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宅開發 > 住宅項目驗收程序

住宅項目驗收程序

發布時間:2021-03-08 05:03:25

住宅小區竣工驗收有哪些流程

住宅小區工程竣工驗收基本流程和內容
一、內部驗收(預驗收):
驗收條件:
1、基本完成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功能性檢測均已完成並滿足設計要求
3、住宅工程已組織分戶驗收
4、建築物2米以內和小區內道路環境均已清理干凈
5、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資料已整理完善
6、施工單位已向監理報送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組織單位:監理方;
參加單位: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的相關代表和人員;
驗收成果:1、完成工程預驗收質量評估報告
2、提出需整改的問題並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

二、技術驗收(初驗):
驗收條件:1、在完成工程預驗收的前提下,且預驗收所提出的問題已得到有效的整改
2、小區內水、電、暖、氣等均已到位並暢通,小區內工程均已完成
3、分戶驗收匯總表已提供
4、各類專項驗收已完成
組織單位:項目總監
參加單位:質監站、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設計方、勘探方、檔案等相關代表和人員 驗收成果:提出需整改的問題並確定核驗時間

三、備案前驗收(核驗)
驗收條件:1、初驗時所提出的問題已整改完畢(初驗整改完成報告)
2、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表(1-4)已報送
3、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匯總表已提供。
4、各類技術檔案已整理齊全
5、水、電、氣、路等已通,工程質量責任銘牌已上牆。
組織單位:質監站
參加單位:質監站、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設計方等代表和相關人員 驗收成果:同意項目竣工驗收並由質監站提交備案材料

四、竣工驗收(交付驗收)
驗收條件:完成上述三個過程的驗收並完成各驗收過程所提出的整改問題的整改

⑵ 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有幾個步驟

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2)住宅項目驗收程序擴展閱讀: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以及工程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7、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9、對於住宅工程,進行分戶驗收並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按戶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

10、建設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住宅工程驗收程序

初步驗收階段
一、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進行初步驗收.指定初步驗收組織機構及成員。
二、驗收監督組介紹參加初步驗收監督人員,核查各質量責任主體單位(項目)負責人及專業人員資格。
三、各質量責任主體單位介紹相關情況
1、施工單位介紹完成設計和施工合同的情況;
2、監理單位介紹工程檢查和驗收情況。
3、設計單位介紹圖紙設計的實施情況。
四、宣布驗收人員分組(資料、建築、設備、通訊等若干組)情況,介紹各專業驗收組組長,安排檢查時間。
五、各驗收專業組進行相應的實物抽查和資料核查,監督人員進行監督。
1、抽查部位:屋面、頂層、標准層2∽3層、一層、地下室、外牆等;
2、檢查發現的問題匯總。
六、各專業組組長匯報抽查情況,提出需要整改的問題,填寫《住宅工程初步驗收記錄表》
七、驗收監督組發表監督意見
八、宣布初步驗收結束。
正式驗收階段
一、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進行正式驗收,驗收主持人宣布會議開始、宣布正式驗收組織機構及成員。
二、驗收監督組介紹參加正式驗收監督人員,核查各質量責任主體單位(項目)負責人及專業人員資格。
三、施工、監理單位介紹初步驗收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及公示的投訴處理情況
四、宣布驗收人員分組(資料、建築、設備、通訊等若干組)情況,介紹各專業驗收組組長,安排檢查時間。
五、各驗收專業組對初步驗收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監督人員進行監督。
六、各專業組組長匯報復查情況,提出需要整改的問題
七、各質量責任主體發表驗收意見
1、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進行質量自評,有無違反強制性條文,是否同意通過驗收及移交建設單位;
2、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說明勘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同意驗收合格;
3、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說明工程是否按圖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同意驗收合格;
4、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說明是否按要求進行監理,是否同意驗收合格;
5、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說明是否同意驗收合格,是否同意接收。
6、總監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根據各質量責任主體驗收意見形成驗收組竣工驗收意見並宣讀。
八、驗收監督組發表監督意見,並對備案條件做出說明。

