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房如何退房
退房可以退掉,開發商同意,不用你支付違約金,否則你支付的定金將無法要回。
B. 按揭貸款購買的期房,想要退房了,應該如何操作
時辦復的是公積金貸款,已經月制供了2年了,房子是期房
現在房子蓋好了,但質量有問題過不了質檢,已經延期交房了,按照購房合同規定,如果拖延到一定期限,業主有權要求退房
但如果退房的話,
開發商全退的,不光是房子的錢,還有你貸款的利息也由開發商支付
然後你再還給銀行的,
C. 買期房哪些情況可以退房
期房的購房者一般是不可以退房的,但是在一下十種情況,購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異於認購書內容
商品房交易通常採用先簽認購書後簽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從性質上講商品房認購書屬帶未決條款的預約。由於合同主要條款已經確定,合同已經成立,對未決事項雙方應繼續談判以簽訂本約。如果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與認購書條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不合理,此時買方有權拒簽,並要求返還定金。
(二)開發商未取得相應的批准、證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規定對商品房預售限定了嚴格的條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開發商預售的前提。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進行預售,所簽訂的合同則沒有法律效力,業主有權要求退房。
(三)開發商單方變更規劃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如果開發商未經買方同意單方變更朝向、面積、戶型等規劃、設計,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賠償金。
(四)按揭未獲批准
《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2十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買方的事由導致不能簽訂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買方有權請求解除合同。
(五)先賣後抵、一房二賣或先抵後賣
《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八條、第九條明確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的,或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買受人有權要求解除或撤銷合同並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
(六)面積誤差
《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對此有約定的,依約定處理;如無約定,則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
(七)質量瑕疵
《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如果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八)拆遷補償安置房屋
《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九條明確規定,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事實的,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並可向出賣人主張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
(九)遲延交房
實踐中,開發商通常通過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較低的交房條件(如交房條件不是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而是單項驗收合格等)進行規避。
(十)逾期辦證
商品房買賣合同通常會對辦證期限作出明確約定,如果因開發商原因致使超過辦證期限未取得房產證,買方有權選擇退房並要求開發商支付賠償金。對此開發商一般通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設定相當長的辦證時間進行規避。
D. 期房質量有問題可以要求退房嗎
期房質量有問題可以要求退房。對房屋質量有疑問,可拒絕接受房屋交付。如果房屋確有質量問題,買主有權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首先要看房屋主體結構有無損壞。若經有關方面鑒定,房屋主體結構確實存在質量問題,購房者可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要承擔賠償責任。
經鑒定,發現非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如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有特別約定,依約定執行;如雙方當事人無特別約定,一般不能退房。但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一般期房的外部設施,如水電、煤氣、交通、綠化、及進住的日期等項目要求,有的開發商往往為了售房便利,在規劃和圖示上展現得非常完美,而實際中卻不盡人意。這就需要購房者在購房時要仔細填寫在合同中,一旦出現問題,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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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我國法律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購房者在收房時或入住後認為房屋結構有明顯的質量問題,可以請相關機構檢驗,如果經檢驗確屬主題質量不合格,購買人有權退房並讓開發商賠償損失。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出現這種情況,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去交房,所以交房時出現主體質量不合格的情況不多見。
(二)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我國相關的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持。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雜訊影響居住等。
可見,對於主體結構質量問題,或者問題嚴重導致影響居住,比如頂層漏雨修了多次還是漏雨不能居住,使用不符質量標準的建築材料致使隔音效果很差,影響了業主正常居住使用等問題,購房者可以退房。但是對於牆皮脫落、屋內漏水等由於工程質量而出現的問題,只能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但不能因此而要求退房。
E. 買的期房遲遲不交房要求想退房該怎麼辦
期房遲遲不交房可以要求退房。
開發商不交房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賠付違約金,超過3個月內以上未容交付,購房者有權退房。 開發商房產證遲遲辦理不出來超過1年,可以要求退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預售合同範本》約定的: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以外的各種原因,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都要賠付違約金。
逾期60日以內:開發商按日每天賠付萬分之3的違約金。
逾期60日以上:業主有權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內退 還已付房款,並按已付房款的5%賠付違約金。業主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開發商按 日每天賠付萬分之5的違約金。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並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
F. 買了期房想退房
開發商曾經承諾過10月20號拿不下五證,房主有權退房,這個如果是書面承諾,那麼要以此為據要求退房。
一般而言,協商解決,退房首付是可能退還的,但是定金是沒有了。
G. 買期房逾期7個月,要退房流程怎麼走
先協商。如果開發商同意解除合同,同意退房,事情就簡單了。雙方再簽訂一份專合同約定解除原來的屬房屋買賣合同,什麼時候退款,就行了。
如果開發商不同意,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解除合同,開發商退還房款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H. 購買期房想要退房怎麼辦,法定退房條件是什麼
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人可以退房的條件。法定退房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購房合同無效
依照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無效情況下,因合同取得財產的雙方當事人應當承擔相互返還義務。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如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即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等;(2)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
(二)套型、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達到一定比例的,在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
(三)變更規劃、設計導致退房
已預售的商品房,開發商應在變更規劃、設計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在接到通知後可選擇是否退房。若開發商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
(四)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導致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退房。
因此,如果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期房有質量問題時可以退房,或者期房的主體質量不合格的,那麼期房就是可以退房的。
退期房並不是像人們想像的那樣,只要購房者想退就隨時都能退。實踐中,要想退期房那麼就要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這樣才能將期房退房。同時,如果購房者與開發商約定了一些退期房的條件的話,那麼當條件成就時也是可以退期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