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過道走廊寬度留多少合適
一般就是一米二到一米五之間最適宜。
最窄的走道應該是住宅中通往輔助房間的過道,按專《住屬宅建築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其凈寬不應小於0.8m,這是"單行線",一般只允許一個人通過。
規范規定住宅中通往卧室、起居室的過道凈寬不宜小於1.0m的寬度,也只是一人正行,另一人側身相讓的尺寸。
這個尺寸用"不宜小於"是考慮到磚混建築中,0.24m牆,1.2m中距的過道,凈空只有0.96m,不足1.0m考慮的。
(1)住宅公共走廊寬度擴展閱讀:
設計技巧
1、過道的設計根據情況不同,設計的重點和處理的技巧也不同。對於封閉式且很狹長的過道,可以在過道的末端做對景台,吸引人的視線,讓人感覺不到狹長。
2、在一個大空間內的開放式過道,這就需要我們從頂面和地面來區分它的空間,可以做頂面地面造型或材質的呼應,也可以在地面做地花引導,來凸顯過道的功能.開放式的過道要十分注意與周邊環境的融合和協調。
Ⅱ 消防設計規范規定住宅的公共區域過道寬度至少為多少是哪一本規范
這個根據GB50016-2014鬼ID你打個住宅的多層建築疏散通道的凈寬度不小於0.9m的,高層不小於1.1m的。
Ⅲ 國家規定高層建築的樓道是多寬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有明確的規定:
1、高層建築內走道的凈寬內,應按通過人數容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
2、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門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但最小凈寬不應小於0.90m;單面布置房間的住宅,其走道出垛處的最小凈寬不應小於0.90m。
(3)住宅公共走廊寬度擴展閱讀:
我國劃分高層建築的標準是根據(消防車噴水高度)來劃分的,其標準是:住在建築的層數大於(10)層,其他民用建築和工業建築的高度大於(24)米。主要包括下面幾種:
1、住宅建築按層數分類:一層至三層為底層住宅,四層至六層為多層住宅,七層至七層為中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為高層住宅。
2、除住宅建築之外的民用建築高度不大於24m者為單層和多層建築,大於24m者為高層建築(不包括建築高度大於24m的單層公共建築)。
3、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為超高層建築。
Ⅳ 商品房的過道走廊的寬度至少是多少
1米
Ⅳ 住宅建築的走廊通道的尺寸
套內入口過來道凈寬不宜小於1.20m;通自往卧室、起居室(廳)的過道凈寬不應小於1m;通往卧室、起居室(廳)的過道凈寬不應小於1m;通往廚房、衛生間、貯藏室的過道凈寬不應小於0.90m,過道在拐彎處的尺寸應便於搬運傢俱。
外窗窗檯距樓面、地面的高度低於0.90m時,應有防護措施,窗外有陽台或平台時可不受此限制。
走廊通道設計要求
燈光:明亮的光線可以讓空間顯得寬敞,也可以緩解狹長過道所產生的緊張感。過道常用多個筒燈、射燈、壁燈營造光環境。
頂面:過道上方一般有梁,所以要吊頂處理,吊頂宜簡潔流暢,圖案以能體現韻律和節奏的線性為主,橫向為佳。吊頂要和燈光的設計協調。頂面盡量用清淺的顏色,不要造成凌亂和壓抑之感。
地面:地面最好用耐磨易清潔的材料,地轉的花紋或者木地板的花紋最好橫向排布。地面的顏色可比頂面稍深,也可以區別於相鄰空間,但是也不宜太深。
牆面:一般不要做過多裝飾和造型,以佔用空間。增加一些具有導向性的裝飾品即可。
Ⅵ 鄰居之間走廊長度要留多少米
一般就是1.2米至1.5米之間最為適宜。這是一般情況,在很多時候問這個問題的都是家裡的居住環境相對狹小的,都想既要留出走廊,又要不影響整體客廳的效果,這就要在走廊上多下功夫。
裝修設計就會滿足這方面的需求,就是從視覺效果上,讓本來不是很寬闊的地方,變得好像就是很寬。
過道寬標准:
最窄的走道應該是住宅中通往輔助房間的過道,按《住宅建築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其凈寬不應小於0.8m,這是"單行線",一般只允許一個人通過。規范規定住宅中通往卧室、起居室的過道凈寬不宜小於1.0m的寬度,也只是一人正行,另一人側身相讓的尺寸。這個尺寸用"不宜小於"是考慮到磚混建築中,0.24m牆,1.2m中距的過道,凈空只有0.96m,不足1.0m考慮的。
