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州市城市建設規定多少層的樓房必須安裝電梯
廣州是7層,但樓面高度低於16米則不用,
2. 舊樓加裝電梯的法律依據怎樣保護低層業主的利益
舊樓強裝電梯合法嗎?
一,既有住宅增建電梯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而決定,也不能按樓棟的單元梯號「兩個三分之二同意」來決定。理由如下:
1,新建電梯佔地是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法定的共有物權,不是建築區域內其中一棟建築物的一個單元梯號的部分業主的共有物權。物權的排他性決定了電梯建設人,在沒有經電梯佔地的全體權利人(即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依法作出決定,並依法辦理電梯佔地的轉移手續之前,電梯建設人是沒有電梯佔地使用權的,這也不是「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決定的。
2,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是新建的建築物,不是《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六)中所述: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即可。
3,根據《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電梯佔用的建設用地屬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建築物的外牆、建築區劃內的建設用地等屬本棟全體業主共有。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多屬於區分所有建築物發揮正常功能不可或缺的設施,或者其存在是為了保障建築物區域內全體業主的生活品質。因此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在建築物所有權持續期間,不可主張分割。據此電梯的建設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決定。
4,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釋義》中對建設工程新建、改建的定義,所謂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而所謂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築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築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而舊樓加建電梯,首先需要建設電梯井,那麼在沒有預留電梯井,而又需要在原樓之外加建的電梯井是要從基礎開始建造的,電梯井原來是不存在的,那麼要新建,必然增加了建築物的體量。因此舊樓加建電梯屬於新建建築物而非改進,故不能適用《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規定,而應適用於《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必須得到共同共有人同意。
5, 《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總之少數人的財產權不能靠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不能用於生命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的決斷。
二,強裝電梯涉嫌違法
1,《中華人共和國建築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這一規定將加裝電梯認定為建築活動。《中華人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向城市、縣人民政府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
2,《中華人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強裝電梯侵犯了低層住戶的財產權、通行權、生存權。
有法不依,卻要按地方的條例強行安裝電梯!法理何在?公理何在?
3. 舊樓加裝電梯如果有業主不同意怎麼辦
方法如下:
1、以廣州市為例,根據《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第七條:申請增設電梯的業主應當以書面協議形式達成以下事項的解決方案:
(1)與不同意增設電梯的業主進行協商,以及對利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的資金籌集方案。
(2)確定電梯使用管理者。
(3)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的預算及其籌集方案。
(4)電梯維護保養方式及其保養維修費用分擔方案。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由業主協商確定的事項。
2、根據《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第九條: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申請按照下列方式提出:
(一)業主或者業主代表可以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業主人數超過5人的,應當推選不超過5名業主作為代表。
(二)業主可以委託原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安裝企業、增設電梯咨詢服務機構等提出申請。
(三)增設電梯的住宅屬於房改房的,業主可以委託原房改售房單位提出申請;原房改售房單位已經關閉、破產、撤銷,其住房維修基金已轉歸其上級主管部門管理的,也可以委託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辦理。
(四)增設電梯的業主應當作為建設單位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3)廣州住宅加建電梯暫行辦法擴展閱讀:
國土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組織批前公示,應當在擬增設電梯的工程現場顯著位置(包括所在物業管理區域及本幢、本單元主要出入口)和國土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網站同時進行,公示期不少於20日;
公示內容包括專有部分佔該幢(單元)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增設電梯的書面文件及其同意所送審的建築設計方案的書面意見等。
國土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在辦理增設電梯咨詢服務過程中組織開展批前公示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舉行聽證,組織開展批前公示或者聽證的時間不計入規劃審批或者提供審批咨詢服務的時限。
4. 你好:廣州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後可到房產局申請更改加大房產證面積有否文件支持。
這個雖然沒有針對加裝電梯的專門文件,但國家原本就有商品房住宅相關的面積計算標准。加版裝權電梯後相應的加大公攤面積,需先提供測繪圖紙以及規劃局批建文件,各戶房產證復印件和分攤後面積資料,一同交房管局審核更改加大房產證面積即可。
5. 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技術規程出台了嗎
《廣州市既有住宅電梯增設辦法》2016年8月24日開始實行
6. 舊樓加裝電梯審批中的幾個法律問題
一是舊樓加裝電梯的法律依據何在?
無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及在上述三部法律基礎上廣東省建設廳作出的《廣東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
但舊樓加裝電梯目前看確實缺少法律依據。
A《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決定前款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這一規定將電梯認定為附屬設施。
B《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這一規定將加裝電梯認定為建築活動。
C《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這一規定將加裝電梯認定為須辦理規劃許可證的行為。
綜上,《廣東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就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問題提出了指導意見。
《廣東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參考了《物權法》第76條,實際上《物權法》沒有說針對加裝電梯的問題,因為在立《物權法》的時候,沒有這個問題出現,立法者也沒有考慮到。實際上,「改建和重建」與「加建和新建」根本是兩回事。當然不能因為找不到對應的依據,就不做這個事情。這就需要創新思維。
二是舊樓加裝電梯,應該是由超過2/3產權業主說了算,還是必須由全體產權業主說了算?
