中樓閣」;借款人購買的房產存在較大質量問題。這些情況將導致個人貸款的相關合同難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貸款行的權益受到侵害。
三是銀行方面也存在風險:
對借款人情況審查不嚴;對開發商銷售情況、工程進度、售房款監管賬戶和保證金賬戶的資金流向情況控制不夠;缺乏與房屋土地部門必要的聯系,抵押登記不落實;檔案管理不嚴,丟失重要合同單據,由此造成銀行貸款風險。
防範風險的方式
1、貸前調查
了解借款人貸款的真實目的(自住或投資)、收入來源及家庭狀況。
2、通過設定合理的擔保方式防範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防範借款人貸款風險的擔保方式有三種:抵押、質押和保證。從實用性、可行性、便捷性的角度分析,住房抵押應該是最主要的擔保方式。質押有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方式。借款人要找到與住房價值量大體相當並獲得貸款人認可的動產幾乎不可能;以權利作為質押,貸款人要求的權利只限於存款單和債券,現實中擁有與住房價值大體相當的存款及有價證券的人要麼是人少,要麼就不用申請貸款了。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為他人借款做保證人,非親非故的情況下,一般人不願意承擔這種風險。鑒於上述分析,住房抵押應該作為最主要的防禦貸款風險手段。
(1)正本清源,逐步使住房抵押成為主要的擔保方式
在我國開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初期,由於當時住房緊張,法律也不健全,擔心個人出現風險後,無法使借款人遷出,向法院上訴,要求強制執行,但法院考慮社會穩定,往往不受理這種訴訟。以住房作抵押,客觀上難以防範風險。其次,由於目前我們的房地產行政管理不能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住房產權證辦理緩慢,沒有產權證,辦不成抵押登記,抵押就做不成。即使拿到產權證,由於辦事部門效率和工作水平問題,產權人仍然辦不成抵押登記。完不成抵押登記,重復抵押的風險無法避免。此外,國家目前正處於城市化過程中,每年新建大量住房,期房拿不到產權證,抵押登記也無法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實踐中以住房抵押為基礎,產生了以下兩種抵禦貸款風險的方式。
①抵押加第三人保證擔保
目前對於抵押加第三人保證擔保方式有兩種具體做法,一種是抵押登記後保證人要承擔一般保證責任,一種是抵押登記後保證人所有的保證責任取消,這里討論的是第一種。抵押加第三人保證擔保是指借款人在抵押登記不能辦理的情況下,書面承諾以所購住房抵押給貸款人,同時有貸款人認可的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當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已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首先處分抵押物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處分抵押物所得後不能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時,不足部分由保證人負責償還。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如果保證合同沒有約定保證份額,每個保證人都對貸款金額負連帶保證責任。沒有辦理完抵押物登記的,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一般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⑷ 房屋質量等級分幾類
根據《危險房屋鑒定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JGJ125-99]的要求,房屋鑒定報告會針對鑒定房屋評專定出屬A/B/C/D四個等級。
其中: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簡單的說,A/B級房屋是可以居住和使用的,C/D級就屬於「危房」,C級需要整改、整治再居住使用,D級基本上就應該整棟拆除。
希望能夠幫到你。
⑸ 建築物火災危險性類別是怎樣區分的
火災危險等級可以分為輕危險級,中危險級,嚴重危險級和倉庫危險級。
1、輕危險級:老年人建築,幼兒建築,建築高度為24m及以下的旅館、辦公樓。僅在走道設置閉式系統的建築等。
2、中危險級:高層民用建築:旅館、辦公樓、綜合樓、郵政樓、金融電信樓、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塔)等。
公共建築(含單、多高層):醫院、療養院,圖書館(書庫除外)、檔案館、展覽館(廳),影劇院、音樂廳和禮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娛樂場所,火車站和飛機場及碼頭的建築,總建築面積小於5000㎡的商場、總建築面積小於 1000㎡的地下商場等。
文化遺產建築:木結構古建築、國家文物保護單位等。
工業建築:食品、家用電器、玻璃製品等工廠的備料與生產車間等,冷藏庫、鋼屋架等建築構件。
民用建築:書庫、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車停車場、總建築面積5000㎡及以上的商場、總建築面積1000㎡及以上的地下商場等。
工業建築:棉毛麻絲及化纖的紡織、織物及製品、木材木器及膠合板、穀物加工、煙草及製品、飲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製品、造紙及紙製品、制葯等工廠的備料與生產車間。