⑷ 請教 房地產項目驗收的流程

一、竣工驗收概要:
竣工驗收是房地產開發項目運營過程的最後一個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確保房地產開發項目質量的關鍵。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6條和2款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主管部門提出綜合驗收申請,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驗收。綜合驗收不合格的,不準交付使用。綜合驗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規劃要求是否落實;(2)配套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是否建設完畢;(3)單項工程質量驗收手續是否完備;(4)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是否落實;(5)物業管理是否落實;(6)其他。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7條還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質量責任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關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房地產開發經營條例》第17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該《條例》還規定,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應當依照下列要求進行綜合驗收:(1)城市規劃設計條件的落實情況;(2)城市規劃要求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情況;(3)單項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情況;(4)拆遷安置方案的落實情況;(5)物業管理的落實情況。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分期開發的,可以分期驗收。
二、竣工驗收部門
項目總體竣工驗收具體涉及到的單位有:天津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天津市建委、天津市技術監督局、房管局、環保局、安全監督部門、消防部門、氣象部門、水、電部門、電信部門、郵政部門、地名等各有關單位。

⑸ 住宅竣工驗收流程有哪些誰清楚求告知

您好,房子驗收流程:一、首先得注意,盡量先驗房後繳納各項費用,接收房屋;二、驗房前應要求開發商出示《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索取《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和《竣工驗收備案表》(簡稱「三書一證一表」),還有各種相關驗收表格,如《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收意見表》等。只有證件齊全了,才能簽署入住單。時下不少樓盤「三書一證一表」不齊全,特別是《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這是因為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有關部門無法驗收。遇到這種情況,購房人可選擇不收房。如果確實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房記錄表》等相關文件中寫明「未見××文件」等字樣,並妥善保留好相關文件副本。三、在驗房時發現的毛病,如牆面或地磚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結構性問題,一些開發商總會表示這只是小問題,到時讓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設法不讓業主將問題列進驗收文件里。要注意,不管開發商陪同人員如何信誓旦旦,業主都應堅持原則,只要發現問題,無論大小,都要在相關文件或表格中記錄下來。如果樓盤根本就沒准備驗收登記表,則要自備紙筆,將有關問題一一記錄和取證,以便事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四、對於小區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地方,必須要求開發商出具書面的承諾書,並限期整改;五、雖然物價局已對入住的相關費用有明文規定,但個別開發商到交房時仍巧立名目進行收費。收樓時要提前了解物價局的相關收費規定,帶上應繳費用表,與開發商要求的款項相對照。最好帶上計算器,算好每一筆賬,發現不合理收費要及時向開發商指出,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後,准備簽收《房屋驗收單》之前,還要弄清楚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由哪些方面構成,清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怎麼核定。

⑹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詳細流程

1、辦理雨污水管道賡內手續:

(1)領取並填寫雨污水管線接納表,附雨污水管線施工圖、建設項目立項批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到項目所在地行政審批中心建設局辦理雨污水管道接納手續。

(2)排水管理處到現場進行閉水試驗合格後,方可進行雨污水管道膨內施工。

2、辦理竣工驗收備案表

(1)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委託具有資質的測繪勘察機構進行項目的測繪,根據項目所在地規劃局要求的出圖比例出具項目竣工地形圖;領取並填寫建設工程規劃、用地竣工驗收申請表,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總平面圖、二份竣工地形圖、綜合管線規劃圖、房屋面積勘測報告等資料到項目所在地規劃局規劃管理科辦理規劃驗收手續,規劃管理科到現場驗收合格後出具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若房屋面積勘測報告面積超出規劃報建面積,在領取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前需繳至內罰款並補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綠化驗收(根據規劃要求的綠化率並按綠化施工圖施工完成後,邀請項目所在地市政綠化管理處工作人員查看現場,確認綠化種植滿足要求後出具單項專業驗收證明。)

(3)建設工程環衛驗收(根據規劃要求建設垃圾房後,邀請項目所在地市政綠化管理處工作人員查看現場,確認垃圾收集房建設滿足要求後出具單項專業驗收證明。)