禪城規劃局官網《舊住宅樓加裝電梯條件及申辦規劃許可辦事指南》規定,舊住宅樓加裝電梯的條件之一是「加裝電梯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正在徵求意見的《廣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對加裝電梯的申請人、條件、資金來源、報建程序、工程監理、辦證程序、業主之間的協商補償等均作了具體的規定。《辦法》明確了須滿足兩個「三分之二」:一是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建築設計方案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且方案應當征詢全體業主的意見;二是應當滿足有關城市規劃、建築設計、結構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規范、標准和要求。
上海市舊公房改裝電梯作為一項惠及老年居民實事工程,每年有人大代表提案,據說已是第六次,但官方認為,改造前提必須所有住宅小區居民同意方能實施,代表質疑物權法規定只要三分之二多數同意即可。
《物權法》為何抵不過政府部門的想法?因為加裝電梯必將引起利益關系的調整,其中一個就是業主專有權的損失。低層業主主要的權利是休息權、採光權和通行權,實踐證明要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途徑就是補償,沒有別的。另外,如三分之二多數同意,另三分之一不同意,事實上加裝還是不可能的,這是我們必須考慮的因素。
三是何為同意?
兩個「三分之二同意」,到底是同意什麼?這個目標方案一定要明確。有人會說「如果不出錢我就同意,有的人說出少一點錢我就同意。」不管是「三分之二同意」還是百分之百同意,首先就應該包括費用按什麼比例分攤等問題,否則執行起來會沒有可操作性。現行的公示無反對方法是難以做到這一點的,應該是一一簽字表決方式。
四舊樓加裝電梯的審批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
目前的審查可分為三種:
其一,形式審查,即登記機關僅對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進行審查,而不對登記事項的真偽調查核實。
其二,實質審查,即登記機關不僅對申請從形式上審查其是否合法,而且對申請事項予以調查核實,以保證登記事項的法律效力。
其三,折衷審查,即登記機關對登記事項有重點的進行審查,尤其對有疑問的事項予以審查,如果發現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則不予登記。但已登記的事項不能因此而推定為完全真實,其登記事項的真偽最終取決於執法機關的裁決。我國目前的登記實際上採取的是形式審查為主,實質審查為輔的原則。
但無論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都不能完全排除對有關事實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審查。合法性和真實性是登記機關審查的共同內容,實質審查要審查合法性和真實性,形式審查所審查的同樣是有關事實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而其中的差異只是審查的對象不同而已,形式審查只是審查當事人提交的書面文件,而實質審查則還應根據需要對提交文件之外其他事實進行了解或調查,以確認有關事實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因此,即使確定登記機關只有形式審查的義務或職責,也並不當然就排除了對相關事實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這些都是形式審查。
五是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區別?
加裝電梯審批產生的責任如何區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條,在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發放後,因依法修改城鄉規劃給被許可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經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採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因修改給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個人認為,應該通過追加第三人的方式或者直接在審批中由第三人聲明的方式由其承擔,減少審批機關責任。
7. 廣州舊樓加裝電梯補償參考標准什麼時候出台
1,有侵權才有補償;
2,補償其實是購買權益;
3,賣方定價;
舊樓加裝電梯,一二樓被遮光,採光權或其他權利被侵犯,高樓層給予一二樓被侵權業主補償,其實相當於花錢購買一部分低樓層業主的權利。
搞了許多年後,目前仍然缺乏補償參考標准,只能夠由賣方(一二樓業主)定價,買方(高樓層業主)可以還價,最終議價成功完成購買---出讓部分權利,或講價失敗購買失敗---停止侵權。
除非雙方同意,否則不應該讓第三方的定價為參考標准。這好比店家有麵包可以出售,顧客可以購買,而價錢則只能是店家自己制定。如果店家定價10元,顧客覺得應該是1元,那麼顧客可以選擇不買、買少點、講價、以物易物等等。集齊數個顧客,或者找村裡某個長老團給店家的麵包定個價錢,這樣合法合理么?
媒體和輿論暗暗的有點傾向於高樓層業主,描述他們有多少老人小孩,為電梯奔走多少年、多少人再盼電梯中老去。然則人情味之下,一二樓層業主的合法權益卻探討得不多,但是一二樓層業主的權利還在那。現已經確定:少數服從多數是不合法的,少數遷就人情輿情肯定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所以,大大方方提出出讓部分權益的價錢----那是「稀缺商品」;讓買家考量買不買、買多少、還多少價。雙方都缺乏依據,只能夠靠心平氣和的談談,再談談。至於訴訟,說白了那就是沒了辦法生了氣,一方強迫雙方把決定權交給特定的別人。大家各自衡量。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中的相關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准,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廣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技術規程》對嚴重遮擋作出界定:增設電梯方案的梯井(或連廊)與本交通單元內住宅或相鄰住宅主要使用房間(卧室或起居室)窗戶的正投影凈距小於6米,可視為嚴重遮擋。
8. 廣州如何申請舊樓加建電梯
首先要徵得小區業主三分之二同意才能申請。
希望採納
9. 廣州市住宅加裝電梯可以裝在道路上嗎
主要程序為申請—審批—公示。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以單元為單位申請(本規定所稱的加裝電梯工程均以單元為單位)。以棟或者整個小區申報的,申請加裝電梯的各單元均應符合本規定相關要求。市規劃國土行政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規劃審批工作。
規劃國土行政管理部門應按照規定組織批前公示,加裝電梯的業主應當積極配合。公示地址為加裝電梯所在的小區和單元,公示期為15個自然日,公示內容包括: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姓名、房號、施工圖設計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