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沒有備案,如果開發商跑了,業主應該怎麼辦
沒有通過合法合規程序進行報備的建設行為是違法的。沒有5證的房屋根本就是內屬於違章建築。在明知沒容有5證而去購買這些房子,那麼你自身真的得承擔較大的法律風險。
但是問題已經出了,怎麼解決呢,那麼首先,你要抓穩你們簽訂的定金協議,在開發商還沒有跑的時候,要去弄清楚到底是什麼原因沒有依法依規的辦理到相關證件。然後要去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追查並舉報開發商的違法行為,由政府出面施壓給開發商,降低你們的法律風險。
因為開發商預售證沒有辦理好的前提下,就開始銷售房子,屬於非法集資,既然他們已經做到了這點,那麼肯定政府那塊是有鐵的關系的。所以你們要做的,除開去了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情況外,還應該去當地的政府(比方市政府、省政府、縣政府等)反映和投訴該類行為。
最後,即使開發商跑了,從法律角度來說,你們還是會更受保護的,法不責眾,法護大眾。政府會出面解決你們的民生問題的。
B. 棚戶區改造和開發商開發的區別是什麼,開發商開發我們村給我們蓋安置樓,剩下的地賣了村委得了錢,開發商
其實差別不是很大,區別在於,棚戶區改造的拆遷成本很高,一般開發商不願意去涉及,只有政府牽頭才辦得成。棚戶區改造,居民生活條件得到改善,大家都得利,你又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C. 如果一個項目開發商跑路,不宣布破產,其它開發商可以來開發嗎
如果真的是一個項目,開發商跑路的話不酸不它破產的話,其他的開發商那肯定是不可以來開發的。因為它畢竟是沒有宣布破產,所以你是不可以再問開發商去開發的。
D. 棚戶區改造工程未建完,開發商破產了購房戶怎麼辦
你所提來出的這個棚戶區改造,自是由當地政府提出的,一種給老百姓提供新的生活方式和住房條件,改到老城區下發的一個文件,根據開發商開發的程序呢,對於當地的住戶進行1:1的比例賠償,然後按照其購買的當時市場的價格進行補充購買。這個時候出現了開發商破產而無法竣工的這種行為呢,一般情況下是由當地政府出面協調,然後接管其相適應的工程這個時候會重新找到下一家,一般情況下當地政府都會與碧桂園有聯系,因為碧桂園在全國各地都實行了大量的建房的這種工作,與當地政府呢都有很好的合作規劃和計劃。然後把原來的資金減除以後,會給其他的建築承包商繼續加蓋樓房,然後會按照其原來購買的合同和意向交給大家的這種房屋,不用太過於擔心,一般情況下的政府這種行為都會處理的比較好完善的。
E. 開發商跑路,樓盤成了爛尾樓 業主該怎麼辦
由於現在購買房產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比較少,大都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購專買的房源變成了爛尾屬樓,就存在產權歸屬問題,因而,我們必需要經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如果只是開發商資金斷裂,給開發商一點時間,開發商如果能在短時間內籌措到資金,完成後續工程,爛尾房就可以復活。其次,如果開發商破產樓房爛尾,不可將房子退給開發商。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債務關系在之後法院的拍賣破產償債先後里,優先順序別低於消費者關系。最後,開發商破產後,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F. 為什麼會有開發商跑路了留下蓋到一半的房子沒錢了還是融資違法
首先抄財務預算,然後資金不到位襲,嗯,一般情況下都是資金鏈斷裂,所以,沒辦法了,只有捲走後面的錢跑了。比如說你現在蓋房子好多房地產都是一樣的,房子都還沒蓋好,就開盤開盤先看賣出多少房子,如果房子賣的不理想,那,那證明錢就是他的資金就回籠不過來,然後就沒錢蓋。
G. 買的商品房,交工才知道開發商是棚戶區改造拿的地,不知對我有什麼影響我應當怎樣維權
棚戶區改造房屬於經濟適用房類,土地是國家劃撥的(如果以改造棚戶區為名義,但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容依然等同於商品房),商品房的土地是有償出讓;
棚戶區改造區域內建設的房屋已經取得預售許可的,可以正常買賣。
這個需要你檢查兩個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如果這兩個沒有的話,你最好找開發商交涉。
H. 新樓盤交了定金,但是崩盤了,開發商跑路了,應該找誰維護自己的權益
找市場監督管理局,維護消費者權益,當地的消費者熱線,或者民眾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