高層住宅的外走道和公共建築的過道的凈寬,一般都大於1.2m,以滿足兩人並行的寬度。通常其兩側牆中距由1.5~2.4m,再寬則是兼有其他功能的過道,如課間活動、候診等等。至於大型公共建築人流如潮的過道,那就要根據使用性質和疏散要求來決定它的寬度了。還需要補充說明的是,過道的長短,是否採光等因素都對過道的寬度起到相當的影響作用,一般長的、暗的、雙側有房間或牆壁的過道,都要適當寬一點或採取變換寬窄的手法加以處理,避免又長、又黑、又燜、又窄的過道,但也不能無原則加寬,白白浪費建築面積。
Ⅶ 疏散走道的寬度有什麼要求
根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對各類建築的疏散寬度要求如下:
一、非高層建築的單項寬度:
1.各類民用建築安全出口、房間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於0.9m。
2.疏散走道和樓梯的最小寬度不應小於1.1m;不超過6層的單元式住宅中一邊設欄桿的疏散樓梯最小寬度可為1.0m。
3.人員密集的觀眾廳內疏散走道凈寬按0.6m/通過100人計算,且不應小於1m;邊走道不宜小於0.8m。
4.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觀眾廳疏散門凈寬不應小於1.4m,門應外開,不應設門檻,門口內外1.4m范圍內不設踏步。
5.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室外疏散小巷凈寬不小於3m,並應直接通向寬敞地帶。
6.室外疏散梯和可作為疏散的金屬梯凈寬不小於0.9m,室外消防梯凈寬不小於0.6m。
二、高層建築的單項寬度:
1.高層公共建築位於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疏散門凈寬不應小於0.9m,位於盡端的不應小於1.4m。
2.高層建築內走道和樓梯凈寬不小於1.0m/通過100人,首層外門總寬應按其上層人數最多一層計算。且內走道和首層外門的凈寬不小於《高規》表6.1.9的各項指標,樓梯凈寬不小於《高規》表6.2.9的各項指標。
3.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門凈寬不小於1.0m/通過100人,且不應小於0.9m。
4.單面布房的住宅,其走道出垛處的凈寬不應小於0.9m。
5.人員密集的觀眾廳內疏散走道凈寬按0.8m/通過100人計算,且不應小於1m,邊走道不宜小於0.8m。
6.人員密集的觀眾廳外疏散走道和疏散門凈寬按平坡地面0.65m/通過100人,階梯地面0.8m/通過100人計算,且不應小於1.4m。門應外開,不應設門檻,門口內外1.4m范圍內不設踏步。廳內每個疏散出口平均通過人數不應超過250人。
7.人員密集場所設在高層(半)地下室,各類寬度不小於1.0m/通過100人。
8.室外疏散梯最小凈寬不小於0.9m。
9.超高層停機坪每個出口凈寬不宜小於0.9m。
(7)住宅公共走廊寬度擴展閱讀: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對民用建築根據其建築高度、功能、火災危險性和撲救難易程度等進行了分類。以該分類為基礎,本規范分別在耐火等級、防火間距、防火分區、安全疏散、滅火設施等方面對民用建築的防火設計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以實現保障建築消防安全與保證工程建設和提高投資效益的統一。
除對各類建築的疏散寬度要求以外,各類民用建築的總高度要求如下:
1.各類民用建築底層疏散外門、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的各自總寬度應按規范規定的疏散寬度指標計算確定。樓梯按每層人數計算總寬,下層樓梯寬度及首層外門(上部人員亦使用)總寬按其上層人數最多一層計算。
地下建築中上層樓梯寬度及首層外門(上部人員亦使用)總寬應按其下層人數最多一層計算。
2.影劇院類和體育館的所有內門、外門、樓梯和走道的各自總寬度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表5.3.16-1/2的百人指標計算確定。影劇院類觀眾廳每個疏散門平均通過人數不應超過250人,總人數超過2000人的部分,每個門平均通過人數不超過400人。體育館觀眾廳每個疏散門平均通過人數不超過400-700人。
3.商店等其他類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各類寬度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表5.3.17-1/2及其他條文的百人指標和人地指標計算和折算確定。其中特別處:娛樂場所設在(半)地下室,其各類寬度不小於1.0m/通過100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Ⅷ 一般商品房過道多寬
房屋公共過道1.22米寬是滿足民用
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
