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的抄期房是可以退的,和開發商協商一致或者承擔違約責任即可解除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
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損失。
❷ 按揭貸款購買的期房,想要退房了,應該如何操作
時辦復的是公積金貸款,已經月制供了2年了,房子是期房
現在房子蓋好了,但質量有問題過不了質檢,已經延期交房了,按照購房合同規定,如果拖延到一定期限,業主有權要求退房
但如果退房的話,
開發商全退的,不光是房子的錢,還有你貸款的利息也由開發商支付
然後你再還給銀行的,
❸ 請問期房如何退
可以與他們的房產機構進行協商,可以中斷你們的房屋合同就可以了。
❹ 購買期房想要退房怎麼辦,法定退房條件是什麼
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人可以退房的條件。法定退房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購房合同無效
依照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無效情況下,因合同取得財產的雙方當事人應當承擔相互返還義務。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如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即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等;(2)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
(二)套型、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達到一定比例的,在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
(三)變更規劃、設計導致退房
已預售的商品房,開發商應在變更規劃、設計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在接到通知後可選擇是否退房。若開發商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
(四)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導致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退房。
因此,如果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期房有質量問題時可以退房,或者期房的主體質量不合格的,那麼期房就是可以退房的。
退期房並不是像人們想像的那樣,只要購房者想退就隨時都能退。實踐中,要想退期房那麼就要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這樣才能將期房退房。同時,如果購房者與開發商約定了一些退期房的條件的話,那麼當條件成就時也是可以退期房的。
❺ 購買期房能退嗎十種情況可退房維權
房屋買賣雙方均應誠實守信履行合同。有些購房者買了期房以後由於各種原因想退房。期房能否退房?又應當如何辦理退房手續?
一、期房可以退房嗎?期房能不能退?
在購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雙方應如期適格地履行合同義務在退房群體中,有很大一部分買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價下跌過快過多,時隔幾天,前後房價有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價差,心理承受不了。在這種情形下,購房者提出退樓或降價補償的要求不合理,開發商沒有責任和義務滿足這些要求。
二、期房如何辦理退房,期房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如前所述,期房的購房者一般是不可以退房的,但是在一下十種情況,購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異於認購書內容
商品房交易通常採用先簽認購書後簽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從性質上講商品房認購書屬帶未決條款的預約。由於合同主要條款已經確定,合同已經成立,對未決事項雙方應繼續談判以簽訂本約。如果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與認購書條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不合理,此時買方有權拒簽,並要求返還定金。
(二)開發商未取得相應的批准、證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規定對商品房預售限定了嚴格的條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開發商預售的前提。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進行預售,所簽訂的合同則沒有法律效力,業主有權要求退房。
(三)開發商單方變更規劃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如果開發商未經買方同意單方變更朝向、面積、戶型等規劃、設計,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賠償金。
(四)按揭未獲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二十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買方的事由導致不能簽訂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買方有權請求解除合同。
(五)先賣後抵、一房二賣或先抵後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八條、第九條明確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的,或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買受人有權要求解除或撤銷合同並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
(六)面積誤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對此有約定的,依約定處理;如無約定,則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
(七)質量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如果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八)拆遷補償安置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九條明確規定,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事實的,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並可向出賣人主張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
(九)遲延交房
實踐中,開發商通常通過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較低的交房條件(如交房條件不是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而是單項驗收合格等)進行規避。
(十)逾期辦證
商品房買賣合同通常會對辦證期限作出明確約定,如果因開發商原因致使超過辦證期限未取得房產證,買方有權選擇退房並要求開發商支付賠償金。對此開發商一般通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設定相當長的辦證時間進行規避。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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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我買的期房也按揭想退,現在幫我想想辦法。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這類情況在上海並不多見,但是同樣值得購房者注意。
三、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六、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七、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
❼ 怎樣才能退掉所購的期房
按照目前的相關法律法規,在9種情況下,房子買了也可以退:
1、延遲交付房屋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種情況。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過三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缺證。導致合同無效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無法得到貸款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5、拿不到產權證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於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范.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人入住多年後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購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6、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目前,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購房人要求退房的,法院將不予支持。而如果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的,法院會判決購房人勝訴。
7、房屋質量不合格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目前房地產市場較少發生。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據悉,到目前為止,法院還沒有由於房屋質量不合格而判決退房的案例。
8、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持。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雜訊影響居住等。
9、開發商把房子抵押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以要求退房。