3、嚴重危險級:印刷廠、酒精製品、可燃液體製品等工廠的備料與車間等。
易燃液體噴霧操作區域、固體易燃物品、可燃的氣溶膠製品、溶劑、油漆、瀝青製品等工廠的備料及生產車間、攝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4、倉庫危險級:食品、煙酒、木箱、紙箱包裝的不燃難燃物品、倉儲式商場的貨架區等。
木材、紙、皮革、穀物及製品、棉毛麻絲化纖及製品、家用電器、電纜、B組塑料與橡膠及其製品、鋼塑混合材料製品、各種塑料瓶盒包裝的不燃物品及各類物品混雜儲存的倉庫等。
A組塑料與橡膠及其製品,瀝青製品等。
(5)住宅風險分類擴展閱讀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把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劃分成四級,一級耐火性能最好,四級最差。性質重要的或規模較大的建築,通常按一、二級耐火等級進行設計;大量性或一般的建築按二、三級耐火等級設計;次要或臨時建築按建築四級等級設計。
對任一建築構件按時間—溫度標准曲線進行耐火實驗,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能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是為止的這段時間,稱為耐火極限,用小時h表示。
⑹ 住宅樓屬於什麼火災危險性類別
住宅不是生產經營性場所,國家標准未具體分類。
⑺ 房屋建築施工風險有哪些
一、轉嫁風險
從理論上說,轉嫁風險的一個基本原則是:由最有能力承擔風險的一方來承擔更多的風險。但是在實踐中,往往是由合同雙方的實力和談判地位決定了最終的風險分配。
在建築工程中,轉嫁風險最常用的手段就是通過合同條款來明確約定。例如,對於惡劣天氣等不可抗力的引發的風險,在由原國家建設部和工商總局推薦使用的建築工程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件第39條中,就對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的分擔方式做出了明確的約定。另外,如國際工程承包中普遍使用的FIDIC通用合同條款第17條中,也對業主和承包商的風險分擔做出了約定。
同時,對於雙方都不願承擔的風險,如果可以購買保險,也是轉嫁風險的一種。只不過,雙方要對風險向對三方轉嫁的行為支付對價,即支付保險費。如果在上海本次住宅樓倒塌事故中,有工程參與方已經購買了相關保險,並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得到理賠的話,那他就是非常幸運的了,因為他的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被成功轉嫁掉了。反之,如此嚴重的一次工程事故,對任何一家參與工程的單位而言,都無疑是難以承受的。
二、控制風險
控制風險也是對風險進行主動管理的一種方式。如果潛在的工程風險可以被清楚地認識到,那麼就有可能提前進行預防。例如,火災。在大家都基本了解火災發生的原因與危害後果的情況下,一般都會規定工程施工現場不準抽煙,同時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又比如,施工現場規定人人都必須佩帶安全帽,就是對工人人身安全的一種直接保障,是對安全事故風險的一種主動控制。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任何一種對風險的控制和管理措施,都是要花費一定的管理成本的,要麼是成本投入,要麼是時間投入,更或者時間和金錢都要大量投入。這往往是工程參與者有意或者無意放棄風險控制的一個主要原因。
三、接受風險
並非所有建設工程中的風險都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去管理和控制,對於一部分小的風險,在充分認識的前提下,也可以採取主動接受的方式。比方說停水或停電,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停水或停電肯定也是一種風險,但是否因此要在施工現場准備幾台發電機,或者事先准備一個蓄水池,這恐怕不是所有的建築工程都會採取的措施。除非是停水停電累計超過一定的限度,否則,在建築工程實踐中,一般都不會採取專門的預防措施。因為短暫停水停電造成的工期損失,很容易通過簡單的趕工措施得到事後的彌補。
⑻ 二類建築屬於火災危險性的什麼類型
屬於輕危險級。
火災危險等級可以分為輕危險級,中危險級內,嚴重危險級和倉庫危險級。輕危險級為老容年人建築,幼兒建築,建築高度為24m及以下的旅館、辦公樓。僅在走道設置閉式系統的建築等。
中危險級為高層民用建築:旅館、辦公樓、綜合樓、郵政樓、金融電信樓、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塔)等。嚴重危險級為印刷廠、酒精製品、可燃液體製品等工廠的備料與車間等。
(8)住宅風險分類擴展閱讀:
建築等級的相關要求規定:
1、對任一建築構件按時間—溫度標准曲線進行耐火實驗,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能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是為止的這段時間,為耐火極限,用小時h表示。
2、大型性建築主要為建築規模大、耗資多、影響較大的建築,與大量性建築相比,其修建數量有限,但這些建築在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具有代表性,對城市的面貌影響很大,如大型火車站、航空站、大型體育館、博物館、大會堂等。
3、農業建築主要為用於農業、牧業生產和加工的建築,如溫室、畜禽飼養場、糧食與飼料加工站、農機修理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