(4)建設工程城管驗收(邀請項目所在地城市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查看現場建築築垃圾清理情況及戶外廣告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確認合格後出具單項專業驗收證明。)

(5)建設消防驗收:

①辦理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到項目所在地具有資質的檢測所領取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檢測申請表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各消防系統施工單位從事消防工程施工資格證書、安裝許可證、安裝合同;各消防系統隱蔽工程檢測驗收記錄(包括系統試壓沖洗記錄、電氣絕緣電阻測試記錄、接地電阻測試記錄、閥門單體水氣壓試驗記錄等);各消防系統主要產品准銷證、許可證、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檢驗報告;建築設計水電圖;各消防系統竣工圖,簽訂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委託書,並繳納檢測費用。配合工程部及檢測人員,現場進行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檢測合格後出具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②辦理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到項目所在地消防部門領取並填寫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各消防系統施工單位從事消防工程施工資格證書、安裝許可證、安裝合同;各消防系統隱蔽工程檢測驗收記錄;各消防系統主要產品准銷證、許可證、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檢驗報告;各消防系統竣工圖。邀請相關人員到現場驗收合格後,出具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6)建設工程環保驗收:(到項目所在地環保局窗口領取並填寫基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預驗收卡,准備雨污水接納申請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審批意見提供給環保局,邀請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驗收合格後出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預驗收卡。)

(7)建設工程丈檔驗收:

①辦理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意見書

至項目所在地文檔中心領取並填寫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申請表。並准備以下資料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供的資料經文檔中心驗收合格後,出具建設項目竣工檔案驗收意見書:

a.工程前期資料:建設項目立項報告及建設項目立項批復;勘探合同;設計合同;工程地質勘探報告;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比准書;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紅線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圍牆放樣工程測量報告、商鋪放樣測量報告;國有土地使用證(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規劃總平面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提供復印件。

蓋單位公章);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衛生審查申請表、衛生監督意見、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申報(登記)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表;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批准書;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建設工程安全監督通知書;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白蟻預防合同;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審計意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新開工統計登記表;雨、污水管線接納申請表。

b、工程後期資料:建設單位竣工報告;監理評估報告;勘察設計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單位工程質量保修書;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白蟻竣工報告;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環保竣工預驗收卡;單項專業驗收證明(城管)、單項專業驗收證明(環衛);單項專業驗收證明(綠化);單位工程款不拖欠證明;甲、乙雙方資料移交證明。

②辦理建設工程檔案接受證明書:准備竣工驗收備案表和規劃許可證正本的復印件到項目所在地文檔中心辦理建設工程檔案接受證明書。

(8)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領取並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由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准備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施工許可證,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單位工程竣工質量驗收意見:

①竣工報告②監理質量評估報告③設計質量檢查報告④勘察質量檢查報告⑤施工質量竣工驗收記錄⑥施工質量控制資料檢查記錄⑦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檢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⑧觀感質量檢查記錄⑨竣工驗收報告,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建築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意見書,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環保部門認可比准文件,建設工程檔案接收證明書及驗收意見書。城管驗收單,環衛項目驗收單,綠化驗收單,單位工程質量保修書,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到項目所在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表。

拓展資料:

工程竣工預驗收也稱工程(含專項工程)竣工初驗,屬於對專項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的工作的檢查管理行為對房地產企業而言,一般在指專項竣工驗收或工程竣工驗收前,為了避免驗收承包商不嚴格履行質量管理職責,可能影響驗收工作的質量和進度,進行的一種預驗收形式的質量驗收。

按照建築主管部門規定,先是由監理組織相關各施工單位(總、分包)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後,再由建設單位組織各責任主體進行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預驗收階段,往往根據計劃組織情況,穿插進行專項工程竣工驗收(與傳統工程管理要求不同)。

⑺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程序是什麼

住房城鄉建設部

關於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的通知

建質[2013]171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設交通委、規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范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現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3年12月2日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以下簡稱工程竣工驗收),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具體工作可以委託所屬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