一米五的軸線,除去抹灰層,現在實際有一米二二這種情況絕對通得過消防同規劃。
3.9 門 窗
3.9.1 外窗窗檯距樓面、地面的高度低於0.90m時,應有防護設施,窗外有陽台或平台時可不受此限制。窗檯的凈高度或防護欄桿的高度均應從可踏面起算,保證凈高0.90m。
3.9.2 底層外窗和陽台門、下沿低於2m且緊鄰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門,應採取防衛措施。
3.9.3 面臨走廊或凹口的窗,應避免視線干擾。向走廊開啟的窗扇不應妨礙交通。
3.9.4 住宅戶門應採用安全防衛門。向外開啟的戶門不應妨礙交通。
3.9.5 各部位門洞的最小尺寸應符合表3.9.5的規定。
條文說明 3.9 門窗
3.9.1 沒有鄰接陽台或平台的外窗窗檯,如距地面凈高較低,容易發生兒童墜落事故。本條要求當窗檯距地面低於0.90m時,採取防護措施。有效的防護高度應保證凈高0.90m,距離樓(地)面0.45m以下的檯面、橫欄桿等容易造成無意識攀登的可踏面,不應計入窗檯凈高。
3.9.2 從安全防範和滿足住戶安全感的角度出發,底層住宅的外窗和陽台門均應有一定的防衛措施。緊鄰走廊或緊鄰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門同樣是安全防範的重點部位,應有防衛措施。
3.9.3 居住生活中的私密性要求已成為住宅的重要使用要求之一,住宅凹口的窗和面臨走廊的窗常因設計不當,引起住戶的強烈不滿。本條要求採取措施避免視線干擾,如設固定式亮窗並採用壓花玻璃以遮擋走廊中人的視線。
面向走廊的窗,窗扇不應向走廊開啟,否則應保證一定高度或加大走廊寬度,以免妨礙交通。
3.9.4 過去設計的住宅戶門,一般沒有安全防衛措施,普遍被住戶改裝或加裝成安全門,本條要求設計就應採用安全防衛門,並宜將幾種功能如保溫、防盜、防火、隔聲集於一門。一般的住宅戶門總是向內開啟的,可避免阻礙樓梯間的交通,本條規定外開時不應妨礙交通,一般可採用加大樓梯平台、設大小扇門、入口處設凹口等措施,以保證安全疏散。
3.9.5 住宅各部位門洞的最小尺寸是根據使用要求的最低標准提出的,門的材料構造過厚或有特殊要求時,應留有餘地。
Ⅸ 國家規定關於居民居住出入走道的路寬規定
居住區道路一般可以分為三級或四級:第一級 居住區級道路——是居住區的主要道路,用以解決居住區內外交通的聯系,道路紅線寬度一般為20-30m。車行道寬度不應小於9m,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時,應增至10-14m,人行道寬度為2-4m不等。第二級 居住小區級道路——是居住區的次要道路,用以解決居住區內部的交通聯系。道路紅線寬度一般10-14m,車行道寬度6-8m,人行道寬1.5-2m。第三級 住宅組團級道路——是居住區內的支路,用以解決住宅組群的內外交通聯系,車行道寬度一般為4-6m。第四級 宅前小路——通向各戶或各單元門前的小路,一般寬度不小於2.6m。此外,在居住區內還可有專供步行的林蔭步道,其寬度根據規劃設計的要求而定。居住區道路寬度道路名稱 道路寬度居住區道路 紅線寬度不宜小於20m小區道路 路面寬5-8m,建築控制線之內的寬度,採暖區不宜小於14m,非採暖區不宜小於10m組團道路 路面寬3-5m,建築控制線之內的寬度,採暖區不宜小於10m,非採暖區不宜小於8m宅間小路 路面寬度不宜小於2.5m園路(甬路) 不宜小於1.2m名稱分級一:小區級道路、小區級道路斷面以一塊板主宜,辟有人行道。在內外聯繫上要做到通而不暢,力戒外部車輛穿行,但應保障對外聯系安全便捷。二:組群級道路一塊板,不高人行道,重點考慮消防車、救護車、住房小汽車、搬家車以及行人通過。三:宅前路以人行為主,還應考慮少量住戶小汽車、摩托車的進入。在道路對內聯系中要做到能簡捷地將行人輸送到支路上和住宅中。此外,居住區內部街坊與街坊之間和街坊內部的道路,主要為居民參加生產、工作、學習、購買物品和參加娛樂活動服務,也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和貨運交通所用。為了保證居住區內的安靜,盡可能不設公共交通路線,居住區道路可以直接與次幹路相接,盡可能不與主幹路(見城市道路)相接。可通行小型貨車,限制大型貨車和過境車輛通行,車速一般不超過20公里/時,道路做平面交叉,可有斷頭道和回頭路,局部線型也可設計成曲線。道路橫斷面布置一般是單幅式,即在車行道兩側設人行道和綠地,道路寬度可根據建築的樓層高度、沿街公共建築物數量以及客流和貨流多少而定。道路寬度允許時,也可安排雙幅式斷面,即在路中間設1米左右隔離帶,布置綠化。車行道寬度為7米、9米或12米。人行道和綠地每側應為3~6米,要能滿足埋設地下管線的需要。若居住區面積大,主要道路較寬且長時,亦可設置公共交通路線,以減少居民步行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