第四條 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五)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以及工程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七)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九)對於住宅工程,進行分戶驗收並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按戶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新增條款)

(十)建設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新增條款)

取消條款:

(九)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並出具認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對於重大工程和技術復雜工程,根據需要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組。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許可證。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三)本規定第五條(二)、(三)、(四)、(八)項規定的文件。(新增「八」,取消原「九、規劃」、「十、消防、環保」)

(四)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五)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八條 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號)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房屋建築工程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工程,不適用本規定。

第十一條 軍事建設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建[2000]142號)同時廢止。

⑻ 商品房竣工驗收的程序

房建竣工驗收程序:

首先是施工單位在完工以後向建設單位申請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認為條件成熟以後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同時必須邀請建設質量監督部門對驗收進行現場監督, 建設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分別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

然後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其他文件進行備案,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認為 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各方面都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最後出具 《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備案告知書》 ,建設單位取得《 竣工驗收備案表》才可向業主交房。

工程完工以後建設單位的組織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 進行驗收以後,尚不可交付房屋,因為現有的法律規定,在驗收的過 程中還有質量監督機構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 還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對驗收也有一個監督管理的過程,竣工驗收過程中過程是否真實、程序是否合法, 是否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質量管理部門的質量管理行為等做出判斷,最終同意備案取得《備案表》,如果發現驗收過程中發現問題還要重新驗收。只有這一過程中沒有違反規定的行為,才可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

竣工驗收備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地址、規劃許可證號、施 工許可證號、工程面積、開工時間、竣工時間、各單位(建設、勘察、 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名稱;

2、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意見;

3、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清單,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分 5 項,其主要內容為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和勘察、設計、施工、工程驗收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 始文件;

(2)規劃許可證和規劃驗收認可文件;

(3) 、工程質量監督 注冊登記表;

(4)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

(5)消防部門出具的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6)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

(7)工 程質量保修書;

(8)住宅質量保證書;

(9)住宅使用說明書;

(10)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已簽署意見的竣工結算;

(11)房屋建築工 程和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2)法規、 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質量監督站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並驗證齊 全後, 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文件收訖, 加蓋備案專用章; 對符合條件、證明文件齊全有效的,應當收到申請之日起 15 日內按 程序辦理竣工驗收備案。這時,共計四頁的竣工驗收備案表才是一份 完整的備案表。

《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例如消 防設施等,不能缺少任何一項 。


(8)住宅項目驗收程序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竣工驗收備案表》只是建設(開發商) 、設計、施工、監理及有關建設行政機關各方, 就完工的建築物的施工是否符合相關 法律法規和設計所作的驗收報告,並不能證明該建築物沒有質量問題,如果該商品房確有質量問題,主管單位可以收回備案表,責令建 設單位按要求進行整改,全部整改完畢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同時,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開發商與購房人簽署的,開發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具備交付條件,也需要購房人來驗收確認。

閱讀全文

與住宅項目驗收程序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產培訓機構有哪些 瀏覽:243
十年期房貨利率 瀏覽:239
天津小戶型中單怎麼裝修 瀏覽:506
怎麼賣個人二手房 瀏覽:888
房地產投資長期看什麼短期看什麼 瀏覽:168
柬埔寨期房 瀏覽:603
大型開發商維權 瀏覽:224
南通開發區新開苑房價多少 瀏覽:801
房產達人怎麼買錘子手機版 瀏覽:70
沙烏地阿拉伯需要什麼樣地產地證 瀏覽:442
商品住宅房產證 瀏覽:733
農村房產證沒有怎麼辦理 瀏覽:587
外灘的房價多少錢一平 瀏覽:639
青島最貴房價是多少錢一平米 瀏覽:519
二手房比喻什麼 瀏覽:135
樓盤派籌是什麼意思 瀏覽:319
鎮江楓苑二手房怎麼買 瀏覽:230
衡陽市有哪些好樓盤 瀏覽:459
房地產模型設計費入什麼科目 瀏覽:619
晶福園最新房價是多少 瀏覽: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